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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獻血後被誤查感染艾滋 討説法一年無果(圖)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1日 04: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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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疾控中心給吳先生下發的“HIV抗體陽性者通知書”。

  2009年11月的一天,來常州打工的吳先生在獻血車上獻血。結果幾天后,被老家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告知其感染了HIV病毒。這一消息猶如晴空霹靂,令他驚愕不已,因嚴重影響生活一度想輕生。可吳先生幾番週折後,前往江蘇省及徐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兩次權威檢測給出的結果都是“沒問題”。事後吳先生得知,血站只檢測一次就判定自己感染艾滋病毒是違反國家規定的,一怒之下向疾控部門索賠,但是忙了一年多,什麼效果都沒有。無奈的吳先生只能向本報投訴,記者展開了調查。 實習生 周萌 本報記者 張斌 肖蔚

  雖然“被艾滋”,但真的很嚇人

  吳先生是邳州人,2004年來常州打工,2009年11月在超市附近獻血車獻了血。幾天后,吳先生突然接到了老家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打來的電話,通知他感染了HIV(艾滋)病毒,需要趕緊來邳州疾控了解“艾滋病人注意事項”。.

  吳先生一下子蒙了,趕緊去查資料得知:一個人被感染艾滋病一共有三個途徑:母嬰傳染、性途徑傳染、輸血。這三點都不符合啊。吳先生趕緊辭職趕回邳州。

  吳先生回憶,在邳州市疾控中心,他拿到了邳州疾控中心下發的“HIV抗體陽性者通知書”。還是不相信的吳先生要求復檢,被疾控中心拒絕了。工作人員當時的説法是,你得艾滋病的消息,是從衛生部的網站上查出來的,是比較權威的,不需要再做復檢。而後,還特意給他看了網站上的一份編號為320402040-2009-00015的“傳染病報告卡”。吳先生一下萬念俱灰。回家後還得知,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已經把電話打給了他父母,父母傷心得好幾天吃不下飯。絕望中的他買了一瓶安眠藥放在櫃子裏準備自殺。幸好,父母時刻不離開他,吳先生最終沒機會做傻事。

  冷靜下來的吳先生還是心有不甘,覺得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抱著最後一絲希望,他先後去了徐州市疾控中心和江蘇省疾控中心篩查。結果,這兩個權威檢測機關給出的結果都是“沒有感染”!拿到陰性檢驗報告,吳先生喜極而泣。

  雖然沒事了,但維權的路很難走

  事實證明,自己是“被艾滋”了。健康是沒事了,但這一場精神和肉體上的損傷,還有辭職的損失,是不是該由誤診者負責?氣憤的吳先生到邳州市疾控中心“討説法”,但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推説,責任在於給報告的常州市中心血站。找到常州市中心血站,血站理直氣壯表示稱自己是按照“衛生部規定程序”辦事的,責任不在他們這邊。

  被踢了皮球的吳先生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吳先生請了常州一位楊律師做自己的代理人,律師説,疾控部門在沒有得到確切結果的情況下就草率下發了通知書,這給吳先生及其家人帶來惡劣的影響,理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吳先生説,楊律師接案子後開始調解,剛開始對方答應賠償3萬,楊律師覺得太少便回絕了。不過,從此以後吳先生他再也沒有得到任何關於這件案子的消息,多次打電話楊律師一直沒有給一個明確的答覆。時間過去近一年,也沒個定論,再後來他打電話給楊律師,律師索性也不接了。一氣之下,他就直接跑到楊律師的辦公室與其解除了合約關係。吳先生説,楊律師告訴他,案子十分複雜,由於涉及的單位和個人比較多,所以處理起來也十分麻煩,更主要的是這件案子“容易得罪人”,所以自己“無能為力”。

  記者再度追訪兩個相關單位

  常州中心血站:

  血站只負責檢測,問題出在疾控上

  為了進一步核實吳先生所反映的情況,記者首先與最先檢測的常州市中心血站取得聯絡。

  “我們血站做的只是初篩,沒有最終確診權”。常州中心血站的張書記告訴記者,當初他們篩查時發現有陽性反應後,按照衛生部的相關要求,必須把吳先生的個人信息,輸入衛生部網站上的傳染病信息管理系統。隨後系統自動會把這個信息反饋到吳先生的家鄉的邳州市疾病預防中心來復查。

  至於檢測時誤判,張書記解釋説,假陽性是艾滋病檢測裏經常遇到的。張書記認為,吳先生原籍所在地的邳州市疾控中心應該先復查和確證後再做最終判斷,而不應該僅憑血站的初查結果直接就下發確證通知書。

  邳州市疾控中心:

  衛生部網站説是陽性,所以沒復檢

  記者又聯絡上了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位自稱姓張的主任告訴記者,當初他們在衛生部的網站上查到了常州市中心血站上報的吳先生的傳染病報告卡,這份傳染病報告卡中寫有“在艾滋病實驗室檢測結論中明確註明確認結果陽性”,他們認為這是一份權威的報告,所以他們也就沒對其進行復檢。

  權威部門説,確證程序應該是這樣的

  不過,這位“張主任”的説法並不符合艾滋病檢測規範。記者聯絡常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該中心性艾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確定一個人是否感染艾滋病毒,有嚴格的程序:初篩發現陽性,就應該進行二次復查。復查還是陽性,就必須上報到有資格的確證實驗室作確證檢測,只有確證檢測仍然是陽性的情況下,才能下發感染通知書。常州市血站是有初篩資格的,但是他們初篩陽性的結果未經復檢,不可能成為“權威結論”。

  記者隨即又詢問了更為權威的部門,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性艾科確認,常州市疾控中心的説法是正確的。省疾控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目前,省裏有初篩資格的實驗室雖然有510個之多,但是有資格“確證”艾滋病毒感染的,只有包括省疾控在內的13個確證實驗室。常州市血站和作為縣級市下屬的邳州疾控中心都有初篩資格,但是都沒有確證資格。也就是説,邳州市疾控在未經過一次復檢的情況下就下發那份“陽性通知書”是違規的。

  法律界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認為,在吳先生“被艾滋”事件中,血站無責,而邳州疾控存在過失,理應賠償。

  血站為何沒責任?

  省血液中心:吃海鮮也可能“假陽”

  明明血站檢測就錯了,為什麼沒責任呢?江蘇省血液中心業務主管魏主任介紹,獻血前必須要做乙肝、丙肝、梅毒和HIV篩查,有的獻血者會查出反應性陽性(假陽性),這是因為血站的檢查設備相對靈敏度高,對於飲酒、服藥、疲勞、吃海鮮者都有可能干擾檢驗結果,出現反應性陽性。

  根據血站質量管理規範,對陽性反應性獻血者都要設“獻血屏障”,列入“黑名單”,永久不能獻血。並且,江蘇血站已經全部聯網,被誤入黑名單者到哪都不能獻血。他還説,初篩陽性的,血站必須向疾控中心彙報復查。

  邳州疾控錯在哪?

  省疾控:不是確證實驗室無權“終審”

  記者從省疾控中心性艾科獲悉,現在,江蘇各級疾控、多個二級以上醫院和採供血機構都可以進行艾滋病的篩查檢測。但是否感染艾滋病的“終審判決”,需要經過艾滋病確證實驗室的確認。目前,全省艾滋病檢測網絡現已擴展到1個省級確證中心實驗室、12個確證實驗室、13個市級篩查中心實驗室以及510個篩查實驗室。而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不屬於確證實驗室。

  同時還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把懷疑艾滋病感染的消息告訴吳先生父母的做法,也是不合乎規範的。

  本報記者 畢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