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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業單位招聘避三代血親 不得應聘秘書等崗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0日 2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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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 3月29日,市人力和社保局正式發佈了《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今後,事業單位以及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和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都要進行公開招聘。

  按照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一律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於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辦法》還明確,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此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將採取考試或考核的方法,擇優聘用,管理崗位、通用性較強的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都應採取考試的方法。考試主要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佔考試總成績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0%。面試應根據崗位實際需要,採取答辯、結構化面談、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記者 侯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