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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部分非法墓地網上公開預約 數量無限制引發炒賣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8日 04: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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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數量可預定 給“炒墓”留下空間

  預售制曾經在房地産行業風行一時,為開發商獲取先期資金、聚攏客源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因其存在種種問題最終被管理部門叫停。近日,在有關公墓的調查中記者發現,有陵園的工作人員也在網上發佈消息,採取了類似的客戶預定方式,聚攏客源。為此,記者以想購買墓地進行投資為由進行了調查。本版撰文 記者 曹建民 張雯雯

  在建墓地可預定 買多少也沒限制

  “現銷售濟南地區一處開發中公墓,在未正式銷售之前,價格從優。墓穴面積大小可適當根據購買人意見調整,……有意者請提前預定。”在一家生活信息黃頁網站的濟南板塊,有人發佈了這樣一則信息。

  墓地也可以預定嗎?記者隨即撥通了電話。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自稱是墓地的營銷人員。男子錶示,網站上所發信息屬實,墓地正在建設當中,接受客戶的預定。據男子介紹,這家公墓位於南部山區,距離二環南路約20公里,交通方便。關於墓地開發手續問題,男子稱墓地是經過當地政府批准,手續齊全。

  在推介過程中,男子錶示墓地大小可以依據購買人意見修改,並稱買多買少都可以。

  記者在採訪中試圖要到該墓地的名稱再查詢其開發單位,但男子稱該墓地名稱要等開放時再確定。

  除了一些成規模的陵園,記者採訪中發現在市區周邊也有一些村民加入了出售墓穴行列。記者在採訪中曾接觸到一位黃河岸邊的張姓村民。據這名村民講,他所出售的墓地是從村裏承包的30年林地,目前已種上楊樹苗。“將來綠樹成蔭,環境肯定會好。”這位村民説,“我們這裡不止一塊地,你可以選,有一畝的,還有小一點但是位置好的,電話裏説不方便,你直接過來看就行。”

  濟南非法公墓數量 一度為合法公墓4倍

  “這應該是違規開發墓地的一種表現!”省城一家陵園的負責人説。據這名負責人講,在去年有關部門曾經就墓地開發做過調查和整頓,當時已知的非法墓地在40個左右。40家非法墓地是什麼樣的概念呢?這名負責人介紹説,截至2008年底,包括章丘、商河等區縣在內,濟南市總計有10家正規開放性公墓。“按照這個數字計算,非正規陵園的比例是正規公墓的四倍。儘管每家陵園的規模大小不一,但這個比例也令人憂心。”據了解,這些違規陵園大多是個人或企業以承包的名義從村鎮獲得土地使用權,未經主管審批私自開發墓地,並向社會公開銷售。

  為何如此瘋狂? 低成本高收益驅使

  違規公墓如此“瘋狂”,是因為墓地需求已經到了供不應求的地步麼?顯然不是。昨日本報曾經就濟南墓穴的供求做過簡單分析,從總體數量上,目前還是供過於求。那麼,違規公墓出現的原因是什麼呢?記者綜合了部分業內人士的看法。

  首先,受傳統文化影響,打風水牌的違規公墓有了市場。“正規公墓受到使用面積和土地規劃的因素約束,不可能完全滿足這部分需求,而違規公墓開發的隨意性則滿足了這部分市場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價格問題。”某陵園營銷部負責人方志坤介紹説,正規公墓與非法墓地的價格差異主要源於土地成本。正規公墓是按照正常的國有土地招拍挂程序,開發企業拍賣所得,土地成本大多是以萬元為單位。而很多違規陵園的土地源自於村鎮的承包用地,每年每畝土地的承包費用僅千元左右。“低成本高利潤驅使著一些人鋌而走險。”

  一業內人士十分擔憂地向記者表示,對於購買者來説,違規墓地只要有錢想買多少買多少,這樣很容易出現投資者囤積然後再高價賣出的現象。

  為何難以清理? 已入葬墓穴處理遇難題

  記者了解到,雖然國家民政部門以及國土部門曾聯合就非法開發公墓問題進行過全國性的檢查。但業內人士稱,在檢查過程中遇到了不小的難題。

  一位業內人士説:“問題並非在於執法的決心大小,而是在執法過程中遇到了難以解決的問題。一方面是有些非正規公墓分散于農村墓地當中,墓地主人的真實身份難以核查。最主要的問題是,一些規模開發的墓地違規行為很明顯,但是已經入葬的墓穴怎麼處理,遷移清除?顯然不行。”

  “清理違規公墓的最主要阻力不是陵園的經營者,而是有親人葬在這裡的市民,怎麼妥善處理這個問題是打壓非正規公墓的關鍵。”

  民政部:炒墓最高可罰50萬元

  昨天,記者致電民政部殯葬管理處,對方表示,民政部受國務院委託,從2002年開始一直在進行《殯葬條例》修訂的調研工作,目前已進入關鍵性階段。2007年3月26日,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司和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在南京就《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進行座談。座談大致涉及了“炒墓”、“公墓規劃”等方面內容。

  《殯葬條例(修改稿)》第十九條明確指出:“公墓經營單位應當憑用戶出具的死亡證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為沒有出具死亡證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出現違規現象,《殯葬管理條例》(修改稿)第二十九條則規定:“縣級民政部門將有權對公墓經營單位處以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款。”記者了解到,這條處罰措施,同樣適用於“出售墓穴用地超過規定的墓穴佔地面積的情況和未經許可變更公墓建設許可事項。”

  山東省民政廳:將整治預售墓地行為

  記者隨後諮詢了山東省民政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墓地預售是絕對不允許的,無論新的、舊的《殯葬管理條例》都嚴禁陵園預售墓地。預購墓地所簽訂的合同本身就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國家規定墓地的使用期限就是20年,市民若提前購買的墓地出了糾紛,個人權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

  “2009年4月,我省出臺了《山東省公墓清理整頓工作方案》,要求重點對未經依法批准建設的公墓、未按照審批文件建設的公墓等進行清理整頓,這項工作我們一直在進行,今年將加大對墓地預售的整治力度,規範對墓地的建設管理,樹立文明節儉的喪葬理念。”工作人員對記者説。

  非法墓地“合同” 難獲法律保護

  省城一家陵園的負責人介紹説,違規墓地沒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許可,市民購買後不會有管理部門核發的墓地證,手上的憑據只是與經營者簽訂的一份難以獲得法律保護的“合同”。

  “土地來源違規註定這份合同難以獲得法律保護。”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王偉律師表示,“雖然在平日不會出現什麼問題,但這樣的陵園脫離監管,市民一旦陷入消費陷阱,維權必然出現困難。”從這個角度講,非法開發的墓地與小産權房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