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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術後出血死亡 醫院無法提供原始記錄被判賠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7日 03: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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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記者 顏斐)丈夫在手術後因大出血死亡,妻子認為是醫生在手術中撕裂縫合處導致的,故將北京某醫院告上法庭,索賠27萬元。記者昨天獲悉,由於醫院不能提供原始麻醉記錄單,導致無法進行醫療事故和司法鑒定,故市二中院終審駁回醫院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作出醫院賠償死者妻子共計14萬元的判決。

  2006年9月20日,孫女士的丈夫因左上肺腫物住院治療。同月27日,醫院為其實施了切除手術。當天晚上,患者因大量失血死亡。孫女士起訴至一審法院稱,丈夫死亡係醫院實施手術人員將丈夫肺動脈縫合處撕裂導致大出血所致。事發後,醫院編造假病歷,隱藏體溫單、麻醉記錄等重要病歷。醫院解釋説,患者去世後,其親屬強行帶走麻醉記錄和胸片等資料。因病歷中缺少重要的麻醉記錄原件而不能裝訂歸檔,才將病歷保存于醫療科。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醫院不能提供麻醉記錄單的原件,稱是家屬拿走,但證據不足,故醫院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