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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官員侵吞近億資金遠逃 官方稱農信社須全賠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1日 03: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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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鄱陽,1986年被定為國家級貧困縣,2010年全縣地方財政收入共4.1億元,這樣一個被冠以“窮、弱”的小縣城,現因財政專戶資金被套取9400萬元震驚全國。

  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多年來載譽無數。2010年8月,該局出版了80萬字的《跋涉》一書,一時間,“堪稱縣級財政教科書”、“解讀鄱陽現象”的溢美之詞不絕於耳。

  半年後,該局股長監守自盜,攜鉅款“跋涉”遠逃,並留下書信詳述斂財經過。

  在厚厚的《跋涉》中,“決策科學化、管理精細化、監督規範化”的理念被稱為“實踐結晶”,並用“九大環節”保證“嚴防死守”。可是,一枚假公章就可以開啟所有的關卡,四年間作案,兩個單位的負責人卻都可以毫不知情。

  在此書的序言部分,鄱陽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最後寫道:“書效如何,則有待讀者再檢驗……”

  誰是禍端?

  2月21日,鄱陽縣“211”專案組發佈消息稱,李華波等人的部分犯罪事實初步查清,關鍵證據確鑿,已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涉案賬號已被凍結。截至2月20日已經追繳贓款和查封財産總計1003萬元,被轉移套取資金中的4605萬元的去向已查明,餘款去向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此案中有兩個關鍵人物:李華波,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徐德堂,江西省鄱陽縣農村合作聯社城區分社主任。

  在當地,李華波以好賭聞名,“澳門一夜豪賭百萬”、“賭博贏得獨門獨戶洋樓”等故事在老百姓中廣為流傳,徐德堂則因好色和炫富廣受非議,這兩個人的“鐵哥們”關係也是眾所週知。

  春年前,李華波就以80萬的價格將其獨門獨戶洋樓悄然轉手,同時向一些朋友借了鉅額債務,並向領導請假“要去海南島過年”。

  直到2月11日中午,已身在加拿大的李華波主動打電話給鄱陽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程四喜並告訴他:“這幾年,我貪污了很多公款。”大吃一驚的程四喜才趕緊聯絡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開始調查失蹤款項。

  調查結果是,鄱陽縣財政局存儲在信用聯社城區分社的基建專戶中的資金9400萬元已不翼而飛,記錄顯示,這筆鉅款已經轉至李華波、徐德堂預先註冊的鄱陽縣錦繡市政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賬戶上。

  更具諷刺的是,李華波不僅主動打電話“自首”,還留下書信詳細敘述作案過程:在鉅額款項的套取背後沒有任何“高科技含量”,李華波只是夥同徐德堂等人,利用職務之便,憑藉一枚私蓋偽造的公章和幾張虛假對賬單就打破了所有審批和監管程序,輕鬆攜近億元公款外逃。

  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作案發端于2006年,4年中,這筆佔全縣地方財政收入近四分之一的鉅款在一個財政局股長和一個農村信用社分社主任的“掩護”下就可以表現出“安全”,順利通過財政局的數次審核和農信社的頻繁稽查。

  鄱陽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和鄱陽縣農村合作聯社理事長吳智敏都用“完全不知情”評價此事,“家賊難防”、“隱蔽太深”成為兩位負責領導的解釋。

  此案還牽出了爭議頗多的鄱陽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他被網友揭露“財政局長開了長天閣飯店把錢洗白”、“兒子開著保時捷”、“霸佔全縣安置房廉租房工程”、“曾因犯錯被開除黨籍並受處分”等。

  對此,歐陽長青用“我也不了解”向媒體回應前三項傳聞,並稱兒子“因患有精神疾病正在外地接受治療”。

  問及“歷史問題”,歐陽長青承認,1997年,因發洪水導致區內一座圍堤倒塌,時任鄱陽縣古縣渡區區委書記的他曾被開除黨籍,但2001年,鄱陽縣有關部門撤銷了這一處分,並安排他到城北指揮部、縣經濟環境服務中心和縣政府辦公室工作,2003年歐陽長青擔任縣財政局局長。

  誰是受害者?

  據鄱陽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徐曉明介紹,財政賬戶資金的劃撥管理流程是凡是動用資金就必須經由“九道關”:用款單位提出申請、業務股室出具意見、預算科室核定指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局長簽字批准,然後由業務股室開具支票、加蓋公章和經手責任人私章,支票最終送達銀行才能進行資金劃撥。

  顯然,“九道關”並沒有起到防內賊的效果。李華波只需要利用職務之便可以省去前六個環節,然後加蓋假公章,並拿出按照財政局規定早已存放在他那兒的經手責任人私章,就可以按照正常流程拿到支票,到銀行轉賬取錢。

  一個“職務之便”,一個假公章,“嚴防死守”就已蕩然無存。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從2006年起,李華波等人就曾多次套取專項資金,多年來,鉅額款項被挪用直至失蹤竟無人發現。事後追查,在鄱陽縣財政專戶和鄱陽縣農村信用社的轉賬支票上,金額大小寫不一致、收款人信息錯誤、日期不符等問題漏洞百齣。

  雖然鄱陽縣農村信用社的領導班子已經被“一鍋端”地免職,可是,責任歸屬問題仍然不明朗。

  鄱陽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徐曉明曾表示,“財政局是受害者,沒什麼責任。”因為“李華波私刻公章屬於個人行為,而銀行又未盡到鑒別印鑒的義務。”所以,鄱陽縣財政局提出向鄱陽縣農村信用社索賠。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了江西省某商業銀行一位業內人士,他認為,農村信用社點多面廣,管理人員待遇差、素質低是造成“大漏洞”的現實原因。

  某銀行南昌市一位支行行長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鄱陽縣農村信用社“有章不行”,不按照《關於財政資金的管理辦法》和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規定作業是釀成大錯的根本原因。另外,“即使制度是健全的,制度以外,人員內外勾結,監守自盜也是防不勝防。銀行轉賬憑證就是兩個,一是票據,二是公章,案件嫌疑犯又是財政局內部人員,這怎麼去堵?”

  眾矢之的的鄱陽縣農村信用社則對本刊表示,“我們有責任,財政也有責任”,因為“是財政局的股長卷款潛逃,不是我們信用聯社”。

  到底誰該為此負責呢?《中國經濟週刊》致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他表示:“因為我們還沒有具體調研過,所以不能發言。但可以肯定是,執行環節和監管環節肯定有問題。”他強調:“要按程序辦事,程序要嚴密,執行要到位。”

  賈康認為,“我國相關的法律和制度都在不斷改進和完善,這件事情是因為很多環節的疏漏和管理不當的問題綜合在一起造成的,僅説某一點是不足以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