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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新國八條廣州細則:兩房家庭可以賣一買一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5日 17: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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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國八條"廣州細則2月24日正式落地,與傳聞中的新限購令有差異,增城從化暫不納入限購範圍,但兩市應在3月底前制訂本區域貫徹落實意見,是否限購屆時才能見分曉。此外,如果有兩套房賣掉一套後仍可再買一套,但首次置業者只可新買一套住房。市房管局表示,廣州細則從25日起正式執行,以網簽時間為準。

  廣州細則要點

  (1)從化和增城暫不限購,3月底前兩市制訂細則,是否限購屆時見分曉

  (2)擁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

  (3)擁有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賣一買一

  (4)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限購

  (5)非戶籍高層次人才限購一套房

  (6)對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昨日下午,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穗版新"國八條"細則。這份以廣州市政府名義頒布的《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共十條(以下簡稱"穗十條"),主要內容是進一步完善廣州市多層次、差別化的住房供應和消費政策,綜合採取稅收、信貸、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調控措施,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

  限購範圍

  增城從化暫不納入限購

  3月底前應訂貫徹意見

  此前來自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消息指,在制定送審的文件中,從化、增城將納入限購範圍內,但此次並沒有提及兩市限購。正式落地的"穗十條"指出,從化、增城市應當在今年3月底前制訂本區域貫徹落實意見,確定2011年本縣級市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報廣州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房管局解釋】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在新聞發佈會上解釋:這兩個市是縣級市,是廣州市政府代管的,所以要按程序,從化、增城有獨立依法制定政策的權力,"'穗十條'明確從化、增城3月底前要制訂本區域貫徹落實意見,究竟限不限購,我也不太清楚"。

  【專家解讀】合富置業首席市場分析師龍斌:這樣比較務實。目前廣州中心區可供開發的土地供應少,新建商品房供應少,二手房供應也少,但市區房需求很多,增城、從化不限購可以吸引部分購房者分流,緩解中心城區樓市供求壓力。增城、從化不限購還可吸引少量資金,有利其樓市發展。

  限購對象

  兩房家庭可以賣一買一

  外地人需一年納稅證明

  "穗十條"規定,自本意見發佈之日起,在一定時期內:

  ———可購一套房:對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符合《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穗字〔2010〕11號)有關高層次人才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且在廣州市無自有住房的,可購1套住房。

  ———完全限購: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購買住房。

  【房管局解釋】戶籍家庭在廣州擁有2套住房,賣掉其中一套後,應可再買一套,但前提是登出前一套房子的檔案。

  【專家解讀】合富輝煌首席市場分析師黎文江:"賣一買一"照顧改善型需求買家,把總價較低的小戶型賣出去,也惠及了首次置業者,新政策在激活一手市場的同時也激活了二手市場。

  龍斌:這一細則有利於市場流通,方便有改善住房環境的置業者。

  地産投資專家許學鋒:"賣一買一"務實,但也給投機客預留了一定空間。假如手上有兩套房,賣掉一套再買一套,還可再賣,只要中間有差價,可以賺錢,就有操作空間。

  廣東省房協理事趙卓文:"賣一買一",保護改善型需求的做法得到落實。有了這一條,廣州樓市銷售量至少可以穩定20%的量。

  住房貸款

  貸款利率禁低於1.1倍

  二套房公積金首付六成

  "穗十條"指出,市政府將認真配合、協助各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市國土房管部門要抓緊完善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積極配合金融機構落實"認房又認貸"的住房貸款資格審核制度。財政、建設、規劃和國土房管等部門要配合金融監管機構,檢查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執行情況,嚴肅查處違規貸款行為。

  住房用地

  今年住宅用地供應總量

  不低於前兩年平均水平

  "穗十條"提到,要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要強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計劃管理,在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實行"應保盡保";要確保2011年廣州商品住宅用地實際供應總量不低於前2年平均實際供應量。進一步優化土地供應結構,確保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

  "穗十條"要求進一步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對房地産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穗十條"強調,堅決抑制地價過快上漲,積極推進經營性用地預申請制度,對可能出現高地價的商品住宅用地,可以及時調整土地公開出讓方式,採取配建公共租賃住房、"限房價、限套型,競地價、競配建",或綜合招標等公開出讓方式確定受讓人。

  "穗十條"強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土地出讓凈收益中的提取比例,從目前的10%提高至13%,並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土地出讓收入溢價部分階梯累進提取機制。激勵和吸引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在部分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舊"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控制目標

  綜合研究居民支付力等

  3月底前公佈房價目標

  "穗十條"把確定廣州市房價控制目標列入重點,廣州將嚴格按照國家要求,根據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綜合研究確定今年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控制目標,並於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記者 趙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