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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又有多個城市出臺樓市調控細則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2日 22: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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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2月22日電 中國新一輪房地産調控正全面展開。連日來,天津、石家莊、貴陽、廈門、寧波等城市陸續出臺調控細則,結合當地實際,通過限購、稅收、信貸等措施落實"國八條"調控政策。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能夠提供在天津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天津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意見》提出要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並將嚴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河北省會石家莊市明確了房地産限購令實施細則:能夠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實施日期為2011年2月19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貴州省會貴陽市將主要調控目標放在了中心城區人口密集、房價過高的住房上。據了解,2010年,貴陽一環內中心城區不少樓盤均價超過1萬元,成為推高樓市均價的主要動力。

  貴陽市規定,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2011年12月30日之前,暫停向其出售貴陽市一環內的住房。

  福建廈門市政府出臺的文件規定,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廈門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廈門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浙江寧波市則明確規定三類人禁止再買房,即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今年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進一步調控樓市的八條具體措施,這被業內稱為"國八條"。

  限購是"國八條"中最引人關注的措施,《通知》明確要求:已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並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尚未採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其他城市也要根據本地房地産市場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出臺住房限購措施。

  《通知》下發後,已有北京、上海、廣州、南京、長春、青島等十多個城市出臺細則,嚴格執行"國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