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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給力“拍照解救乞討兒”行動 根本難題待解決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8日 14: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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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打拐辦主任:歡迎舉報 依法嚴懲

  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通過微博回應,歡迎廣大群眾舉報。據公安部網站去年底消息,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頒布通告,限令實施或者參與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聚眾阻礙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犯罪人員,自2011年1月1日通告發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到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投案自首。

  陳士渠説,該通告規定,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控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司法機關對舉報人、控告人依法予以保護。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救行動如火如荼

  根本難題仍待解決

  要不要拿錢給乞討兒?

  網友夏商建議:“對待兒童被拐去乞討的最好杜絕辦法是:甭管乞討小孩多可憐,也甭管真是乞丐、自己小孩還是拐來的小孩,一律不給錢。給錢就是培育市場,堅決不給,讓這個市場凋敝,才會讓殺千刀的人販子死心,才不會有後面小孩被拐被弄殘。”

  這條微博引起不少網友響應。但有網友擔心:如果不給,孩子討不到錢會被打的。該網友説,十幾年前,他在北京動物園天橋上親眼看到一個惡婦用礦泉水瓶打不肯乞討的女孩的頭,打得很兇,這一幕迄今難忘!“咱們現在要做的是聯合起來報警。”

  不少網友認為,的確不能給錢乞討兒,給錢只會讓人販子變本加厲地拐騙兒童。“有善心的人們,應該把善款捐到合法的慈善機構。”

  是不是侵犯兒童隱私?

  隨著解救行動的深入,也有一些網友發現,隨手拍照上傳網絡可能帶來一些法律問題,比如,會不會侵犯被拍兒童的隱私?

  知名網友王小山説,這裡面確實存在隱私權問題,“乞討者也有尊嚴,隨便拍你都未必高興,何況低收入敏感人群、兒童?”有網友説:“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這些孩子長大了,這些曾經的照片,這些曾經的遭遇,會為他們的生活帶來怎樣的問題?”

  媒體人士趙何娟在微博中指出,新聞規範中即要求對未成年兒童的鏡頭和照片等個人信息未經許可都要打馬賽克等,哪怕是勞教者。但被殘害脅迫行討的被拐兒童是否可與正常行乞兒童區別對待,也很難説清楚。

  能不能做DNA比對?

  一些網友擔心,就算被拐乞討兒童被拍照,由於分離幾年,兒童變化大,其父母未必能夠認出來。照片認親的可能性不大,也不可靠。

  知名網友張洪峰近日觀察警方處置乞討兒童,發現警方按照規定只能調查詢問,而幾個兒童均回答大人是他們的家長,嬰兒則無法詢問,這種方式並不能絕對排除兒童係被拐。“公安部是否能出臺規定,警方在接到乞討兒童的報案或巡邏發現後,應對家長和兒童進行血液採集,用技術驗證係親屬關係?”

  一些人士呼籲,建立全國被拐兒童父母的DNA資料系統,一旦發現被網友舉報的可疑乞討兒,立即用技術手段測試乞兒的DNA進行比對。

  會不會加害兒童?

  一些人士擔心:讓乞兒們的照片在網絡上流傳,會不會給孩子帶來即時的危險和傷害?人販子會不會立即將其藏匿或滅口?

  網友易天稱:“看見名人們在微博上掀起聲勢浩大的拯救孩子運動,希望全民拍照監督報警,不禁倒吸一口涼氣。我無任何鄙視的意思,一個無經驗的執行者,也許會斷送不少孩子的性命。”

  網友“染香”稱“易天”是“明白人”。她説,拐賣兒童主要是將兒童拐騙然後賣了,被拐賣兒童不一定會去乞討。而乞討兒童的組織者常常會每年給孩子父母一筆費用,以收養的方式來逃避法律打擊。

  一些人士認為,根本解決之道是立法要完善,公安、民政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以及建立一整套有效的打拐體系,網友們的拍照解救行動最多起到輔助作用。不過,幾乎沒有人懷疑,網友們的參與將會有力地推動問題的解決。(洪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