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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廣告真假難辨 明星自認毫無責任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8日 14: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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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明星名人代言,廣告真假難辨,該將如何著力監管?

  中廣網北京2月8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新年新氣象,廣告換新裝。從新年到春節,熒屏、廣播、網絡,以至街頭路邊,各種廣告紛紛全新亮相。當然,其中不乏明星、名人代言的廣告。這些廣告在吸引消費者眼球的同時,也承擔著相應的法律責任。

  違規代言被暴光的同時,明星、名人被侵權的訴訟也不斷上演,使這種代言廣告更加真假難辨。為什麼假借名人做廣告還理直氣壯?為什麼做了假廣告,明星認為自己沒責任?

  【焦點一】假借名人明星做廣告 為何理直氣壯

  春節前夕,北京東城法院審理袁莉(藝名袁立)訴鄭州金陽保健品有限公司侵權,索賠60萬的案件。去年,袁立主演的電視連續劇《婚姻保衛戰》在各地熱播,誰料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在其産品赫斯婷-維歐美靚麗膠囊網站中,刊登了題為《婚姻保衛戰 先從祛黃褐斑開始》、《婚姻保衛戰 袁立的美容祛斑心得》兩篇文章並配有照片。

  原告代理人:在文章的末尾附有被告公司生産的祛斑膠囊的功效説明、搶購電話,用於其推廣祛斑産品。被告的上述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構成了侵權。

  而在法庭上,被告代理人的説法卻是,幾十萬網站都在用你的照片,你憑什麼單告我們?

  被告代理人:原告袁立是一個公眾人物,她不是普通老百姓,除了我們還有資訊的網站以外,還有一些醫院、商業的網站,當然也包括銷售産品的網站,有很多,到現在還在使用。你們為什麼沒有及時制止。

  被告方憑什麼這麼理直氣壯?有專家分析,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名人、明星代言廣告是不是虛假廣告,已經是真假難辨,這些未經名人、明星許可就假借他們的肖像、姓名做廣告的企業,就有了可乘之機。

  【焦點二】明星真代言假廣告 讓消費者真假難辯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被暴光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兒。2009年,相聲演員侯耀華代言的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10個虛假産品廣告,先後被浙江、遼寧、山西、河北等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查處。他在接受央視《經濟半小時》採訪時,他直言,沒有吃過,甚至都沒見過他所代言的産品。

  侯耀華:我沒吃過這藥,因為我沒這毛病,我怎麼可能吃這藥呢。我曾經有的産品在別人介紹完了以後我還問。我得瞧瞧這東西,“還沒生産出來呢”,這就是我得到的回復。人家就是東西沒生産出來之前就把這種宣傳做好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