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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趙晚報:“神仙打架”豈能殃及農民工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5日 07: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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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天津、河南、四川等地的200余名農民工在湖北枝江市一工地打工,大年將至,但他們的近150萬元工錢卻被拖欠至今。三地農民工半年討薪無果,起因卻是招商企業與當地政府“頂牛”。政府招商心切承諾優惠條件在先,承諾落空、項目停止、賠償達不成一致,企業拖欠工錢在後。(1月30日《新京報》)

  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要求“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5部委懲治欠薪重拳擲地有聲,可當地政府部門卻只顧與招商企業“掐架”,全然忘記了自己的身份與職責。

  地方政府與招商企業之間的關係眾所週知。政府招商心切,“拍胸脯”承諾優惠條件,不足為奇;而只招商不引資的半拉子項目也不鮮見。可政府招商引資落下的“病根子”,理應由政府部門自己解決,豈能讓農民工跟著“吃藥”?

  在所有勞資糾紛中,博弈能力最弱的往往是終端個體勞動者,他們也是“三角債務”的最大受害者。正因如此,國家勞動保障部和建設部早在2004年就曾聯合頒布《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指出: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後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欠款。鋻於此,政府與招商企業之間即使存在糾紛,也應該由招商企業或政府部門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而不應把農民工當成“人質”,視作討價還價的籌碼。

  近年來,各地政府加大了對欠薪問題的整治力度,但這並不意味著政府部門整飭欠薪的政策都已經落地生根。就像發生在枝江市的這起農民工欠薪事件,政府部門即便沒有連帶責任,也應該主動擔當起為農民工討薪的責任,豈能只顧“神仙打架”,讓農民工跟著遭殃?李繼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