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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為何接連陷漩渦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17: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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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26日宣佈,家樂福、沃爾瑪等在部分城市的連鎖店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發改委責成相關價格主管部門責令這些超市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 (據新華社)

  價格欺詐“發酵”

  該文援引上海消委會秘書長趙皎黎的説法稱:“這些價格欺詐問題,應該是企業的誠信出了問題!”員工工資“疑雲”追問“社會責任”

  新華社對家樂福問題窮追不捨。29日又發表長篇報道《網民爭曬家樂福“受騙記”》。

  在該文中,北京一位網民反映:“我買了10件童裝卻收了11件的錢!”江蘇一位網民説:“我買鹹鴨蛋也被黑過,標價10.80元/6只,結賬12.60元,他們説是新價牌沒換上去!”另一位網民則稱:浦東一家家樂福“被我老婆一年抓到過四次,每次抓到退的時候都很麻利,從來不啰嗦,原來是有意欺詐!”

  南昌一位網民感嘆:“國際大型連鎖超市居然還幹這樣無賴的事情!”

  不少網民表示:家樂福價格欺詐的手法並不高明,但恰恰利用了消費者的心理———對國際知名品牌的信任。

  該文援引上海消委會秘書長趙皎黎的説法稱:“這些價格欺詐問題,應該是企業的誠信出了問題!”

  員工工資“疑雲”

  無獨有偶,1月19日,上海《勞動報》發表長篇報道披露:從1998年至今,家樂福上海20家門店的6000多名一線職工,相當部分人每月實際到手的收入僅增長了數十元,而這期間上海最低工資翻了3.45倍,上海人均GDP翻了3.09倍。該報稱,目前上海家樂福部分員工的收入徘徊在最低工資線上。

  該報還披露了2008年上海家樂福與企業工會進行集體工資協商的一些細節:第一次協商,工會幹部們感覺,法國老闆執著于“集體協商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對於工資底線、基本福利只字未提。第二次和第三次協商,資方每次都與工會就協商制度本身“糾纏不清”,上海市總工會法律部人士認為“他們根本不想和工會談,只是拖延應付”。最後一次協商,工會直接提出要增加一線職工收入,增幅不低於8%,誰料家樂福上海區區長(法國人)起身離席,再也沒回來……

  追問“社會責任”

  國外規範的大公司,為何在中國陷入漩渦?

  對於價格欺詐,新華社援引網民觀點認為,罰得太輕,導致商家無視法律。在法國,不大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處罰非常嚴厲。我國法律對侵權責任的規定基本是“填補”性質的,而非懲罰性質,即使家樂福自己承諾賠償5倍的損失,也只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懲戒作用。另外,行政法學專家鄒榮指出,家樂福價格事件也暴露出政府部門執法還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

  至於員工福利問題,《勞動報》的評論指出,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的集體協商制度缺乏應有的“剛性”,工資集體協商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原勞保部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和《集體合同規定》,均屬部門規章,在立法上處於較低層次。

  該報還呼籲,世界知名企業應承擔起社會責任。 文/那爛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