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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價過路費案"引關注 收費站怪招頻出惹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5日 23: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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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們對於高速公路亂收費真正的質疑在於:是否在利用公共設施營利。

  專家指出,全國不少收費站為了延長收費時限,怪招頻出。如轉讓經營權、變更法人、追加項目。其中具體的操作手段以引進外資轉讓經營權居多。因為這種做法可以使高速公路借助合資身份,獲取更有力的收費權。而實際上這段高速公路引入的外資往往才百分之幾或者百分之十幾。企業經營主體發生變化後,隨之而來的是前賬往往被“一筆勾銷”。

  此外,收費站佈局被業內人士評價為——披著合法外衣的“攔路打劫”。

  河南“天價過路費案”能夠引起如此軒然大波,其背後是民眾對高速公路亂收費連年聲討無果後的“爆發”。

  對於過路費,人們在意的不是是否應該收,而是如何合理收取?

  據業內人士透露,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嚴重忽略了服務質量水平對收費標準的影響;而在收費方式上則是沒有實現跨省區聯網收費和不停車收費。

  此外,不少收費站為了延長收費時限,怪招頻出,如轉讓經營權、變更法人、追加項目。其中具體的操作手段以引進外資轉讓經營權居多。

  一些公路違規收費、公路轉讓經營權不規範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的同時,也借此突破政府還完貸款收費即中止的底線,使收費公路延續不斷地成為向社會吸取的“提款機”與“腐敗溫床”

  □ 視點關注     

  一起偷逃過路費被判無期徒刑的案件,發還重審了。

  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14日淩晨決定,對“時建鋒因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無期徒刑案”啟動再審程序。

  平頂山中院同時稱,時建鋒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一案引起媒體廣泛關注後,有關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復查,並詢問了時建鋒。時建鋒新供稱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實因出現新的證據可能發生變化。

  經有關部門公佈的此案基本情況是:河南農民時建鋒為了經濟利益,在購買兩輛大貨車後,利用兩套假軍車牌照“瘋狂”營運,8個月的時間,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由此被平頂山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200萬元。

  被偷逃的368萬元過路費順理成章地成為此案最吸引人之處。

  在對於高速公路收費連年的聲討無果後,或本應受到社會指責的偷逃者竟激起了社會民眾“同是天涯淪落人”之感。

  有業內人士坦言,拋開此案的細枝末節不談,這樣的“反轉”確實值得深思。

  兩輛貨車拉貨共計賺了20多萬元,但偷逃的過路費卻高達368.2萬餘元,如果不逃費豈不是要倒貼300多萬元

  經了解,時建峰使用的兩輛貨車核載量為25噸,通常情況下會超載150%左右。空車行駛一趟,需繳納過路費200元左右,荷載時的繳費數額取決於荷載重量。根據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監控收費通信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統計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間,上述兩輛貨車共計通行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2萬餘元。

  但不少人對此提出質疑:兩輛車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約1500元過路費,而從鄭堯高速下湯站到許昌長葛,距離約100公里,每公里收費高達15元?

  對此,平頂山中院特意召開新聞發佈會,此案的審判長婁彥偉指出,判決認定的詐騙犯罪數額人民幣368.2萬餘元,是以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並經庭審舉證、質證,公訴機關和被告人雙方均無異議的相關證據來認定的。

  據介紹,該高速路段收費有合法依據,相關收費站的地磅均檢驗合格,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監控收費通信服務有限公司出具的兩輛貨車的通行信息統計表,對包括空駛或載物和載物重量、超載率等信息的記錄均很詳細,證明其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萬餘元。

  婁彥偉特別指出,出具統計信息的公司與鄭堯高速沒有隸屬關係,該公司保存了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通行費數據。

  還有令人難以理解之處在於,時建峰稱用兩輛貨車拉貨共計賺了20多萬元,但偷逃的過路費卻高達368.2萬餘元,如果不逃費豈不是要倒貼300多萬元?

  對於此案的判決結果,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李法寶説,“從法律本身來講,涉及兩個罪名:一個是刑法的375條的非法買賣武裝部隊的車輛號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一個罪名就是226條詐騙公司財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行為的應該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就當地法院的判決來説,是以266條詐騙罪確定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既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有關司法立法精神。”

  “但我認為以無期徒刑來量刑過重。”李法寶認為,以經濟為目的的犯罪,應該適用人身刑和財産刑並舉的方式,偏重財産刑,降低人身刑,“本案中,罰金已經判處得非常重了,那麼對他人身刑的處罰就可以適當地降低,這樣更有利於刑法的社會效果”。

  明知道偷逃高速公路過路費甚至可能構成犯罪,但仍然偷逃,恐怕很重要一個理由就是道路通行費已經成為沉重負擔,所以偷逃者有足夠的動力來規避這部分費用,甚至採用違法的形式硬幹

  查閱相關資料,記者發現,在“天價過路費案”判決結果下達之後,社會各界的質疑普遍集中在高達368萬餘元被偷逃的過路費上。

  一位車主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他對於368萬的天價過路費絲毫不感到稀奇,“在我們老家那邊,有一次我開車到另外一個城市,55公里居然收了60塊錢,其中還有莫名其妙的所謂入城費15塊錢”。

  一位經常跑長途運輸的貨車司機向《法制日報》記者透露,在南方很多縣鄉,經常會遇見不足百公里的路段橫亙著三四個收費站的現象。

  一組廣為人們所熟知的數據是:全世界共有20多個國家已建成約14萬公里收費公路,其中有10萬公里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