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368萬過路費刺疼了我們的眼睛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2日 0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河南禹州一農民為了逃避過路費,拿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裏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拉沙掙了20多萬元。事發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1月11日大河網)

  因偷逃過路費而被判無期徒刑,據説從媒體的公開報道來看,在全國範圍內還未有先例。作姦犯科,罪有應得。法律自有法律的道理,但新聞如此引人側目,恐怕不能規避以下幾個常識:一者,“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這個數字看起來非常驚悚,但事實上“算法”必有貓膩──因為常識而言,2輛貨車跑8個月,如果不算天價滯納金等,估計只有火箭的速度才能跑出368萬餘元的罰單,既然滯納金早就備受詬病,那麼,據此量刑,是否過於嚴苛?二者,即便這“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的計算方法合理正當,我們也當明確,這數額並不能算是“直接損失”,與偷竊368萬餘元的金銀珠寶性質有別,在高速公路收費正當性屢被質疑的現實之下,如此“罪罰相當”,似乎有悖民意。

  拉沙掙了20多萬元,但如果正經守法卻要交納高速公路過路費368萬餘元──這究竟是怎樣詭異的生存圖景?如果這個感慨過於抽象,我們不妨算算下面一組計算題:據警方披露的權威信息,河南禹州一農民為了逃避過路費,使用兩台假軍牌照車輛進行拉沙營運,8個月裏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拉沙掙了20萬元。請回答──每輛車每天平均營運多少次(按8個月240天計算)?(參考答案:4.91875);每輛車每次平均偷逃過路費多少元?(參考答案:1558.662);拉沙一次平均掙多少元?(參考答案:84.70987);按正常繳費,每掙一元錢,需要多少過路費?(參考答案:18.4元)……有網友恍然大悟:我終於明白CPI為什麼這麼高了,高速公路如此“高貴”,降低物價只能是浮雲。

  算賬的意思,當然不是要為犯罪分子開脫。然而,法律的初衷,估計也不是滿足於所謂“威懾力度”,而在於讓守法的更守法、讓想要違法的不敢違法。法律之所以低於道德,是因為法律要讓人吃飯穿衣睡覺,如果守法成本大於生存成本,則這樣的法律不僅不能被敬畏、其自身的正義性也會遭遇公信危機。當然,這“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的事實不禁也讓人浮想聯翩:犯罪分子不過一個農民,為什麼逃避過路費如此簡單的事實,竟然在8個月後才被相關部門查知?如果農民要承擔“詐騙罪”的責任,那麼相關部門是不是也要解釋一下有無瀆職或失職的嫌疑?

  這368萬過路費扎紮實實地刺疼了我們的眼睛:拉沙才掙20萬,而坐地生財的收費站卻能獲得數百萬的利潤,即便大家相安無事──這是怎樣一筆買賣?這又是怎樣一種斷裂與失衡?(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