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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探究茅臺酒瘋狂漲價背後的原因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9日 17: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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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杭州1月9日電(記者 商意盈)新年伊始,茅臺集團宣佈上調旗下産品出廠價格。最暢銷的53度飛天茅臺的價格上調到619元,與此同時,還發佈了該類茅臺售價不得超過959元的“限價令”。然而,“限價令”卻遭遇“執行難”,各大商場和酒店價格仍在持續走高,直營店甚至出現“有價無貨”的狀況。

  這已經不是茅臺集團第一次發佈“限價令”,市場經濟條件下廠家“限價”已屬稀奇,但看似嚴苛的“限價令”卻一次次成為“一紙空文”,是什麼原因促使茅臺價格節節攀升?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茅臺“限價令”形同虛設

  2010年12月15日,貴州茅臺集團向外發佈公告稱,市面最受歡迎的53度飛天茅臺酒每瓶出廠價格由此前的499元上調到619元,漲幅超過20%。貴州茅臺集團總經理袁仁國隨後又在合肥發佈茅臺酒零售終端新的“限價令”,即經銷商銷售普通茅臺酒的價格不得超過每瓶959元,而此前茅臺的“限價”是869元。

  記者在杭州多家大型超市和煙酒專營店走訪中發現,每瓶959元的“限價令”儼然是“一紙空文”,杭州的53度飛天茅臺價格均在1300元以上,廣州一家煙酒零售店甚至標出1990元的高價,更多貨櫃則處於“缺貨”狀態。

  在杭州市文三路的一家煙酒專營店,53度飛天茅臺的標價是1350元。店主朱先生告訴記者,現在茅臺酒一天一個價。“去年上半年售價只有800多元,現在漲了一半。要買得趁早,臨近春節,價格肯定還會漲。”他説。

  當記者問及茅臺“限價令”的執行情況時,朱先生表示,他是從其他渠道拿貨,不受“限價令”制約。他説:“‘直營店’是有‘限價令’的,但是都沒有貨呀,限價等於白限。”記者在杭州市幾家茅臺直營店以及世紀聯華、華潤萬家等超市採訪發現,53度飛天茅臺早已斷貨,售貨員表示,什麼時候能到貨他們也不知道。

  據了解,目前市面上缺貨嚴重的只有53度飛天茅臺。茅臺38度、42度白酒元旦期間的價格一直穩定在400元到600元之間,只有53度茅臺價格一路瘋漲。“瘋狂的茅臺”還引發了海外茅臺購買熱。

  據有關媒體報道,在紐約華人聚居區法拉盛,折算過來,兩斤裝的53度茅臺在1500元人民幣左右,375毫升的茅臺酒價格才四五百元人民幣,與國內價格幾乎相差一半。

  誰助推茅臺“不掉價”

  據了解,改革開放初期,每瓶茅臺酒的售價僅為8元,當時,一個普通工人的月薪為40元,折算一下,月薪可以買5瓶茅臺。隨著茅臺酒價格增長,一直到如今最高的1990元,按照如今普通工人平均2400元的月薪計算,連一瓶半茅臺都買不起。

  袁仁國日前表示,茅臺集團正制定相關規定,如對違反“限價令”的經銷商,首次“犯規”罰款和減計劃;第二次“重犯”,處罰力度加大;第三次“慣犯”,則取消經銷商資格。

  在杭州經營煙酒生意的錢中偉告訴記者,茅臺有“限價令”,違者要受到嚴罰。然而,經銷商往往有很多級,“限價令”只對經銷商和直營店有效,百貨超市、煙酒店、餐飲等渠道均不用執行。而且很多經銷商除了直營店這個渠道,還有很多自己的渠道。

  “廠家最多只能管住各地的總經銷商,銷售的環節一多,約束力就會逐漸弱化。漲出廠價,限零售價,這種政策既缺乏合理性,也沒有可操作性。”錢中偉説:“還有些銷售點甚至從茅臺集團的經銷商那裏購得‘標準價’的茅臺酒進行囤貨,等到缺貨時再高價賣出。”

  杭州酒業協會會長徐幼霖則表示,茅臺“有價無貨”也存在天氣方面的原因,最近貴州恰逢大雪,廠家發不出貨。等貨源充足,價格就會降下來。

  對於節節攀升的茅臺價格,也有人提出,如此高價的酒到底誰在喝?如此剛性的需求誰在拉動?浙江省社會科學院調研中心主任楊建華表示,高價茅臺酒已經離老百姓能承受的消費水平越來越遠,主要消費群體集中在企事業單位,已經開始出現“買的人不喝,喝的人不買”的情況。“這樣一來茅臺上漲的空間就非常大,甚至還可能出現越貴越有檔次的消費心態。”他説。

  與此同時,從遊資操作的動向來看,高檔酒已開始被“炒作”。據了解,中國陳年酒收藏其實從本世紀初即已開始升溫,2010年中國幾大拍賣公司都舉行了包括茅臺酒在內的專場拍賣會。2010年12月14日,西泠印社秋季拍賣會中國陳年名酒專場在杭州落下帷幕,之前引起廣泛關注的一瓶1958年産土陶瓶茅臺酒成為全場標王,最終成交價高達145.6萬元。

  “瘋狂的茅臺”折射白酒行業亂象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瘋狂的茅臺”背後是白酒行業的混亂。他説,首先是白酒的營銷模式導致了層層加價的現象。據了解,酒企大部分都走四級代理模式,即全國總代、省代、市代到終端零售。在出廠價的基礎上,每層代理都會抽取10%甚至更多的利潤。而白酒行業通行的“包店”模式,再一次推動了零售酒價走高。一些白酒經銷商會一次性支付30萬元到50萬元甚至更多費用,以此買斷一家酒店的酒水專供權。

  “進酒店、進商場都有這種‘潛規則’,進店費、促銷費,還有銷售員、領班、採購等各個環節都有費用,最後‘羊毛出在羊身上’,還是消費者埋單,白酒價格肯定水漲船高。”他説。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肖文告訴記者,以供求關係決定價格的前提是存在競爭型産品和市場。因為茅臺的特殊市場地位,已經形成壟斷性,廠家擁有很大的定價權,這種定價權又被各層經銷商、炒作者等買賣之間的中間環節層層“盤剝”。

  “茅臺酒在市場上經常供不應求,但市場體制建設,渠道管理的規範卻沒有跟上。茅臺一直都有‘皇帝女兒不愁嫁’的心態,也讓市場運作過程中出現了諸多不規範。”肖文説。

  “這樣的現象一定要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因為這不但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也可能滋生新的腐敗。”楊建華同時表示,現在奢侈性、炫耀性、攀比性消費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很多人都通過這樣的消費來獲得身份地位的價值認同,這樣的做法非常不理性,也容易助長社會的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