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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失竊 女研究生發告示欲“勸降”小偷(圖)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8日 18: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瀋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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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的筆記本寢室中失竊,掌握了一定的證據後

  女研究生心存善意發告示想勸降小偷

  “……我之所以暫時沒有把錄像交給警察,是考慮到你的前途,體諒你的一時失足,請你在本週內奉還我的電腦。讓彼此過一個好年,望你珍惜這機會。要不然你今年的大年估計是回不了家了。”上面這段話,出自一篇名為《討賊檄文》的小告示,而告示就貼在瀋陽一所高校的宿舍樓門口。發表這篇《討賊檄文》的女研究生坦陳,她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想“勸降”偷她筆記本電腦的小偷。

  大學生熱議《討賊檄文》

  1月7日上午,瀋陽一所高校的大學生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稱他所居住的寢室樓門口,昨天下午貼出了一張《討賊檄文》,現在學校裏的很多學生都在議論這件事。

  中午12時,記者在那所高校11號宿舍樓外,果然看到幾名學生正圍著一張貼在樓門口的A4紙議論著。記者走近後發現,那幾名學生議論的正是那篇《討賊檄文》。記者簡單閱讀了裏面的內容:“……你于2011年1月4日中午後,潛伏在我們研究生公寓,待我們都離開後,進入我們寢室,拿走我剛買半年的電腦,並大方的把門鎖上,你是否覺得做得天衣無縫了呢?……但還是被無心的她看到了,並且願意指出你……你現在有兩個選擇:上上選,將我的電腦託人私下奉還,我不追究你;下下選,你被警察抓到,面對幾個月的鐵窗生活……”

  對於文章中的內容,幾名觀看的大學生意見並不相同。有人認為失主太善良,是想給小偷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但有人認為對待竊賊不該如此善良,否則就是助紂為虐;還有的人認為筆記本電腦價值數千元,同學之間估計不敢偷,因此懷疑是外人作案……

  發文女生稱是在“勸降”

  根據《檄文》上留下的聯絡方式,記者當天下午與發文的女研究生妍妍(化名)取得了聯絡。妍妍稱她是那所高校的研究生,那篇《討賊檄文》是她自己用電腦打印,並自己張貼的。據她介紹,她丟失的筆記本電腦剛剛買了不到半年,價值近5000元。除了經濟價值外,裏面還有不少對她非常重要的論文和照片資料,因此她非常生氣。據她回憶,事發當天,她不是最後一個離開寢室的,由於手懶,她沒有像往常一樣把筆記本電腦鎖在櫃子裏。當天她也不是第一個回寢室的,但她回去後,就發現筆記本電腦不見了。據她同寢室的同學回憶,最後離開寢室的同學是鎖了寢室門的,而最先回來的同學也是開鎖後才進的屋。

  妍妍稱,在她報警後,有人便找到了她,稱看見了拿走筆記本電腦的人,而且她也從監控錄像裏,看到了那個人在中午時,出現在她的寢室樓。她本來想把掌握的資料提供給警方,但是一想到對方也是大學生,如果真的因此被抓,不但學業不能繼續,而且也斷送了前程。於是,她決定寫一封“信”,“勸降”那個小偷,讓他迷途知返。但妍妍稱,文章已經張貼出去1天了,並沒有人主動聯絡她,也沒有人把電腦送回。

  寢室失竊並不少見

  隨後,記者在校園裏採訪了多名學生。聽記者説完那名女研究生的遭遇。大學生們表示:“寢室丟東西這種事情在寢室裏並不少見。但由於很多大學生都是外地來的。大家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能忍就忍了!”

  大二女生小刁告訴記者:“我大一的時候丟過幾瓶名牌化粧品。最可氣的是偷我東西的人是我的室友,她的家裏條件很不錯呢,也不知道她怎麼想的。後來我找到寢室老師説明了情況,結果還是有幾件衣服沒有要回來、現在我在寢室的櫃門上都安了防盜鎖。”

  大四男生小許也告訴記者:“我的寢室是8人寢室。由於空間狹小。只能在走廊裏晾曬東西。經常有同學的名牌衣服被人拿走。這幾年下來,我和室友丟過T恤衫、運動服,運動鞋,有的人甚至連鞋墊都拿!”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高校後勤負責人告訴記者,學生之間的盜竊現象,學校一般都比較好處理。但是由於現在的大學都是開放辦學,外來人員的進入無法徹底控制,因此學校除了加強管理外,只能建議學生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發生財物損失。

  記者截稿前與妍妍再次取得聯絡,她告訴記者,如果週一前自己還拿不回電腦,她將把自己掌握的證據直接提供給警方。(記者 劉強 實習生 尹梓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