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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隔間出租 群租最高罰3萬:蟻族該去何處安身?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8日 12: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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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甘肅頻道消息 “我想有個家,一個不需要太大的地方……”歌詞唱出所有城市人在鋼筋水泥的都市叢林裏打拼的心聲和目標。但高昂的房價,卻讓“蝸居”都成為一個遙遠的夢想。於是城市中涌現“蟻居一族”,原本的房間被分隔,十幾人擠在一套房裏“群居”。但是,近日住建部下發新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將於2月1日施行,《辦法》對市場中將房屋分拆、隔斷“化整為零”的群租行為明令禁止,群租行為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新規定剛一齣臺,“蟻族”連呼租不起房。

  “蟻族” 打工者的群居時代

  早晨7點,鬧鐘響起,熟睡中的文冰迅速起床。從床下拉出一個箱子,拿出衣服穿戴好。拉開門簾,穿過堆滿雜物的過道,來到衛生間,迅速洗漱。此時衛生間裏洗漱的還有兩位“室友”。“每天早上就像是打仗。”文冰覺得最頭疼的恐怕是早晨排隊洗漱、上廁所。“如果起晚了,便有幾個‘室友’排在我前面,上班就會遲到。”

  外地來蘭上學的文冰大學畢業後在一家混凝土銷售公司上班,月薪1500元。每月吃飯500元,電話費、公交車費100元,500元寄回老家。文冰揣著僅剩的400元錢租到了現在的住所──城關區雁灘某小區8樓,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但文冰的“家”僅僅佔這套房子的八分之一。

  50平方米的客廳用三合板分成了4個小隔間,文冰住其中一間。另外2間臥室共住著4個人。廚房、廁所全部公用。“房間隔音效果不太好,旁邊的‘老兄’夜裏打呼嚕,我都聽得清清楚楚。”文冰對於自己10平米方的房間還算滿意。“我住的‘房間’還算是相對獨立的。包水電費每月租金才400元,房間裏有寬帶,廁所帶淋浴,非常不錯。”面對租房新政的出臺,文冰也早有耳聞,對於今後該何去何從?文冰只希望住一天是一天,等房東收房時再做打算。

  收入翻倍 房東、仲介“生財有道”

  普通住房40平方米的每月約500元,59平方米的約700元。小隔間包括水電費只需400-550元。若租床位費更加便宜,只需200-300元。一家自稱專為來蘭求職、實習人員提供住房的仲介公司打出超低經濟型住房,6人間15元/天/床;3人間15元/天/床;標間40元/天,基本生活水電費全免。該公司的負責人郎女士還介紹:“一般租房都需要繳納最少3個月的租金,但我們這裡卻是按月收費,如有需求按天收費都可以。”如果按6人間每天租金90元,一個月便是2700元,而單間出租,房租不到800元。由此看來真正得實惠者還是房東。

  “蟻族”因生活所迫選擇群居,仲介、房東也因此生財。居住在西關十字蘭州劇院附近的小董,她住的房子被隔成8個小單間。100平米的房子,若要整套租,每月租金約1200元左右,但隔斷成8間,每月租金就在3000元至4000元不等,直接漲了3倍左右。

  新政出臺 “蟻族”何去何從

  “十幾個人住在一起,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打工者小惠告訴記者,屋內不但沒有防火設施,而且電閘經常因為超負荷而跳閘。房東自己隨便改裝了一下電路,不知道是否安全。群租為房東帶來利潤,為房客帶來便利,但是在無形中卻增加了許多事故隱患,對此,國家住建部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面對新規定,“蟻族們”將何去何從呢?

  業內人士分析,近年來國家一直在抑制房價,但卻出現了屢調屢漲的現狀,導致部分低收入人群只能租房,此次租房新規的出現,讓部分有租房需求者陷入了無處安身的尷尬境地。

  廉租房是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所以在今後,廉租房也將成為未來經濟困難人群的主要住房選擇。(記者 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