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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血鉛報告比檢測早兩天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7日 0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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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鉛報告上,報告日期比送檢日期早。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本報訊 (記者張寧)送檢日期12月21日,報告日期卻為12月19日。去年底,通州居民宋女士帶一歲半的女兒到永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血鉛檢測,但檢測報告的日期,卻比送檢日期早了兩天。宋女士質疑,檢測結果存在問題,衛生服務中心表示日期輸入錯誤,結果真實可靠。

  報告日期比送檢早兩天

  宋女士的女兒剛剛一歲半,去年12月21日,她帶女兒到永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血鉛、鈣、微量元素等三項檢測,每項收費35元。

  宋女士介紹,醫生抽血時説,該中心自身並不能檢測,血樣需送到天壇醫院。

  前日,宋女士從永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領回檢測報告,發現血鉛檢測報告顯示,送檢日期為抽血當天12月21日,但報告的日期卻是12月19日。

  “這還沒檢,結果就能出來嗎?”宋女士説,血鉛檢測事關孩子的健康,日期錯了,檢測結果她也不敢相信。

  宋女士懷疑,永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未將血樣送檢,而是隨便給出一個檢測結果。

  院方稱日期輸入錯誤

  昨日,相關負責醫生解釋,血樣送往了空軍總醫院,由該醫院進行最終檢測,結果、日期均是醫院出具。“結果沒有問題,是日期輸入錯誤。”

  永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副院長吳某證實了這一説法。他稱,兒童血鉛檢測,由他們抽血,再送到空軍總醫院,此方式符合相關規定,並經過批准。

  吳某表示,宋女士如對檢測結果有疑問,可選擇為其女兒重新檢測,或退回檢測費用。

  昨日,通州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