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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校車墜河事故遇難學生家長被逼簽補償協議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0日 07: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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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衡南縣東塘村,一位在27日事故中失去孫女的老人無法自控,失聲痛哭。本報記者 楊傑 攝

湖南衡南縣公安部門組織人員檢測失事三輪車。新華社發

  本報訊 (記者褚朝新)昨日,湖南省政府批准成立衡南“1227”重大交通事故調查組,調查組要求衡南縣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不得隨意離開衡南,調查報告將在2011年元月15日左右提交。

  29日下午,該事故調查組組長由湖南省安委辦副主任、省安監局副局長李大劍擔任,此外湖南省紀委、檢察院、教育廳等多個部門派員參加,國務院安委會對該事故已掛牌督辦。

  李大劍介紹,該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營運、嚴重超載的道路交通重大事故,暴露出衡南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嚴重漏洞死角。該三輪車車主無視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非法載客、嚴重超載,縣市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打擊非法營運不力等。

  李大劍稱,該司機長期非法接送學生,如此長時間的非法違法行為,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在“打非治違”行動中是如何部署的、如何檢查的、如何整改的,要徹底調查清楚。

  李大劍介紹,調查組將儘快查明事故經過、原因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對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等。與此次事故有關的衡南縣相關部門官員,不得隨意離開衡南,隨時待命接受調查組問話,爭取2011年元月15日左右,提交調查報告的初稿。

  ■ 調查

  遇難學生家長稱被強迫簽補償協議

  衡南一副縣長予以否認,稱調動大量警力為維護醫院秩序

  昨日,多名遇難學生家長稱,事發後當地政府動用大量警力,強迫家長簽字同意補償協議。衡南縣副縣長肖六中稱,當時調派大量警力是為維護醫院的工作秩序,並沒強迫村民簽字。

  遇難者家屬稱與警方衝突

  29日,王元福、王誠國等多名遇難學生家長向記者稱,27日晚和28日淩晨遭到當地政府的威脅,在大量警力壓制下被迫簽字同意接受補償協議。

  “現場都是全副武裝的警察,政法委姓吳的書記説,你們簽字也要把屍體拉走火化,不簽字也要拉走火化。”王元福稱,當地官員還提出先簽字的獎勵1萬元錢。

  昨日,網絡上有消息稱,當地警察拿著警棍強迫村民簽字。遇難學生家屬龍順良稱,當時警察與部分家長確實發生衝突,並向記者展示了手上在拉扯中導致的輕微傷痕。

  昨日,衡南縣副縣長肖六中稱,現場出現一些“不明真相者”,為維護醫院的工作秩序,當晚確實調動了大量的警力,但沒有強迫家屬簽字,簽字都是家屬自願的。

  縣委書記稱對不起孩子

  昨日,衡南縣縣委書記周千山向湖南省事故調查組表示,此次事故死亡14名學生,作為縣委書記有責任,“死了這麼多孩子,對不起這些孩子和家長,怎麼處分我都能接受”。

  周千山表示,這麼大事故,與縣委管理不嚴,衡南縣教育、交警等部門平時工作不落實、管理不到位有關,存在嚴重失職、監管不力的問題。

  衡南縣政法委官員介紹,事發時很多村民自發參與救人,當地已經核實這一情節,準備為部分救人村民申報見義勇為。(新京報 本報記者 褚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