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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致21死地鐵站坍塌事故8名責任人受審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9日 11: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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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杭州12月28日電 (記者 李飛雲 通訊員 蕭法) 今天,“1115”杭州地鐵湘湖站坍塌事故8名相關責任人在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梅小峰等八名被告人被控在杭州地鐵湘湖站建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導致發生2008年11月15日的坍塌事故。庭審從上午9點10分開始,晚上9點30分結束。

  蕭山區人民檢察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八名被告人提起公訴,稱:中鐵四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駐杭州地鐵1號線湘湖站建設工程原常務副經理梅小峰、總工程師曹七一、質檢部部長盧光偉、監測員洪祥、監測負責人侯學、總監代表蔣志浩、項目部經理方繼濤及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駐湘湖站建設工程業主代表金建平,違反相關規定,違規施工、冒險作業,施工過程中基坑嚴重超挖,支撐體系存在嚴重缺陷,且鋼管支撐架設不及時,墊層未及時澆築,加之基坑監測失效,未採取有效補救措施,導致湘湖站北2基坑發生坍塌。

  檢察機關查明:2008年11月15日15時15分左右,杭州地鐵湘湖站北2基坑發生坍塌,造成21人死亡、重傷1人、輕傷3人,直接經濟損失達4962萬餘元。

  庭審中,八名被告人對自己在偵查起訴階段的供述沒有異議,但對起訴書中的部分指控有異議,並均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單位出具的關於現實表現情況良好的證明和關於從寬處理的請求。控辯雙方圍繞被告人在事故中的過錯大小、是否構成自首,以及事故原因分析是否全面到位等方面展開了辯論。

  此案,法庭將擇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