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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村官目睹村幹部私吞63萬元補償款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2日 04: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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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召開分贓會議

  兩年前,鄧超大學畢業後,考取了大學生村官,在鄭州高新區一個村任社保員。

  後來,該村因修一條京珠高速保通輔道,村子45畝土地要拆遷,可獲得國家165萬元土地補償款。然而實際土地丈量後,有63萬元的多餘款沒“主兒”。

  村支書、村委會主任和3個村民組組長打起了“主意”:他們各自拿了一份後,又安排鄧超再為每個人虛報一個名字,用這個名字冒領佔地補償款。就這樣,一筆63萬元的鉅款被“消化”掉了。

  隨後村幹部賈林等5人因涉嫌貪污公款犯罪被抓。鄧超也被帶走協助調查。

  鄧超雖然最後未被處分,但是,承辦檢察官説,現在像鄧超一樣的村官很多,他們任村官的角色很尷尬,沒有任何實權,不可能對他的上司指點什麼,更不可能去舉報。因此大學生村官如何把握好自己的度,還需要更多人去關注他們。

  晚報記者 魯燕

  村領導都判了刑,他獨“守”家園

  今年11月18日,村幹部賈林、賈學等5人因貪污犯罪分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6年。

  聽到這個消息後,鄧超不禁在村委會大院裏來回踱著步子。

  如今村委會大院就剩他一個人堅守著。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他們這樣做事不合理,可是,我還是給他們辦了。”鄧超説。

  大學生村官的尷尬經歷

  鄧超今年24歲。兩年前,他大學畢業,一時沒有找著合適的工作,順利地考上大學生村官。

  上任的第一天,他至今還記憶猶新。

  那天天特別熱,他背著行李,一個人擠公共汽車來到了該村所在的辦事處。去了才發現,他被分配到了該辦事處最偏遠的一個村子。

  當天下午4點,辦事處派人送鄧超上任。接應他的是該村的村委會主任賈林和另一名村幹部。

  交接儀式很簡單,雙方見了面,説明來意,表明態度,就各自開車離開了。

  被扔下的鄧超,一個人環顧著破舊荒涼的村委會,突然有些茫然。

  此時,他才發現村委會就是一副“空架子”,兩間破房,幾張舊桌椅,除此之外,連水都沒有,更別説做飯吃了。

  “就在我不知晚上去哪兒吃飯時,村會計的妻子來村委會院裏摘自家種的菜,看見我一個人孤零零的,便邀我到她家吃飯。”

  在會計家吃了飯,住了一宿,第二天,會計帶著鄧超去了村主任家,算是正式報到。

  因為沒有具體的工作可做,鄧超就跟兼著村裏電工的會計四處走走看看,熟悉一下村裏的情況。

  其間,鄧超也曾在村委會住了兩晚,但熱得實在受不了,就又搬到了會計家。

  直到半年後,村委會搬到了新建的辦公場所,鄧超才開始了“獨立”生活,自己做飯吃,一個人在村委大院裏住。

  就這樣,鄧超“無所事事”地閒了近半年。直到有一天,村裏開始實行養老保險,他才結束了這段“賦閒”日子。

  由於能寫會算,鄧超當上了社保員,還配上了電腦。每天製表、填表,了解入保人員情況,很忙、很累,但內心還是很充實快樂的。

  鄧超終於找到了當“村官”的感覺。慢慢地,鄧超得到了村民和村幹部的認可。

  從此,鄧超更忙了。被村委會委以重任——管錢,説大一點就是財務出納。“實際上,也不過是個跑腿的。到鎮上取個文件,為村委會購置用品,甚至替領導開會,基本上都是我一個人來辦。”鄧超説。

  修路佔地多出了63萬元徵地補償款

  鄧超所在的村子緊臨107國道。

  今年1月,107國道改道,要穿過京珠高速公路。為使京珠高速運行不受影響,需修一條京珠高速保通輔道。

  經測定,該輔道要臨時佔用鄧超所在村的45畝土地。按每畝3.7萬元的補償標準來算,該村因此獲得了國家165萬元的土地補償款。

  補償款到賬後,村裏便開始組織人員丈量各家各戶被徵用土地的畝數。鄧超也參與其中,和其他人員一起奔走田間地頭,出力流汗。

  幾天后,土地丈量結束,實際佔用畝數為38畝,其中有10多畝的林地。這樣,總體算下來,165萬元的土地補償款給村民兌付後,就有了63萬元的多餘。

  村幹部悄悄制定徵地補償款分贓規則

  對此,3個村民組長心裏都有了“數”。他們催促村主任趕緊開會,將補償款早日兌付給村民。

  這天晚上,鄧超剛吃過飯,就接到村主任通知,讓他到老村委會開會,清算村民補償款。

  鄧超提前去把會議室門打開。

  過了一會兒,3個村民組長陸續來到。不大一會兒,村主任也到了,他進門就對3個組長説:“你們仨趕緊造表,算算佔各戶多少地,應分多少錢。”

  3個組長只是坐著不動,就是在那兒吸煙。鄧超判斷,3個組長有話要説。

  果然,當村主任再次催促他們算賬時,一組組長賈全就説:“107輔道補償給咱的錢多,給村民兌付後還剩一些,這錢怎麼辦?”其他兩個村組長也隨聲附和。

  村主任也明白了“下屬”的意思,但他沒有明確答覆,推説村支書不在場,他當不了家。

  有人就立即給村支書打了電話。一會兒,村支書賈學就到了會場。到場後,聽説要分多出的補償款,一開始,村支書還很猶豫,可後來大家有説丈量土地時,村幹部們出力最多,很辛苦,鞋都磨破了。這多出的錢,應該給他們以補償。

  村支書和村主任表示同意。於是3個組長開始算賬,很快便將村民補償款數額如實造冊填報完畢。

  拿出14萬元來報銷村主任打架的花費

  接下來,該“瓜分”那多出的63萬元補償款了。

  鄧超想表明自己的態度,可他又不知從何説起,萬一説些不知輕重的話,“得罪了他們,我以後就無法在村子裏工作了”。

  思來想去,他還是決定不説話為好。

  在考慮每人分多少的問題上,有人提出:説是村主任和人打架花的14萬餘元錢應該補出來。

  “按説,這些錢不應該從村裏出,但那次打架不管對不對,反正是為公,這個錢就得補償給他(村主任)。”

  村主任也沒説什麼,默認下來。這樣,63萬元就剩下了40多萬元。從中留些機動費用,按人頭平分,村幹部每人可分5萬元,剩下的還有幾萬元。

  “給鄧超分4萬吧。”村支書提出。

  “不,我不要!”鄧超當即拒絕。

  看他態度堅決,眾人也不勉強他,只是叮囑他不要出去亂説。

  5個村幹部虛報名字領取補償款

  確定了人員、數額,村支書、村主任和3個村民組長,每個人再虛報一個名字,用這個名字冒領佔地補償款。他們幾個人,有的用自己的名字,有的用家屬的名字,虛報了佔地數,每人湊夠了該得的數額。

  第二天,鄧超拿著這份“真真假假”的表冊到有關部門辦了手續,領回了存摺。

  至於自己不要的那4萬元,鄧超按村支書的意思,連同那天晚上開會不在場的兩名村幹部所分得的款,共14萬元全部存到了他的存摺上。

  一筆63萬元的鉅款,就這樣被“消化”掉了。

  對大學生村官的職務犯罪預防剛剛開始

  今年7月,接到群眾舉報,高新區檢察院對村幹部賈林等5人涉嫌貪污公款犯罪一案進行調查。

  鄧超也被檢察機關傳喚。

  面對檢察官的詢問,鄧超交代了事情的整個經過。

  鄧超説,他雖然是村官,可是角色的尷尬,讓他不能做出什麼舉動來。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鄧超雖然涉案,但畢竟沒有犯罪的動機與惡意,也沒有接受分給自己的錢,也出於對大學生村官的保護,高新區檢察院對鄧超免於了責任追究。

  但是,辦案人員稱,對鄧超的教育幫助,對轄區內大學生村官的職務犯罪預防卻剛剛開始。

  “增強大學生村官的法制觀念,使他們能夠在工作中防微杜漸、清廉做事,勢在必行,任重道遠。”高新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焦松敏如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