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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蒐羅發票衝抵工資 85.7%受訪者自稱發票奴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7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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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關將近,不少白領開始四處“蒐羅”發票,拿到單位衝抵獎金或工資。有的單位甚至每月都會以“合理避稅”的名義,要求員工拿通訊和交通等發票報銷衝抵工資。不少拿著這種“發票工資”的網友,戲稱自己是“發票奴”。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新聞中心,對356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5.7%的受訪者稱自己就是“發票奴”,會為了報銷到處找發票,其中32.3%的人坦言自己“經常”找發票報銷。另外,88.6%的人表示身邊存在“發票奴”,其中22.3%的人感覺這樣的人“非常多”。

  “發票奴”出現源於工資扣稅太多?

  “現在我一打電話給朋友們,很多人第一句話就是‘又要發票吧?’”北京市某私企職員孫愛玉,每月都需報銷部分發票,“公司根據員工職位確定報銷科目,通常有話費、油費和公交費等。我每月到手的錢是5000元,其中有2000元打到工資卡上,有2000元是打到我的另一張銀行卡上,有1000元要用發票換。而我的工資條上顯示的是2000元,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所以,孫愛玉幾乎每月都會為了要發票“騷擾”親朋好友。有一次實在湊不齊發票,她還在過街天橋的票販子手裏花50元買了1000元的發票。

  “發票奴”一般通過什麼途徑攢發票?調查中,79.5%的人首選“找親朋好友要發票”;其次是“自己消費開發票”(66.3%);42.1%的人通過“買購物券開發票”;40.1%的人“從票販子手裏買發票”。還有11.8%的人通過其他方式攢發票。

  某知名IT企業員工陳浩告訴記者,因為個稅徵得太高,不少同事採取“發票頂工資”的方法“合理避稅”。“這個流程很簡單,只需向公司申請調整薪資結構就可以了。我目前的月薪是9000元,按照正常的納稅標準,每月需繳稅739元個稅,但是我向公司申請3000元以發票的形式來報銷後,每月只需繳納325.4元個稅。”

  “很多大公司的特殊職位,也可以用發票代福利,比如有的公司會每月給中層領導報銷1000元的油費,但領導不一定開車,所以就從別處找發票直接頂賬。”陳浩説。

  “‘發票工資’的形式太普遍了,是我們行業的潛規則。”湖南省某國企財務人員吳樂章(化名)表示,員工發票報銷有時是一些正常補貼,但很多時候是企業為了逃稅。每月上繳的稅收中,僅員工個稅這塊兒,就能少繳一半以上。“在國企,用發票衝抵的主要是獎金,不進入職工薪酬,也不走公司基本賬戶。不過,普通員工報的也不多,報銷的‘大頭’主要還是領導。”

  哪些單位的“發票奴”比較多?調查顯示,66.2%的人首選“國企”,其次是“事業單位”(66.0%),“黨政機關”排第三(63.2%)。“中小企業”和“外企”分別有32.9%和19.8%的人選擇。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昕認為,無論什麼類型的單位,實行“發票工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稅。但在不同體制的單位中,資金來源的性質不一樣,報銷的動機也不一樣。一些中小企業利潤很低,想給員工辦一點福利,但按正常繳稅的話,員工拿不到多少錢。不如讓大家拿發票來報,得點兒實惠,企業也能少上繳一些稅。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避稅,不光影響國家稅收,還會讓國有資産流失。”劉昕指出,一些單位員工的工資水平已經很高了,如果還通過發票報銷,巧立名目得到很多福利,有變相地從國家騙錢之嫌。

  調查顯示,69.6%的人認為“發票奴”出現的原因是“單位要避稅”,54.1%的人認為原因是“一些單位福利太好”,53.4%的人認為“個人工資扣稅太多”。

  解決“發票工資”59.3%的人建議完善個稅制度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教授李美雲認為,從發票取得的路徑來看,有些是合法取得,有些是非法取得的,但不管是合法取得還是非法取得,通過報銷的形式發放工資或獎金,都是為法律所不允許的。有些發票雖然形式上合法,但這種行為仍然屬於法律上所規定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而這種非法目的顯然是為了規避稅法規定,偷逃稅款。

  “發票工資”會有哪些影響?調查顯示,54.1%的人認為會影響職工的社會保障待遇;46.7%的人擔心導致票販子越來越多;45.7%的人認為會影響國家稅收;40.4%的人認為會影響貸款額度,畢竟貸款是依據個人“賬面工資”計算;42.9%的人認為計算經濟補償時,只能吃“啞巴虧”;23.0%的人認為可降低單位運營成本。

  陳浩覺得,對於企業來説,“發票工資”是吸引員工的方式之一。員工一般都喜歡這種做法,因為在保證總工資不變的情況下,每月能少繳納幾百元錢,很划算。運作中,勞資雙方各有受益,最終損失的還是國家稅收。他認為,這種灰色操作的盛行,與目前的商業環境有很大關係。“要想避免這些灰色操作,靠規章制度是不行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關鍵還是要商人用商業道德、職業道德和個人修養來自律,但很明顯,中國目前這種道德的東西,非常欠缺。”

  “當制度存在缺陷或者監管不嚴時,每個人都可能徇私舞弊。”吳樂章認為,監管不嚴是“發票工資”普遍的根本原因,而個稅的公平性也一直飽受爭議。“為什麼工薪階層是納稅的主體?納稅多的人並沒有得到相應權利,所以逃稅和避稅也就越來越多,甚至在有些單位上下‘共謀’,早就制度化了。所以,還是要完善稅法,確定合情合理的所得稅起徵點,保持法律的公平性、嚴肅性和廣泛的接受性。”

  調查顯示,為解決“發票工資”問題,59.3%的人表示個稅制度亟待完善。

  劉昕指出,我國也需要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尤其是國有單位發每一筆錢,都要經得起檢驗,不能想怎麼發就怎麼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領導必須把工資公開,政府應該對這些工資有所監管,不能讓“發票工資”無節制地氾濫。

  李美雲認為,對“發票工資”現象進行監管的成本會很高,也並不一定是最合適的辦法。她建議,應從改革我國個稅的徵收,穩定物價,以及提高正常的工資福利待遇入手,解決這一司空見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