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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被指欠公平 專家:應增民眾利益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5日 09: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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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經濟時報》報道,近日,一條有關“2008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推行的5省市事業單位養老金試點改革已經無果而終”的消息在業界廣為傳播。其實,早在這個消息傳出之前,有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就已經引起各方爭議,尤其是相關單位涉及退休的職工,更是“人心惶惶”。

  公務員成改革“參照物”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前兩天回了趟上海老家,其間請初中同學出來聚會。只是沒想到,以“相聚”為名的一場同學會,最後卻變成了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質疑會”。“公務員和教師、工人的養老金相差太大了,養老金改革明顯將利益向公務員傾斜了。”林喆告訴記者,參加聚會的同學中有工程師、教師和警察等不同職業的人,不知道是誰突然提起養老金改革的話題,一時之間引起了大家的共鳴。在大家看來,“這次改革中最高興的是公務員,因為在養老保險這個‘盤子’中,他們佔的份額始終是最大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應該採取相對公平、統一的原則。”武漢大學政治文明與政治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虞崇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事業單位養老金試點改革難以推進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改革有失公平。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最終是要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三者之間的待遇差距,實行三者聯動。如果三者不能聯動的話,這種改革制度推行起來肯定有阻力。更何況改革還有一個“參照物”,那就是國家公務員。虞崇勝認為,只要享受養老保險制度的人,都應該用一個尺度來衡量和分配養老金。目前,工人的額度最少,事業單位職工次之,公務員的最高。這其中,公務員的退休養老金又與事業單位相差較大,明顯是一種更優惠的待遇。

  試點引發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潮

  除了有失公平原則之外,事業單位養老金試點改革難以推進的另一個原因是改革被指甩包袱,而且養老金越改革越少。2008年1月21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保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要求廣東、上海、浙江、山西、重慶5省市進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當年2月,“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並下發到有關省市,其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的內容,則讓一批事業單位爆發了提前退休潮。

  山東大學周教授正處於退休年齡,雖然山東省並沒有在事業單位養老金試點改革的5省市之中,但周教授還是決定儘早退休。“聽説改革後的事業單位養老金可能會比改革前要低將近一半,收入減少了,肯定影響生活質量。”周教授告訴記者,早退比晚退好,早退早安心。與周教授持同樣觀點的人不在少數。據了解,在人保部的改革方案下放之後,儘管各地的具體改革草案尚未出臺,但卻紛紛掀起了提前退休潮。究其原因,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改革後的收入將面臨減少。

  改革應增大民眾利益

  “既然是改革,就應該越改越好。”林喆認為,改革應該是將利益增大了,而不是減少了。如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事業單位向企業“看齊”,就應該把企業的養老金“拉上來”,而不是把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拉下去”。同時,公務員也應納入改革範疇。“不少人認為目前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是一種甩包袱的行為。”越改革差距越大,收入越少,這樣的改革一定會受到各方抵觸。林喆説,決策層要考慮的是如何將養老金保險這個“盤子”做大,而不是在養老金制度上剋扣民眾。十七大報告中提到,應該讓人民在改革中得到實惠。更何況,改革應該先從公務員開始,然後才是事業單位以及工人。收入高的階層先改革,最後再去改革收入低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