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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本山《關東大先生》涉嫌剽竊案:孫立民不服一審判決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7日 13: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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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東大先生》劇照(資料圖片)

  新華網北京11月7日專電(記者 周寧)因不服一審判決,黑龍江作家孫立民通過代理律師日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0年初,孫立民等人起訴編劇杜遠、“本山傳媒”等9被告所播電視劇《關東大先生》剽竊其劇本《白雪紅血》,要求侵權方公開道歉,並索賠100萬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過7個多月的審理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孫立民等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法院認為,《關》與《白》兩劇雖在社會背景、故事情節主線、最重要情節設置、主要人物設置、劇情分集對比、人物對白等多方面存在相同或相似,但因深化、細化、個性化程度不足,兩劇也存在較多不同之處。兩劇基於類似題材展開創作,不同作者的創作成果在一些基本情節設置上出現相似的情況司空見慣。因此,尚不足以認定被告構成剽竊。

  孫立民的上訴理由主要是:其一,一審法院已查明兩劇存在多達幾十處相同或相似,這恰恰證明被上訴人剽竊了上訴人的作品。如果被上訴人從未接觸過上訴人的作品,又怎可能出現兩劇在十二條故事主副線、故事細節、主人公姓名等多達數十處的相同或相似?

  其二,對一審判決將雙方如此多的相同或相似歸結為“有限表達”,不予認可。《關東大先生》並非全部逐字逐句地抄襲《白雪紅血》,而是抄襲其情節、角色、戲劇衝突、場景、人物對白等基本要素或結構,屬於典型的“高級剽竊”。如果認為“逐字逐句的剽竊才構成著作權侵權”,有違著作權法的精神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對“剽竊”的明確認定。

  孫立民的代理律師李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剽竊無異於盜竊。小偷入室盜竊,不能因為其只盜走部分東西而未全部偷走而被判無罪。同理,不管是全部抄襲還是部分抄襲,不管是逐字逐句抄襲還是改頭換面抄襲,其剽竊的本質是不能改變的。

  被上訴人之一、《關東大先生》編劇杜遠對記者講述了他的創作經過:這部作品是“鄭萬隆工作室”專門為趙本山量身定做的。作家鄭萬隆把30集《關》的分集大綱做出後給他,由他負責後15集的編寫。

  “但是,臨到開機時,導演趙本山認為劇本寫得不行,又讓我重新編寫。我改一集,他拍一集。”杜遠説,在創作的全程中,他既不知道孫立民是誰,也不知道有《白雪紅血》這部作品。“我們這些編劇,一個個在編劇界都是很有名的,我們這些人物不可能去抄別人的東西。哪有‘大學生’去抄‘小學生’之理?”

  目前,孫立民因家境困難,已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請上訴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