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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小夥撞傷老太以命還債 父母索賠被駁回(圖)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3日 03: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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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珍平的姑姑聽到判決後失聲痛哭。通訊員 李辰 攝

  “撞人無錢賠 小夥自殺"以命還債"”追蹤

  本報訊 (記者陳博)來京打工的18歲四川小夥廖珍平騎車撞傷王老太,寫下3萬元醫藥費欠條後,因無錢支付喝下敵敵畏自殺,並留下遺書稱“以命還債”。父母認為其被對方恐嚇,不堪忍受壓力才自殺,遂起訴王老太的5名親屬,索賠76萬餘元(本報9月15日報道)。

  昨日,豐臺法院一審宣判,王老太的親屬要求賠償確有依據,但死者父母索賠主張沒有依據,駁回訴訟請求。死者父母表示將上訴。

  撞人寫欠條後小夥“失蹤”

  昨日上午,豐臺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2009年9月13日7時30分許,廖珍平騎電動車撞人後,帶著王老太之子王滿生等5人回家,向母親但啟英要錢,但啟英稱沒錢,並打了他耳光,讓他找老鄉借。

  借錢未果後,當日下午3時許,廖寫下3萬元的欠條。當晚,廖珍平和餃子館的同事吃過晚飯後獨自離開,原被告雙方再未見過他。

  此間,交警認定廖珍平負交通事故全責,雙方親屬達成調解協議,賠償7000元。

  去年10月22日,廖珍平的屍體被發現,公安機關認定係服用敵敵畏自殺。

  法院認定索賠無證據

  審理中,就原被告存爭議的四個問題,法院做了一審認定。

  首先,王家人要求3萬元賠償有依據;其次,有證人證明,王滿生等人帶廖珍平借錢及協商過程中,未對廖實施暴力行為;第三,事發後,但啟英態度冷漠,使剛滿18周歲且無賠償能力的廖珍平處於無助狀態,情感上受到一定傷害;第四,廖珍平被認定係服毒自殺。廖的父母認為王家人為追討醫療費,非法挾持並限制兒子人身自由,並無證據佐證。

  據此,法院駁回廖珍平父母的訴訟請求。

  原告律師表示將上訴

  宣判後,廖珍平的姑姑癱坐在地上痛哭,被親戚攙出法庭。廖珍平父母的代理人車向前表示將上訴。

  車向前認為,有證人證明王滿生等人曾言語恐嚇,但法院未在判決書中寫明是否應採信。此外,廖珍平被帶走借錢到在飯館吃飯期間,是無人證明的空白期,公安和法院均未進行調查,而是直接採信了王滿生等5人的陳述。“判決將舉證責任推給了沒有調查能力的廖珍平父母,這不公平。”他説。

  王滿生的弟弟王滿貴表示,判決讓家人得到了清白,“我母親現在被認定為4級殘疾,不但醫藥費沒得到全額賠償,還成了被告,心裏不是滋味。”

  人物

  被3萬賠償“壓垮”的廖珍平

  沒人知道廖珍平去了哪。

  廖珍平的姑姑説,事發當天,侄子被王老太的家人帶走借錢後,再沒回過家,連電話都沒打一個。

  去年10月22日,在離交通事故地約兩公里遠的鐵道橋洞下,廖珍平的屍體被發現,已經高度腐爛了。

  他的遺物中有張公交卡和六份遺書,其中一份寫給公安機關,遺書中説,“我今生欠的錢與我的監護人無關,我只能用我的生命來償還。”

  一個夢想

  案發前,廖珍平剛到暫住地附近一家餃子館上班8天。

  老闆娘或許是最後一個見過廖珍平的人。她回憶稱,去年9月13日下午6時許,自己看到廖珍平獨自從店前路過,喊他進去吃晚飯,還給了他100元錢,他離開後再未出現。

  廖珍平的姑父説,2006年前後,自己幫廖珍平找了家飯館當服務員。侄子幹活勤快,很快被廚師看中,讓他學配菜炒菜。一個月後,廖珍平有次休息去姑父家,下廚炒了宮保雞丁和糖醋裏脊,“跟飯店的味道差不多。”

  2008年11月份,爺爺病重,廖珍平跟著姑姑回老家探望。姑姑記得,“他在路上説,自己正學北方菜,等有機會在老家學做川菜,將來自己開小飯店,父母就不用那麼累了。”

  一筆工資

  廖珍平的父親是瓦工,母親做保潔,每月兩千多元的收入,除去房租吃喝所剩無幾。

  廖珍平的姑姑介紹,由於家境不富裕,廖珍平在外上學打工從不惹事。在家裏也勤快孝順,吃飯時總是搶著盛飯和洗碗。每隔幾天就要給老家生病的爺爺打電話,講自己在北京的故事。

  他的姑父回憶,一天兒子突然問他抽什麼牌子的煙,一打聽才知道,廖珍平領了第一個月的工資,想給自己買條煙,被自己勸阻後,廖珍平把全部工資都給了母親。

  一份遺囑

  廖珍平曾和一名同事提起,自己有個女朋友。他在遺書中也委託家人,幫他去一所大學的餐廳找那個女孩,並轉告她“對不起,我太自私了,但我沒錯”。

  廖珍平的姑姑後來去找過,但那個女孩已經離開了。

  廖珍平“失蹤”後,家人曾擔心他被王家人拘禁而報警,派出所和交警隊聯絡後,認為不構成刑事案件,判定為“人口走失”。

  他遺物中的公交卡經過調查,失蹤後的第二晚,曾在木樨園附近被刷過,而遺書落款是“2009年9月15日上”。

  廖珍平死後,爺爺經常會問家人,“珍平咋一年多不來電話?”昨日,廖珍平的姑姑哭著説,擔心再也瞞不住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