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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滅門案15日開審 涉家庭內部殺人案或可不死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5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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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10月15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現在是北京時間7點34分,再過兩個多小時,備受關注的北京大興李磊滅門案,將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2009年11月23號深夜,家住大興區的李磊因為家庭瑣事,持刀將其父母、妻子、妹妹和兩個兒子共6人全都殺害。事發後,李磊潛逃,在海南三亞被警方抓獲押解回京。

李磊出庭受審。(圖片來源:京華時報 記者蒲東峰攝)

  李磊一案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地方?現在我們馬上連線正在趕往庭審現場採訪的中國之聲記者陳俊傑:  

  主持人:這起案件震驚全國,那麼今天的宣判,有哪些值得我們關注的焦點呢?

  記者:這起案件確實很震驚,因此也一直被媒體和社會各界關注,相信今天會有很多媒體到來。首先最關心的是李磊會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大家都知道,李磊殘害了6條人命,而且都是至親。按照刑法關於故意殺人罪的處罰量刑規定,李磊應該會被判處死刑,這是很多人猜測的結果。而在8月份案件開庭時,李磊曾三次當庭求死,希望法官判自己死刑。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一個規定,在2007年,為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基本刑事政策,最高院規定,嚴格控制死刑,審判死刑案件時,對於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因被害方的過錯行為引起的案件,案發後被告人真誠悔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應慎用死刑立即執行。在案件庭審的時候,李磊的辯護律師就提出,家庭長期不和睦導致李磊産生滅門的動機,李磊的家人也存在過錯。

  辯護人説,從證據看,滅門案也許可以避免。案發前,李磊曾準備到外地散散心,但他的父親“命令”李磊不許出京,要他參加親戚婚禮,從小就被嚴格管束的李磊再次順從了父親的要求。辯護人認為,若李磊離京,或許該案不會發生。如果辯護人的意見成立,被法院採納,李磊或許能逃過死刑立即執行。這些猜測都將會在今天10點的庭審宣判中有個答案。

  主持人:這個結果也是現在大家最關注的。另外,還有李磊是否會上訴以及他的財産分割問題外界也很關心,這兩個問題你了解到了哪些信息?

  記者:早在8月12日的庭審中,李磊就曾表示過只求速死,因此,有人推測,無論法院做出什麼樣的裁決,李磊都可能放棄上訴。

  但經過將近一年的看守所生涯,李磊的想法也許會發生改變。另外,一旦真的面臨死亡的時候,人內心的求生慾望也許會爆發。是否上訴,是要生還是要死,一切都要等待宣判之後,李磊做出明確的表態。

  最後一個焦點是李磊案引發的財産分割問題。李磊的直系親屬僅剩奶奶、姥姥、岳父母。據此前媒體的報道,李家的家庭財産初步估算將達千萬,李磊直系親屬的索賠總額也高達400余萬元。如果法院一審判其死刑立即執行,李磊又不上訴,那麼,該案將引發非常複雜的民事賠償、財産分割與繼承糾紛。因此,在李磊這些“身後事”處理完畢之前,即使判處李磊死刑,也不會很快執行。

  主持人:好的,謝謝陳俊傑。

  2007年9月13號,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審判工作的決定》,其中關於慎用死刑立即執行的要求使外界對李磊案的審判結果有很多的猜測。下面我們連線中國政法大學的洪道德教授:

  主持人:對於馬上要宣判的李磊案,您怎麼看?

  洪道德:我認為基本上會判死刑,首先他殺了他父母、他妹妹還有他妻子和兩個孩子,被他殺的人比較多,我想要判他死刑的因素。第二個在被他殺的這些被害人當中,有他自己的孩子,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講,可能大人跟他之間有一定的矛盾,但是這兩個孩子跟他之間無論如何沒有任何的矛盾,這是第二點我認為有可能判他死刑。第三,他殺了人以後,他沒有投案自首,這樣法定的從寬處罰的情節。從這樣幾個角度來看,我認為一審法院判他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應該在95%以上。

  主持人:請您給我們解釋一下,這個《決定》裏所説的"慎用死刑立即執行",它究竟在哪些條件下成立呢?

  洪道德:這個司法解釋我認為在考慮對犯了殺人罪的被告人,不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時候要考慮這樣幾點,首先被害人確實有過錯,尤其是在引起殺人這個事件當中,被害人在起因上面負有一定的責任,有一定的過錯,這是第一點要考慮的。第二點要考慮的就是被告人的殺人行為是基於一時的氣氛,一時的衝動。還有他就事論事只是針對有過錯的被害人實施了犯罪行為,並沒有禍及無辜,這是第二點要考慮的。第三點,被告人整個殺人行為,應該沒有什麼惡劣的情節,比如説他是基於義憤殺人一刀斃命,而不是通過殘害被害人的方式,來剝奪被害人的生命。有以上幾點情況下,我想人民法院有可能就不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也就是説我們一定要注意,不能説是因為殺了家裏的成員,或者是鄰里糾紛引起故意殺人案件都不會判處被告人死刑,2007年司法解釋我們不能做這樣一種機械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