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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為房産送女兒進精神病院母親拒收律師函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4日 03: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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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房産?

監控畫面中紅圈處的就是朱金紅。

  在多方努力下,昨天下午,本報記者終於通過南通四院的電視監控系統看到了身陷“瘋人院”的朱金紅,這是從朱金紅被其母親唐美蘭強制送進醫院治療以來,外界首度在監控中看到她的樣子。此時此刻,問她在那裏過得好不好的客套話顯得蒼白而無力,讓這個可憐的女人早點離開這塊禁閉之地才是最實際有效的做法。讓人高興的是,朱金紅離開“瘋人院”的法律程序正在一步步予以實施。醫院已經向朱金紅的直系親屬們發了催領的律師函。朱金紅的人身自由,已經可以預期。

  通過監控鏡頭

  記者終於見到了朱金紅

  白色長褲、橘黃上衣,梳著清爽的馬尾辮,恬靜地坐著……這是昨天,記者在南通第四人民醫院監控室屏幕中見到的朱金紅。儘管自始至終,她都沒有面對鏡頭,但至少,眼前這個瘦削柔弱的身影,已能讓所有關注朱金紅命運的人稍稍放心:她正在平靜和安全中等待著自由。

  昨天在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記者和業務副院長王麗娟對話了整整兩個小時。記者絲毫沒有掩飾,見到朱金紅並確認她的安全無虞才是此行的主要目的。但一如數日前央視同行在此處的碰壁,王麗娟無比堅定地、一次又一次回絕了記者的請求,結論讓人絕望:外人如需探視,必須得到朱金紅監護人的同意。以記者的自知之明,不會奢望唐美蘭老太太能開方便之門。

  “我們可以不照相,不採訪,甚至不驚動朱金紅,就想看一看她現在的狀態。能讓許多關心她現時安危的人放心。”面對記者的懇請,王麗娟再三表示,朱金紅在醫院裏“過得比其他人都要好”。但隨著記者一次又一次的請求,院方終於作出讓步。王麗娟喊來了醫院辦公室工作人員,交代其去查看監控設備,“我只能做到這一步了,讓你在監控視頻裏看看她吧。”

  監控室位於醫院精神康復中心旁邊的一棟三層小樓內。記者來到那裏時,朱金紅所在位置的影像已被接到一台電腦的屏幕上。王麗娟告訴記者,那是康復中心的食堂,病人們剛剛吃晚飯,有的坐著閒聊,有的已經離開了。“朱金紅剛走了,快,打電話讓護士把她叫回來。”王麗娟這樣吩咐辦公室那位工作人員。

  電話接通了,記者看到鏡頭前出現了一個舉著手機的護士,一邊接受指令一邊匆匆向鏡頭外跑去。不多久,她引來一位身穿橘黃色上衣、白色長褲的女子,引導其在鏡頭前的椅子上坐下,交待兩句後便離開了。“她就是朱金紅。”監控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的目光長久停留在屏幕中的女子身上,她的長髮梳成了馬尾辮,因為像素的關係無法看清是否如之前見過她的律師所説,“已經花白”。從進入畫面到坐下,再和護士説話直至目送後者遠去,她始終是恬靜而溫和的。

  其實整個過程,朱金紅都不知道護士讓她返回食堂是為了面對鏡頭背後的記者,鬼使神差間,她始終都沒能在畫面裏露出面容。食堂裏一直坐著、站著或走動著許多病人,偶有走過鏡頭者會抬起頭突然留下一個面部的特寫,種種表情會讓人的內心五味雜陳。只見朱金紅靜坐了片刻後,站起身向畫面遠處的一張桌子走去,加入了那裏原本只有3人的聊天組合。她似乎很少説話,只是在安靜地聽著。

  “她在這裡的生活是舒適和安全的。”王麗娟一直這樣對記者説。但直到離開醫院,縈繞在記者腦中的是朱金紅的背影和那句應是來自她內心的吶喊:“我不屬於這裡。”

  醫院昨發律師函

  唐美蘭當“媽”的日子還有24小時

  “我們已經向唐美蘭送去催她來接女兒出院的律師函了。”昨天下午,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業務副院長王麗娟告訴記者。

  “唐美蘭拒絕簽收律師函了。”昨天晚上,王麗娟在電話裏説。

  昨天下午,記者在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面對面採訪了王麗娟,這位有著30多年臨床經驗的精神問題專家,精神上的疲憊卻溢於言表。“你們的報道出來後,今天來了許多新聞媒體記者,我接待了一整天。”王麗娟苦笑著説。

  而就在王麗娟接受記者採訪的同時,在醫院的醫務科辦公室,副科長徐建正拿著一摞文件匆匆出門,樓下一輛整裝待發的小車內,還坐著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的法律顧問。那摞文件是蓋著醫院紅章的律師函;他們要去的正是南通市三余鎮唐美蘭家。同行者中據説還有南通市婦聯及相關其它部門的人士,他們將在場對此事做見證。

  “律師函上的內容,是要求朱金紅親屬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和義務,儘快來為朱金紅辦理出院手續。”王麗娟告訴記者,這份律師函具有法律效應,它將陸續送達唐美蘭夫婦以及朱金紅兩個姐姐處,相當於向他們發出“最後通牒”,如果拒簽或者接收後不履行職責,將被視作自動放棄對朱金紅的監護權,院方將有理由採取下一步行動來為朱金紅重新選擇監護人。

  昨天晚上,在向王麗娟詢問此事進展時記者被告知,唐美蘭當場拒簽了這份律師函。“她還有24小時考慮來不來接,如果她還是拒絕接人,我們將把律師函集中投向朱金紅的其他監護人,即朱金紅的父親、朱金紅的兩個姐姐,他們也都各有24小時考慮決定簽收律師函以及是否接朱金紅出院、何時來接朱金紅出院。”

  王麗娟告訴記者,如果朱金紅的上述直系親屬放棄履行職責,那我們將根據法律規定的監護人順位,來為朱金紅重新確定監護人以接她出院。記者粗略算了一下,如果一切順利,輪到第五順位的街道社區代領,大約需要不到一週的時間。“沒有辦法,一切依照規章法律辦事,整個流程必須得走。”王麗娟無奈表示。而這一套繁瑣的流程走完後,則意味著朱金紅與她的親人們徹底斷絕監護與被監護的關係,或許一併斷絕的,還有曾經的骨肉親情。

  這麼多權力機構

  為何頂不過“誰送誰接”的行規

  在強大的“依照規章法律辦事”面前,同樣深感無奈的還有南通市人大。南通市人大常委會信訪督辦室主任吳建秋昨天面對採訪他的記者,嘆息道:“該做的我們已經做了,人大不是主管部門,無權讓醫院放人。”

  吳建秋第一次聽説朱金紅的遭遇,是朱金紅的律師沈如雲帶著朱的兩名同學來到人大信訪室。“聽了以後,我很震驚,立即去了解情況。”7月22日,南通市人大召集南通市政法委、婦聯、信訪局、公安局、衛生局、四院、崇川區政法委等多個部門,召開督辦會,專題商討朱金紅的問題。但最後,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8月2日,市人大再次召集多個部門,第二次協調朱金紅出院問題,人大再次要求主管部門儘快拿出意見。這場協調會,整整開了4個小時。會議上形成一份紀要,大致內容為“鋻於同朱金紅關係密切,她的大學同學願意承擔其出院後的相關責任。考慮到和母親的特殊關係等因素,建議由和朱金紅關係密切的同學承擔出院後的責任,出院的相關手續,則由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和朱金紅的同學協調解決。”但吳建秋説,最終由於種種原因,紀要並沒有形成文件下發。

  為了能讓朱金紅早日出院,朱的幾名大學同學已經表示願意承擔朱金紅出院後的責任。記者在一份已經起草好但沒有簽名的《承諾書》上看到,朱金紅的同學承諾願意協助其辦理出院手續,在其出院後到回日本前,為她安排住處或進行療養,直到她身體恢復健康,等等。承諾效力的有效期為朱金紅出院後至其回到日本前。

  吳建秋主任告訴記者,朱金紅的同學同意在承諾書上簽字。但記者昨天卻從南通四院聽到了相左的情況,就是朱金紅的同學只希望其能早日出院,但並不願意簽字承擔這個責任,“實際上,她同學的承諾也是無效的。”王麗娟這樣告訴記者,“監護人不是誰願意來簽字就能當的。”

  “作為交辦和督辦部門,能做的只有這麼多。”吳建秋説,兩次協調會之後事態再次陷入僵局後,他在萬般無奈下曾經建議院方儘早啟動監護人律師函催促程序,但得到的答覆是還要完善出院前的治療診斷意見,以及與法律相關的準備工作。昨天,吳建秋的説法基本上得到了王麗娟副院長的證實。她表示現在一切準備工作都已就緒,醫院馬上就啟動了律師函投送程序。

  那麼,是否真如王麗娟所説,如果不按照法律法規走完這個監護人的律師函催促程序、以及由此可能引發的監護人重新確定程序,朱金紅此前就不能走出精神病院呢?“也行啊,紅頭文件,會議紀要,這些實實在在的文件你讓相關部門給醫院一份,我們馬上聽令放人。”四院相關負責人説,儘管一直以來的確有很多部門、領導關注此事,並過問進展,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形成文件的、有據可依的東西,“沒有依據,病人出院後有任何問題誰來承擔?還不是我們?甚至她的家人來向我要人,把我們告上法院,都是一告一個準。”

  於是,各級部門催促醫院解決此事,但無權、無法、無勇氣給醫院一個承攬走後續責任的憑證,讓仿佛密布于醫院周圍的行政壓力虛幻無比;更讓他們“既合法,又合情,且合理”的美好願望成為一句又一句空話。

  本報記者 張 磊 郭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