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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議會要求"阿珍"7日內交出導遊證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8日 21: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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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香港9月8日電 因辱罵內地遊客而震驚兩地旅遊界的香港導遊李巧珍(“阿珍”),香港旅遊業議會較早前裁定“阿珍”強逼購物屬於嚴重違規行為,重罰永久撤銷導遊證,是香港首宗導遊違反操守的“釘牌”個案。旅遊業議會表示,至今仍未收到被撤銷導遊證的“阿珍”提出上訴申請。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議會已向李巧珍發信,正式通知她,導遊證已被取消,並需于7日內交還證件。信中又提到,李巧珍可以由昨日起的14日內提出書面上訴。

  董耀中早前表示,“阿珍”由於早在06年曾因強逼購物而被停牌1個月,今次再犯,反映她未有改善,要予以釘牌最高處分;過往曾有導遊涉及刑事紀錄被釘牌,但涉導遊操守被釘牌就屬首宗。“阿珍”可在14日內提出上訴,或半年後再申證導遊證,由導遊及領隊審核委員會決定是否批出,會考慮她是否有“前科”。(李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