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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員工在店主家喝藥身亡 家屬索賠30萬遭拒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8日 04: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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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歲女員工店主家喝藥亡

  與有婦之夫店主是男女朋友關係,死者家屬索賠30萬遭拒

  陳博

  本報訊 (記者陳博)19歲的菜店售貨員小麗(化名)與有婦之夫的店主發生戀情後,小麗在店主家喝農藥自殺。小麗母親起訴店主索賠30余萬元。

  昨日上午,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店主代理律師認為,小麗自殺和店主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同意賠償。本案未當庭審判。

  喝藥死在店主家中

  店主張超(化名)並未到庭,他的妻子和律師出庭應訴。

  小麗母親訴稱,今年2月,小麗到張超的菜店當售貨員。工作期間,有婦之夫的張超對小麗性騷擾,被矇騙的小麗與張超保持兩性關係。6月21日,小麗接到張超電話,離家趕到張超住處。隨後,小麗母親得知女兒喝農藥敵敵畏,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認定小麗係自殺。

  接受警方調查時,張超承認與小麗是男女朋友關係,認可小麗在其住處喝農藥的事實。他稱當日兩人吵架後,小麗喝了農藥,他和妻子將小麗送到醫院搶救。

  店主妻子拒絕賠償

  小麗母親認為,張超性騷擾並保持兩性關係,是導致女兒精神壓力過大自殺的直接原因。她要求張超賠償醫藥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30余萬元。

  而張超代理人辯稱,張超未實施性騷擾,兩人是工作中情投意合。儘管張超稱與小麗吵架,但這與小麗服藥自殺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擔責。

  張超的妻子稱,她曾告誡小麗,但小麗不同意斷絕來往。“小麗介入我們婚姻,我和張超為她整天爭吵,生意也做不成了。讓我們賠償不可能。”

  由於張超妻子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