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北科大一院長被指論文剽竊 署名均為第二或第三作者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6日 04: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檢舉人將舉報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本報記者。本報記者王磊攝

  近日,北京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院長尹怡欣教授署名的論文被指剽竊。

  尹教授稱,涉嫌剽竊的論文多為其指導的研究生、博士生所作,發表時學生將他名字一併署上。作為指導老師和署名作者,他坦承自己“有連帶責任,起碼存在把關不嚴的問題”。

  昨天,教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主任吳常信院士表示,教授署名如果是經過本人同意,且論文確實存在剽竊,就要承擔責任。他認為,教授對學生發表的論文,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1.匿名舉報論文剽竊

  8月26日,一名自稱是北京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老師的男子稱,收到一封匿名電子郵件,主題為“院長論文剽竊”,附10份word文檔,整理出8篇論文涉嫌剽竊的細節。院長尹怡欣教授均為這些論文的第二或第三作者。

  此8篇論文陸續發表於2005年至2009年,其中7篇論文見諸學術期刊,1篇為會議論文。經核實,8篇被指剽竊的論文,第一作者均為尹怡欣教授的學生,6篇為博士生所作,博士後和碩士生各有1篇。

  舉報材料顯示,有些被指剽竊的論文與被剽竊論文相似文字達上千字,有一篇被指剽竊的論文涉嫌抄襲另外7篇博士學位論文。另有部分論文剽竊公式及圖表,“只更改了表中數據”,且分析方法和結論也相似。被指剽竊的論文中,涉及被剽竊論文均未以參考文獻的形式出現,雷同文字也未加引號標注出處。

  2.原作者認同剽竊説法

  南昌大學副教授葉發茂的博士學位論文在被剽竊的論文之列。葉教授説,去年就發現論文遭剽竊,曾就此向刊發剽竊論文的《自然科學進展》雜誌社發郵件反映,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復。他此前並不知道自己的另一篇論文也被剽竊,“通過對比,確實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他表示,“去爭沒多大意思,現在也沒精力搞這事”,因此暫無投訴打算。

  華北電力大學金秀章副教授的博士學位論文也在被剽竊的論文之列。他認為舉報材料基本屬實,但重復率高的文字以基本理論為主,“這部分內容的表述一般差別不大,但作者太懶,把原話直接搬過去用了”。金教授認為,合理引用當註明出處。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教師付興建得知自己的論文被剽竊後,稱“並不介意”,因為他博士畢業於北京科技大學,“尹院長是老院長,第一作者又是我的師妹,大家都在一個課題組,資源是共享的”,他説,“稱抄襲太嚴重了點”,但“最好能標明一下參考文獻”。

  涉嫌遭剽竊的論文名單上,有一篇中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首席教授蔡自興2001年指導的博士論文。身為多家雜誌的編委,他認為,“是否抄襲,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蔡教授表示,不標明來源、不加參考文獻就用他人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思想,屬於抄襲,“即便內容不一樣,直接用別人的思路也是不可以的”。

  蔡教授説,論文署名發表前應經導師同意,導師最好與學生當面討論論文,看文章有無創新點,用別人的東西是否標注文獻出處,署名順序、文章內容、保密問題等均要經過幾位作者共同商量。

  針對此事,他建議學生和老師都檢視自己的行為,“搞假越來越厲害,學術誠信大成問題”。

  3.認定一篇論文抄襲

  8月30日,記者就此採訪了尹怡欣教授。尹教授開門見山地説:“我知道你們説的論文剽竊的事情。前幾天學校有關方面也接到了上級單位轉來的舉報材料,我配合他們做了調查,對涉嫌剽竊文章的發表背景、署名情況進行了解釋。”

  尹教授表示,材料中提到的8篇論文中有1篇沒見過,其餘的都有印象。他認為,列舉的涉嫌剽竊部分“確實很相似”。其中一篇2005年發表的英文會議論文已有定論,第一作者是他所帶的博士生,到日本室蘭大學交流學習一年,寫了這篇文章。“第二作者是實際指導他的日本教授,我是第三作者,把我的名字署上可能出於尊敬吧。該生做論文急於求成,抄襲了部分內容,2006年日方發現,兩校進行溝通,本校對該生進行了延期畢業處理”。

  有3篇被指剽竊論文的第一作者為趙峰(化名),尹教授和學院的付冬梅教授都有署名。尹教授説,趙峰是他名下的博士,一直跟着付冬梅教授做研究。所發文章送他看過,但因非自己的研究領域,他沒細摳內容,覺得“應該沒問題”。

  4.院長稱有連帶責任

  “老師對於學生的研究有指導責任,學生出於尊敬,會在自己的論文上把老師名字署上,署導師名的文章也更容易發表。”尹教授説,列舉的論文多數發表在業界並不知名的刊物上,對教師評職稱而言“都不算數”。

  尹教授認為論文有大段的雷同文字“不合適”,“如果研究中出現的現象與前人研究類似,應該經過自己的理解,用自己的語言去描述,引用別人的描述應該註明出處。”他説,一直反復向學生強調不能抄襲,但仍有學生寫作不夠嚴謹。

  尹教授説,學術期刊會組織專家對論文進行審讀,但專家不可能對每個細分領域都精通,也不可能看過所有的早先資料,因此未必能發現論文中的抄襲現象,所以有剽竊嫌疑的論文會被刊發。

  尹怡欣坦承,儘管他不是被指剽竊論文的第一作者,但他“有連帶責任”。

  5.舉報或因內部鬥爭

  3篇被指剽竊的論文的第一作者趙峰表示,被舉報“很突然”,他認為自己是“學院內部利益鬥爭的犧牲品”,他所寫的論文“沒有大的問題”。

  趙峰稱,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因篇幅有限,因此不可能列上所有寫作過程中曾參看過的文章,只會列上“自己認為最重要的”。舉報材料中所列文章,他看過,也好像在文中標注過,但因雜誌發表周期長,“來來回回改了好多次,標注可能不小心刪了”。

  趙峰説:“人無完人,文章也是,要抓辮子總能抓出來一些。”關於給老師署名,他稱原因各不相同,有時出於對老師的尊重,有時老師也確實需要文章“充數”。在論文投稿前,他一般都會給老師過閱,“但老師都很忙”。

  6.校方已經介入調查

  8篇被指剽竊的論文中,有兩篇論文的第一作者為信息工程學院自動化係副主任董潔。她表示,自己論文中的一些表述與其他論文出現雷同,可能是因為自己有所“疏忽”,沒有加註釋和參考文獻。

  董潔説,其中一文發表於她博士在讀期間,導師為尹怡欣院長。“一般都會把導師名字帶上,等畢業後自己做研究,就慢慢不帶導師的名字了。”

  據了解,北京科大校方已接到類似舉報材料,並對材料進行核實,該校學術委員會已介入調查。

  ■期刊回應

  學術規範需作者自律

  《自然科學進展》於去年8月31日與《中國科學》合併。現任《中國科學》期刊副總編輯的任勝利原在《自然科學進展》編輯部工作,他稱並不知葉發茂教授反映論文抄襲一事。

  “我們有專家資料庫,論文發表前都經過專家組評審”,任勝利稱,責任編輯收到文稿後,將送給三位該領域從事相關研究的專家審核。

  他強調,期刊重點把關的是論文的科學性,而非學術規範。“我們沒有義務專門針對學術不端和道德規範。”他説,蓄意造假、一稿多投、剽竊抄襲等現象防不勝防。他稱,一經核實,將對抄襲文章進行撤稿、通知作者所在單位等處理。

  ■專家看法

  教授應監督學生論文

  教育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主任吳常信院士介紹,今年6月份出版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學術規範指南》一書,對學術不端行為,諸如“抄襲、剽竊、偽造、篡改”等作出明確界定,可作為目前認定學術違規的依據與標準。

  吳常信院士説:“關於抄襲和剽竊的界定,在質和量上都有相應規定。適當引用是被允許的,如標明出處就不構成抄襲”。他認為,受著作權保護的論文中的論點、觀點、結論被引用,卻沒有在參考文獻裏列出,研究成果中的調研、實驗數據、圖表被照搬或略加改動,片段抄襲卻沒有標注,這些都是抄襲和剽竊行為,但具體認定還需依據材料做調查。

  吳常信院士介紹,針對舉報材料,首先要核實此教授署名是否經過本人同意,如確實知道,則失職責,當根據署名承擔責任。他認為,教授對學生發表的論文,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律師説法

  署名者都要擔責任

  京華律師事務所夏廣域律師認為,非單一作者的學術論文,幾位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權。舉報材料所列論文,尹怡欣教授雖非第一作者,但需承擔連帶責任。除非能證明抄襲部分非其所寫,且不知情,才有可能不用擔責。如抄襲文章出版並獲得利益,就算不知情,嚴格來説也要擔責。

  夏律師還表示,合理使用應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適量引用,引用部分不能成為文章主體。抄襲則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併發表,“只要不是自己創作,將他人的作品以自己名字發表、使用,不管多少都是抄襲。”如果被認定為抄襲,作者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著作權被侵犯的原作者,可找抄襲者和出版發行方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