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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國土部的問責狠話不兌現也應被問責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3日 00: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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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繼公佈1457宗閒置土地名單後,國土部最新披露的閒置土地名單增至2815宗,數量翻了一番,時間點延續到了今年5月底。國土部同時通報了7宗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案件從5月的4宗增至6宗,不減反增。(8月22日《廣州日報》)

  我注意到,18日,國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一位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按照部署9月將根據檢查結果實施問責。對於問責,國土部部長徐紹史要求做到兩點:“首先讓問題浮出水面,其次是責任到人,要問得合理,讓地方心服口服。”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巡視員張璞則表示,“如果大量土地違法違規問題仍得不到解決,國土部就可能動用其他手段。”“即使調走了,但如果這個土地違法違規發生在任期內,也要追究責任。”國土部問責狠話讓我聞之悚然!

  對於問責的正義性和合法性無毋庸置疑無可置喙。早在2008年5月,國土部、監察部和人保部就聯合出臺“15號令”規定,對所轄區域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雖未達到15%“警戒線”但後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也就是説,對土地違法責任官員進行問責是土地執法行政機關的常態法定職責,問責是作為反之則不作為。

  我的問題是,國土部的狠話能否兌現兌現程度讓我心中無底。就問責方而言,我不否認上述國土部官員狠話背後的決心,但我也注意到,對於即將到來的土地問責徐也一度坦言“壓力極大”。在“天理、國法、人情”面前,國土部能不能頂得住壓力抗得住干預恐怕還很難説。朝被問責方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正是有了問責的15%警戒線,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做文章,有的積極出臺更嚴厲政策規避自救,有的則用隱瞞不報等辦法意欲逃責。最終在地方政府的“政策自救”和因對文章下,究竟有幾個倒楣蛋撞到槍口上被問責興許只有天曉得。

  事實上,中國土地執法的執行力和到位度是難以令人樂觀的。徐紹史早先曾在相關會議上表示,第八次衛片執法檢查情況表明,仍有15個城市的違規違法用地不降反升。徐表示,查處尚不到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處理到位率比較低,立案率是91%,立案之後提出處理意見只有51%;二是處罰處理偏輕偏寬(2008年12月10日中國新聞網)。在我看來,“仍有15個城市的違規違法用地不降反升”恐怕很難説與“查處尚不到位”無有因果關聯。毋庸諱言,作為依法負有守衛看護國土天職的“看門狗”,近年來國土機關在土地執法問責方面的作為力度,坊間輿論是彼有微詞詬病不斷的。

  在本輪房地産調控進入以“量降價滯”為表徵的博弈相持多方觀望關鍵階段的當下,房市正面臨“向前回歸理性”“後退瘋狂反撲”“停滯等待觀望”的三向路口,換言之,是鞏固房市調控初效並繼續發力推動調控向預期方向演進,還是功虧一簣消極因應無所作為讓來之不易的房市調控成果前功盡棄,取決於調控政策的持續執行力尤其是問責規定落實力。國務院4月17日出臺的《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新國十條)關於建立考核問責機制部分明確規定:“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顯然,國土部問責能否到位不僅僅是對“15號令”作為與否的小問題,更是關係中央政府“新國十條”公信力和中國房地産向何處去的大問題。

  近年來,中國房地産雖經數輪調控但仍然難以從“上漲——調控——再上漲——再調控”的循環往復和“屢漲屢調屢調屢漲”的尷尬怪圈中破局突圍,究其原因雖然紛紜複雜,但已為學界業界政界形成共識的認知是,包括問責在內的調控政策執行力低下導致“拳頭打在棉花上”乃是重要成因,一次復一次的“狼來了”的調控和違規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助長縱容地方官員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對抗調控,又反作用於調控政策使執行操作變得難上加難。

  國土部問責狠話能否兌現,光靠善良願望拭目以待是靠不住的,而理應對問責者來個反問責。因為常識告訴我們,只有被逼到“田雞要命蛇要飽”被問責者烏紗帽不掉就讓問責者烏紗帽掉的田地,官員恐怕才會義無反顧鐵石心腸地去落實問責。更何況,設若因為國土監管官員日常疏于問責而導致地方政府官員被問責,光問責後者而不問責前者顯然對前者不公允,前者也不會問而服氣。因此我呼籲,國土部問責狠話不兌現也應被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