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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殘的”載客瘋狂 入老城區衝上高架橋(圖)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8日 04: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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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上午9時許,老陳才慢悠悠地出門,騎著殘疾人三輪車,來到站前路附近的茶樓。等著他的有20多名同樣騎殘疾人三輪車的“老友”。喝上1個小時的茶,老陳這一幫“殘的”騎手開始奔赴各大專業市場開工。一直到晚上6時30分,市場關門之前,都是老陳們賺錢的黃金時期。若運氣好,老陳每天能賺300元,運氣不好也有100元的收入。每次遇到交警整治,老陳就歇上半天,繼續開工。無論交警如何整治,老陳們總是能在整治結束後立即死灰復燃。

  記者調查發現,充分的市場需求、違法成本低廉以及監管難,導致殘疾人三輪車屢禁不止,健全人駕駛假套牌車上路的現象。隨著市場需求不斷擴大,老陳們的隊伍也不斷擴大,殘疾人三輪車和違禁改裝三輪車隊伍不斷壯大,而且已經從郊區滲入老城區,甚至衝上高架橋。

  文/本報記者王鶴、陳翔

  記者觀察:5分鐘11輛“殘的”衝高架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在人民高架上看到,2輛殘疾人三輪車順著車流向北駛去。不到1分鐘,一輛殘疾人三輪車順著長壽路出口順坡而下,該三輪車剛剛衝下出口,另一輛殘疾人三輪車則逆行從車流中穿過。在短短15分鐘內,在人民高架上就有11輛殘疾人三輪車駛過。

  除了人民高架外,昨日,記者在解放路、環市路、大北立交、站南路等路段都看到了殘疾人三輪車的身影,這些非機動車幾乎不受限制,任意在機動車道上來回穿插。

  唯一有所好轉的是海珠區中大布匹市場附近的瑞康路。昨日下午5時30分,記者在中大布匹市場附近的瑞康路看到,這裡的殘疾人三輪車數量已經大為減少。7月底記者到此調查的時候,三輪車覆蓋頻率大概為每百米5輛,昨日在瑞康路,記者僅僅看到兩輛“殘的”。一個殘的司機説,8月以來,這裡抓得很嚴。

  記者昨日傍晚在新港西路由西往東一路巡訪,確實見到地鐵口的電動大篷車、殘疾人三輪車數量大大減少。

  市民:“殘的”入侵城區腹地

  家住白雲區南方醫院附近的阿斌説,禁摩後不久,改裝的三輪車就出現在同和一帶。一直到去年年初,還基本是在城鄉接合部、較複雜地區兜生意,但去年開始,三輪車一下子涌進了新港路沿線的地鐵站,“霸佔”了海珠區不少地盤後,今年變本加厲,已經滲透入越秀、荔灣等老城區腹地。而作為殘疾人三輪車則從越秀區、海珠區的各大專業市場轉戰市中心各條主幹道。

  在人民中路上班的李女士也説,最近一段時間,她在人民路、一德路、解放路都曾目睹殘疾人三輪車呼嘯而過,險象環生。供職于詩書路某單位的劉先生也證實,他多次看到殘疾人三輪車竄上人民高架、解放高架,甚至是內環路。

  殘的怪象:肢體健全開“殘的”揾食

  老費身體健康並無肢體殘疾,一年前從一名廣州本地的殘疾人手中以1.6萬元的價錢買到一輛二手殘疾車,在白馬服裝批發市場附近搭人載貨。

  “開殘疾車不需要申領營業證,也不用繳稅,萬一不幸遇到交警查處繳車,會交由原車主去把殘疾車領回來,罰款1000元左右,自己不需要負責。”老費對記者説,自己每天收入200元左右,扣除油費、維修費等成本,一個月基本可以賺上近3000元。

  記者調查發現,外地人駕駛“殘的”無非3個途徑:一是以買斷的形式從本地殘疾人處購買;二是從本地殘疾人那裏租借;三是從黑市購買,在廣州附近的南海大瀝,與廣州殘疾人專用車款式相近的車輛,大約6000~8000元一輛。據了解,租借一般每月800~1500元不等,但每次車輛被交警查扣,健全人要花200元請殘疾車主幫忙將車子領回。

  “除了正常租借和買斷外,為了謀取暴利,竟然還有假冒的殘疾人三輪車”,交警人士透露,在他們的查處過程中經常發現假牌套牌殘疾人三輪車,僅流花地區,今年以來就有185輛假牌套牌三輪車被扣留。

  違法成本低、利益需求、監管不嚴

  整治難三大原因

  8月5日,廣州交警為創造良好交通環境、確保亞運會安全順利舉辦,啟動廣州市“迎亞運、保平安”整治交通秩序百日行動,此次整治的目標是力求杜絕非法營運、主次幹道機動車行駛守法率達到96%以上。活動當天,交警部門就高調大力查處非法“五類車”,其中就包括殘疾人三輪車,可行動剛剛過去12天,殘疾人三輪車依然在市區出沒。交警部門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交警10多年來從沒有停止對殘疾人三輪車非法營運的打擊,但殘疾人三輪車非法營運的勢頭卻總是在打擊後很快死灰復燃。

  賺得多罰得少:

  月入3000才罰50元

  在這行,一個月賺兩三千元不是難事,運氣好的話,賺七八千元甚至上萬元也是有可能的。這個收入,相對被抓到後所受的處罰非常有誘惑力,因為處罰實在很輕。廣州交警部門説,“五類車”違法成本低,職能部門執法成本高。但由於法律規定殘疾人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其交通違法行為只能依法罰款50元以下,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被扣留的殘疾人車,只要車主能提供車輛合法來源證明,罰款處理後就必須予以發還。

  對於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依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頂格處理,對違法當事人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並處行政拘留15天以下。對於有駕駛證的,能提供合法手續的,只能對違法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並處扣駕駛證6分後,就可以按手續放車。

  貨運客運有需求:

  自發形成短途運輸市場

  “其實"殘的"價格並不比出租車便宜,但在專業市場邊上打車難,我們進了貨以後只能選擇這種交通工具”,從茂名前來進貨的何慧珊提著四大包貨物從濂泉路、先烈東路路口搭載老陳的“殘的”到沙東有利國際批發城。老陳説,價錢是按路程長短、載貨多少而定,“從濂泉路到廣州火車站,運費是40元起,如果有貨物的就要累加另算”。

  交警部門説,“殘的”屢禁不絕的首要原因,就是存在市場空間。流花地區、海珠區中大布匹市場、濂泉路等區域的大多數批發市場,由於沒有完善的貨運轉運配送、裝卸貨場地等設施,周邊有大量難以用單人獨力攜帶的零散小件貨物運輸需求,逐步自發形成市內短途運輸市場,滋生了殘疾人車、人力三輪車、摩托車從事營運的生存空間。市區禁摩後,從事營運摩托車迅速被三輪車代替。

  城市發展速度較快,個別地區公共交通相對滯後,公共中、小巴線路沒有完全覆蓋市區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居民出行缺少從城市道路至住地的接駁交通工具,為電動車、摩托車、人力三輪車、拼(改)裝報廢車進行營運提供了條件。

  海珠區的曉港、赤崗、中大、瀝滘地鐵站毗鄰康樂村、瀝滘村、曉園新村等大型城中村,村中居民、租戶交通出行需求巨大,但由於道路條件等原因,基本沒有常規公交從地鐵站開行到城中村裏面。已開行的中、小巴公交線路因線路少、發車間隔時間長(半小時至一小時一班車),難以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客觀上給非法營運車輛留下一定的生存空間。

  維修點監管不嚴

  私自幫殘的加裝載人載貨後架

  “現在廣州出現禁騎不禁賣的情況,既然不讓健全人非法營運,為何又准許部分店舖販賣這類殘疾人三輪車呢?”一位“殘的”騎士表示,不禁止銷售從某種程度上助長了殘疾人三輪車的發展。據了解,廣州城鄉接合部及周邊城市存在大量銷售機動三輪車、殘疾人專用車的商店。交警部門介紹,城區內存在較多的殘疾人專用車維修點,有私自給非機動車加裝動力裝置及給殘疾人車加裝載人載貨後架的現象,也是造成“殘的”非法營運無法杜絕的原因之一。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