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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歲老人救人拒絕收謝禮 高調要求媒體宣傳自己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2日 03: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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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人拒絕收謝禮

  要求媒體來宣傳

  八旬老人救起落水大媽後如此“高調”該不該

  近日,57歲的何大媽晨練時一頭栽進了浙江省杭州市荷花池,82歲的孫老伯奮不顧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媽心存感激,打算登門道謝,卻被老伯要求找電視臺報社宣傳一下他的行為。

  大媽的女兒得知此事,在網上發帖質疑老伯的救人目的,引來網友熱議。

  救人者孫老伯

  要求宣傳不圖財為名

  救人的老伯姓孫,連雲港灌雲人,今年82歲。老伯特別強調,他不是第一個跳進池中的人,“我是第二個跳進池中救人的。第一個跳進池中的也是一個老頭,年紀比我還大,84歲了。”

  對於那些懷疑他救人是為財圖名的人,孫老伯説:“我是退役軍人,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現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來收入過萬,你説我還需要什麼財?什麼名聲?她(指何大媽)説要登門謝我,肯定是要帶點禮物送過來,説實話,我不需要。”

  “你們小同志不了解我們,不知道我們這代人的想法。”孫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處的年代聯絡起來。

  “我經歷的歷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觀,我的世界觀指導我的行為。我只是想通過宣傳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沒想到這一舉動引來那麼多的誤解。”他説。

  被救大媽

  要向組織彙報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媽表示,對於孫老伯所表達的弘揚見義勇為的思想,她是贊同的。“我們當初通電話的時候他也説過,是想為大家樹立個榜樣,好讓大家都學習他的精神,提高社會風氣。我覺得這個沒什麼錯。”但是大媽對於老伯要求上電視,並讓大媽向組織彙報救人一事的做法還是想不通。

  何大媽表示,最近她的身體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腳方便了,肯定要去謝謝他的。”

  被救大媽的女兒

  “不願自己隱私曝光”

  何大媽的女兒韓女士,是改革開放後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堅持自己的原則。談起孫老伯求表揚的事,韓女士對此一直不滿,“本來私下拎些禮物過去謝謝他挺好的,哪有這樣來求表揚的?”

  在了解了孫老伯求表揚的用意之後,韓女士還是覺得“難以理解”。她認為孫老伯在記者面前説的和對她們母女在電話中説的不一樣,比如,對記者講他不是第一個跳進池中救人的,而對她們講的時候説是第一個去救人的。

  事後,記者聯絡韓女士,向她説明真相,希望把誤會解釋清楚的時候,她並沒有完全認同,“我們只是不願意把自己的隱私曝光。既然已經這樣,要弘揚正氣,就弘揚吧,就算是我們吃了個悶虧。”

  據《青年時報》報道

  □新聞鏈結

  做了好事請求表揚

  重慶曾經有過

  2008年10月19日,在江北區紅旗河溝長途汽車站當清潔工的廖光明來到本報接待室,講述了他頭天晚上在汽車站救助一名犯病暈倒的婦女的事,並主動提出“想上報紙”(本報2008年10月20日曾作報道)。

  老廖説,他今年50歲,入黨27年,當過兵。30多年前他就開始做好事,做過大大小小的好事數不清,拾金不昧、幫人搬運、搶救病人以及滅火救災等等。“都説做好事不留名,我年輕時就最怕別個表揚我。但是現在我都當外公了,所以從前年起,我就開始主動找記者,找他們報道一些我做的好事,想有更多人來做好事。”

  做了好事該不該要求表揚?記者在候車室做了個小調查,多持反對意見。一位女乘客説,應該大力表揚做好事的人,但自己去爭表揚,她做不出來。一位男乘客説,要是做一件好事就要表揚,那要懷疑他的動機,要是做了一輩子好事,他不説別人也會知道。

  重慶社科院研究員孫元明對老廖的做法卻表示肯定。他説,高調做好事是雷鋒精神在當代的延續,正像今天我們宣傳奧運志願者、環保志願者的行為一樣。“表揚就是一種精神上的讚賞,跟運動員喊‘為我加油’是一個道理。”

  □我有話説

  我要求找媒體報道此事,不是為自己的名聲。現在做好事的人越來越少了,看見人處於危難的時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這樣的事情宣傳一下,教育一下旁觀的年輕人。

  ———杭州見義勇為的孫老伯

  表示感謝是應該的,但雷鋒做好事還不留名呢。我就是不想讓他曝光我們的隱私。

  ———杭州被救大媽的女兒

  孫老伯見義勇為後要求表揚沒有什麼不妥。以這樣的方式起到一種示範作用,我認為是一件好事。

  ———重慶衡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唐用強

  知道了孫老伯的目的,覺得他見義勇為要求表揚情有可原。如果為了表揚才去見義勇為,我覺得就有點變味了。

  ———晚報“第一眼”網友“漸行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