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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崇文”“宣武”商標不可行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0日 06: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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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實習記者方瑜瑩)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崇文”、“宣武”已不再是行政區劃的名稱,按《商標法》,可以將其註冊為商標。對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表示,因為較強的地域性,註冊這兩個商標的可能性不大。

  昨日,記者在搜狐博客上看到有網友發帖稱,“隨著崇文區、宣武區的取消,崇文和宣武這兩個響亮的名字終於可以成為商標了。如果申請註冊被受理,還會是個轟動全國的新聞。”該網友還建議北京的老字號挺身而出,搶注這兩個商標,“肥水不流外人田”。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搶注崇文宣武商標是個餿主意。名為“京華倦客”的網友發帖表示“這種行為的目的就是借助公眾普遍關注的地名來吸引眼球,擴大影響,以達到一夜成名的廣告效果。這種行為無異於‘傍大款’。”

  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到,早在2003年4月就有杭州某公司申請註冊“崇文”為商標,其商品為文具用品;在2009年9月又有山東個人申請註冊“崇文”,商品為酒水,目前兩者均顯示“商標已無效”。但尚無公司註冊“宣武”為商標。

  商標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註冊“崇文”、“宣武”為商標是不大可行的。“這兩個詞語都有很強的地域性,申請註冊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中國高校知識産權研究會秘書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平表示,“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不得作為商標。雖然現在崇文、宣武將不再是行政區劃的名稱,但它們仍有一定的歷史含義,如果商家現在搶注,無疑是要借助其歷史文化含義,是一種搭車行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以往撤銷或停止使用的商標,在一年內是不能再被其他人註冊使用的。我個人認為參照這一規定,短期內也不應該註冊‘崇文’、‘宣武’,應該給市場一個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