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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萬存款冒領案”被指詐騙 警方介入調查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16日 1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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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滄州7月16日電(記者 艾廣德 張春明)河北省青縣金牛郵政支局“200萬存款冒領案”經媒體報道後曾引發廣泛關注,日前滄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決金牛支局向原告李明(化名)支付存款本金200萬元及利息。然而在中新網記者的實地採訪中,李明並非儲戶而是儲戶代某“債權轉讓”的受讓人,同時多名郵政工作人員指證,涉案存款並非被“他人”冒領,而是由儲戶代某的丈夫李某取走。目前,滄州市郵政局、滄州市郵政儲蓄銀行已向當地政法委彙報並向公安機關報案,稱李某涉嫌詐騙和偽證罪,滄州警方已介入調查。

  14日,在青縣郵政局,原金牛郵政支局復核員陳某向記者講述了五年前200萬元存款被支取的經過:2005年12月16日,青縣金牛鎮小牛莊人李某以其妻代某的名義,在金牛郵政支局辦理了一筆200萬元的存款業務。12月18日9點多鐘,李某到支局辦理取款業務,從該筆存款支取了199.99萬元。

  據該復核員介紹,復核時她沒有見到儲戶存摺,但因李某和支局營業員張國坤是親戚,此前經常找張辦理業務,大家都認識。“張國坤説李某忘帶存摺了,讓李某日後再來銷折。張把取款憑證和代某的身份證複印件給了我,我復核後加蓋了自己的名章。”她清楚地記得,李某當時提出錢太多,在營業窗口不好拿,要求把錢送到後院的車上。她和張把錢裝進袋子一起抬出營業廳,李某把錢放到車上然後離開。

  金牛郵政支局局長代金城也清楚記得當日李某支取存款一事。“當天上午營業員喊我,説有人取錢讓我來授權(根據規定大額取款需支局長授權),來到營業廳後我看到李某站在櫃臺外邊,當時我知道李某和儲戶代某是夫妻關係,我看了代某的身份證複印件,核對了取款金額,然後授權支取。”

  據代金城介紹,事發後,經青縣郵政局和青縣郵政儲蓄銀行調閱儲蓄業務檔案、交易日誌登記薄,證實存、取款行為均係李某所為,相關手續係李某所簽(以代某名義)。然而2009年4月,李某又持折來金牛支局要求支取200萬元,被拒絕支付後,其妻代某于當年9月將其對金牛支局所謂的“200萬元債權”(實際存摺餘額為167.07元)轉讓給天津人李明,李明隨後向滄州市中院提起訴訟。

  由於案發後張國坤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被青縣檢察院立案偵查,記者未能見到其本人。在她向滄州市中院出具的一份證言上,記者看到她對取款情況的陳述:“2005年12月18日李某來取錢,當時説因著急出差忘了帶存摺,故只提供了代某的身份證複印件,李某輸入密碼打印取款憑條簽字後,經復核員復核、支局長授權,李某取走了199.99萬元。”

  在這份證言中,張國坤同時講述了這筆鉅款的去向:當天下班後,她開車來到李某的飯店,借走了李某所取款項中的150萬元,用以投資磚廠,到2008年由於磚廠不景氣賠了。張國坤説,為了借用這150萬元,她還給了李某3萬元好處費。2008年12月以後,李某多次催要這筆錢,無奈之下她全家于2009年出走外地。

  張國坤還在證言中提到,她在賓館接受調查期間,李某父親曾托公公給她帶話,讓她一個人把事“擔下來”,金牛支局賠錢後再花錢把她“辦出來”,但她沒有答應。

  在記者電話採訪中,儲戶代某的丈夫李某説,他把錢存在了金牛支局,“現在不明不白的沒了,只能找金牛支局要”。他還告訴記者,他和妻子之所以將200萬“債權”轉讓給天津人李明,一是和李明有親戚關係,二是李明曾幫過忙,並非存在債務關係。

  據了解,此案判決後在當地引起震動。為使200萬郵政儲蓄資金不被詐騙,滄州市郵政局和滄州市郵儲銀行已將情況向滄州市政法委作了彙報,同時向警方報案,目前警方已正式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