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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官員被指借建校舍斂財 小學建成2年成危房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11日 10: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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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手記

  血的教訓並未喚醒拜金者

  花重金改造的校園危房,還不到兩年的時間,竟然又成嫌疑危房,數百名學生的安危令人堪憂。水埠小學的改造令人痛心:校園“豆腐渣”工程依然存在,以往血的教訓並沒有徹底喚醒拜金者對學生生命的重視。

  細觀水埠小學的危房改造可以發現,與其他“豆腐渣”工程不同的是,這一次,只顧錢財的主體,不僅是施工方,還是國家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條第十四款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盈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公僕&&違法追求錢財,而且置學生的安全于不顧,悲乎哀哉!

  7月8日,茂名化州市同慶鎮豐告、水埠、禾地堂等村的7名村長相約來到水埠小學查看校舍質量。他們村裏的孩子大多在這裡上學,但是學生家長卻一直提心吊膽———建成不到2年時間的水埠小學校舍又成了“危房”。

  現場

  二樓地板坑坑洼洼,敲擊發出沉悶空響

  豐告村村長李耀華花了半個小時,從一樓數到三樓,他驚訝地告訴其他村長,“都50條裂縫了,越來越多了。”

  水埠小學新校舍于2008年9月投入使用,使用時間不到兩年。據學校的資料顯示,水埠小學是一所完全小學,教師9人,辦學層次從幼兒園一直到小學六年級,共有學生133人。

  在二樓的教室,水埠村村長李衛華蹲下來,用手敲了敲地面,地板發出沉悶的空響,“下面是空的。”

  二樓陽台中間也裂開一道縫隙。最令李衛華擔心的也是這個陽臺。與圖紙設計高度相比,新教學樓窗臺、欄杆均矮了約10厘米,調皮的小學生很容易爬上去玩。“有一次我看見有個小孩子吊在欄杆上,我嚇得都不敢出聲,慢慢走過去將他拉住。”

  南方日報記者在水埠小學發現,粗製濫造處處可見。二年級教室水泥地面坑坑洼洼,隨處可見菜碟大小的坑。老師告訴記者,教室裏的凳子也放不穩,學生也坐不穩,經常有學生在上課期間摔倒。

  南方日報記者從校方獲悉,水埠小學的新校舍投入使用還不到兩年,因為老校舍年久失修,2007年經化州市房屋鑒定機構鑒定為D級危房,豐告村委會決定將學校搬遷至新址地根沙洲重建。

  2007年9月9日,水埠小學與挂靠在廣東諾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方陳紹簽訂了教學樓建設工程合同,記者獲悉陳紹的另一重身份是化州市同慶鎮政府經濟發展辦主任。

  僵持

  施工偷工減料,校方拒絕驗收要求

  2008年9月3日,期待已久的水埠小學危房改造終於竣工。

  雖然學校已經煥然一新,但令學校不滿的是,施工方並沒有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存在嚴重的偷工減料行為。

  “樓面隔熱層、教學樓四週散水坡及排水明溝未按照圖紙施工……教學樓窗臺、欄杆均與圖紙設計高度相差約10厘米;陽臺地板高於室內地板……”豐告村委和水埠小學發現,新建教學樓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因此,他們拒絕了施工方關於驗收的要求。

  2008年12月上旬,化州市D級危房改造組來到新水埠小學驗收新教學樓,勘察、設計單位化州市建築設計院負責人陳超茂現場查看後,同意推遲一年驗收。

  實際上,早在2008年6月,水埠村村長李衛華就發現了施工方存在偷工減料的行為,“他們在建設教學樓過程中,偷工減料,首層樓面用的水泥只有40公斤/包。“然而,當李衛華指出問題以後,他卻遭到施工方的毆打。”施工方多次動用黑勢力欺壓、恐嚇有意見的村民。“多位村長向記者訴説。

  由於工程不合格,校方並沒有把剩餘的工程款給施工方。在雙方的僵持下,新教學樓一直沒有驗收。

  較量

  委託簽名誤中圈套,工程驗收離奇通過

  奇怪的是,2009年初,施工方負責人陳紹幾度拿著《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向學校追要剩餘的工程款。

  工程驗收合格,需要得到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的驗收蓋章,才能取得法律效力。讓水埠小學校長梁春鋒想不到的是,在陳紹提供的驗收報告上,居然有自己的簽名和學校的公章。

  南方日報記者在梁春鋒提供的同慶鎮水埠小學教學樓《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上看到,工程驗收結論一欄內寫著:“本工程已施工完畢,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下欄蓋章處,建設單位水埠小學一欄蓋上了公章,並有校長梁春鋒的簽名。勘察單位和設計單位雖有負責人陳紹的簽名,卻並未蓋上公章。

  “署名並不是我寫的。”梁春鋒告訴記者,2008年12月23日,陳紹以第三批工程撥款的手續還未蓋學校公章為由,拿著一堆表格到水埠小學找他簽字蓋章。由於當時他還在中心學校開會,因此,他委託水埠小學教導主任李桂林代為審核簽字蓋章。

  這一説法得到了李桂林的證實,“因為表格很多,要蓋的章也比較多,所以,我沒有仔細看就替校長蓋章簽名了。”李桂林後悔地説,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一直被學校拒簽的工程驗收報告也被陳紹夾雜在其中。

  昨天下午,陳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工程驗收並不存在問題,對於工程驗收的具體過程,他不願意透露。他還稱,自己之所以承包這個工程,是因為沒有其它人願意承建。

  陳紹也承認,自己是同慶鎮政府經濟發展辦主任,他並不是工程的直接承辦人,而是挂靠在廣東諾廈建築工程公司名下。而諾廈公司卻以書面形式發出聲明,表示陳紹與水埠小學簽訂的建築合同是其個人挂靠在公司承建的,由陳紹承擔質量安全責任並獨立經濟核算。

  “作為國家公務員,可以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它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嗎?”對於記者的提問,陳紹避而不談。

  官司

  施工方告狀,財産保全凍結校長賬戶

  同慶鎮豐告村委書記李亞榮和水埠小學校長梁春鋒認為,學校不應該為“豆腐渣工程”埋單。

  村委會和學校不僅拒絕支付3萬元工程尾款,還“以工程尚未完工”為由扣押了陳紹施工前所交的履約保證金2萬元。

  陳紹多次前往學校追討欠款未果,於是以“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為由起訴水埠小學。目前,此案已由化州市人民法院受理,並於7月6日上午進行過一次開庭審理,審判結果暫時還未公佈。

  “修建這麼差質量的校舍,還好意思來要剩餘工錢。”在李亞榮看來,這是一場顛倒黑白的官司。“我們應該向他(陳紹)追回之前支付的工程款才對。”

  讓校長梁春鋒覺得“麻煩”的是,陳紹向法院提出財産保全的申請,梁春鋒作為水埠小學法定代表人,法院依法凍結了他的銀行賬戶。南方日報記者楊大正實習生李秀婷湯凱峰化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