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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1+1]家樂福:大店也欺詐!(2011.01.27)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7日 22: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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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超市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虛構原價再打折,低價標注高價結算,標簽字小价碼卻高,價簽上的戲法,玩家竟然是家樂福、沃爾瑪。媒體曝光,政府處罰,明目張膽的價格欺詐,損失慘重的消費者,赫赫有名的零售商能否從此變乖?打折促銷,過年回家,紅紅火火的購物季,監管執法,消費維權,怎樣買出一個心安理得?

消費者控訴價格欺詐行為

    家樂福、沃爾瑪店大欺客 價格標簽玩花樣

  >>>招數一:虛構原價

  在長春市家樂福新民店,一套七匹狼男士內衣標示原價每套169元,促銷價每套50.70元,而真實原價才每套119元。

  >>>招數二:低價招攬顧客 高價結算

  在上海市家樂福南翔店,衣架標示每排9.90元,實際結算價每排20.50元。

  >>>招數三:不履行價格承諾

  在上海市家樂福張江店,碧根果廣告宣傳每斤44.88元,實際結算價為每斤60.80元。

  >>>招數四:誤導價格標示

  在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魷魚絲銷售價為每袋138元,標簽標示卻用大號字體標示“13”,誘導消費者誤認為每一袋13.80元。

  【懲罰措施】國家發改委表示,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陳志江 國家發改委價檢司副司長:

  我們還要繼續加大對家樂福等零售商業的監管力度,要求我們所有的經營者都要合法經營,要誠信經商。

  【商家反應】家樂福道歉 稱價格欺詐為“價簽問題”

  一直躲避媒體追問的家樂福,也是在昨天終於做出了正式的書面答覆。其中提到:對給消費者造成的不便與損失表示誠摯歉意!將嚴格執行“五倍退差”政策,成立特別檢查小組展開自查。

  而值得注意的是,聲明把國家發改委認定的價格欺詐行為稱為“價簽問題”。

  家樂福公關公司負責人:

  家樂福真誠道歉,對我們聲明中的舉措一定落實到位,我們會在每個店面設立專人進行價格檢查,加強頻次和管理力度。

  【解讀家樂福道歉】無誠意 有傲慢

  >>>時機:面對消費者的舉報、媒體的連續報道,家樂福一直保持沉默,直到國家發改委針對媒體的報道有了處罰的決定和聲明,家樂福才開始發表聲明。

  >>>用詞:“針對價簽問題給消費者造成的不便與損失表示誠摯的歉意!”隱含為技術問題,而不是故意的。

  它説給消費者帶來了不便,但價格欺詐是不方便的問題嗎?如果是不方便,可以用歉意來表達,但現在的問題是,消費者遭受的是損失,能用歉意來彌補損失嗎?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為了保障消費者利益,家樂福將嚴格執行“五倍退差”政策。“五倍退差”,看似五倍,大家都關注五倍了。請注意,它退的是五倍的差額。也就是説,標的是十塊,賣給你二十塊了,我補的是這十塊差額的五倍,一下子就小多了。

  “成立特別檢查小組,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工作及檢查頻次”。這是內部的事兒,你能監督它嗎?

  “積極與各地的物價等監管部門進行溝通”,乍一看以為這是在引入外部監督,但“邀請各地物價檢查部門的專業人員對我司相關負責人及員工加強培訓”,這裡又隱藏了是技術因素導致的,所以才需要培訓。  

  >>>專家意見:隱性壟斷釀惡果

  在零售業有一句話叫做“渠道為王”,就是在渠道事實上形成了幾家獨大,一些隱性的壟斷現象,這就造成了一系列的負面後果。第一是上遊的企業,它的成本增高,有無數的費用。第二個是渠道為王,這個渠道可以通吃上下游,就是它既壓榨上遊企業的利潤,把下游的消費者也可以進行一些,我們看到它對消費者這一塊也有一些榨取的這麼一些行為。

  我們還會看到有另外一種現象,因為這些大賣場它的盈利都非常高,或者它對於本地的稅收非常重要,所以當你跟地方的一些行政執法機構打交道,希望維權的時候,你就會發覺,地方很多時候是站在企業的立場上來處理這些事情,你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點評:店大欺的不只是客 消費者維權難是主因

  國際性連鎖店進入中國之後,店大欺的已經不是客,甚至欺企業,欺員工。比如,員工12年工資不漲、收入場費成為潛規則等等。這不僅出現在類似家樂福、沃爾瑪等等這樣的企業當中,在家電企業也是非常明顯的。

  當渠道變成老大,這些店比企業還牛,它又能欺負消費者,又能欺負企業,還能夠欺負相關的很多因素,比如説招商引資的人,因為我大,所以是你把我請來的,你在處理我的時候就不太好意思,就不太願意下手。

  當這樣一個業態進入中國的時候,甚至取締了中國傳統百貨公司的那种經營地位。另外,它的價格相對來説比較低廉。因此現在在中國很多大中城市當中,它不是一個過剩的,它牛,別人要求它,你不信去看看很多的地方人滿為患。

  消費者想要再去維權的時候,又變得非常非常艱難。大公司意識到了消費者維權之難,因此在做欺詐的時候就由開始的小心謹慎,恐怕就做得越來越大了。

  【消費者維權難】

  很多消費者面對權益被侵害,更多選擇了息事寧人。很多消費者表示,在發現價簽和實際價格不符的時候,如果説是價格不是很高,他們都是怕麻煩,不願意去維權,還有一部分就退貨了事。

  也有很多消費者堅決選擇了維權,然而,踐行後他們卻發現這條路並不好走。這些消費者也都表示,因為他們在家樂福購物的時間已經很久了,購買的這個東西可能沒有多少消費者能夠保留小票,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他們維權起來,或者説找家樂福去做5倍賠償的話,幾乎是不可能的。

  而即便消費者保留住了購物小票,想要得到這5倍賠付同樣是難上加難。因為家樂福它走貨量也是很大很快的,即使説消費者你今天拿著這個小票,明天去找家樂福的話,有可能明天家樂福這個價簽已經不是你小票上標記的那個價簽了。所以這樣來説的話,消費者維權其實是很難的。

  其實,無論是消費者疏于維權,還是難於維權,其背後彰顯的都是消費者維權成本之高。而與之相對應的卻是家樂福極低的違法成本,根據數據顯示,2008年家樂福在華134家門店,銷售額為338億元,單店年銷售額2.52億元。與此相對比,發改委對家樂福問題超市50萬的處罰只是九牛一毛。

  【專家意見】我們相關的規則恐怕還是要修訂一下,因為我們以前相關規則太偏向於企業,太偏向於營銷渠道,而對於消費者的保護是不夠的。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説,你的處罰要起到威懾作用的話,你的處罰要使這個商店付出的成本,必須要高於,要遠遠的高於它的收益。

  【消費者權益誰來保護】

  第一,靠相關部門的監管,而且是強有力的監管,不帶保護的監管,而且是接到消費者的舉報就認真對待的監管,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第二,向國外學習,寄希望於很多的群體起訴、群體維權。這時候就不一樣了,我覺得在互聯網時代下,把受到欺詐的消費者通過媒體,或者通過自己,通過有關的消協等等,把它組織起來進行群體的索賠,這個時候企業是怕的,在國外的企業是相當怕這個的。

  第三,寄希望於有關的這種處罰能進行上調。

(圖文編輯:馬淩霄 石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