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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江門短命“禁犬令” 出臺9天就予以廢止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5日 05: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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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廣東省江門市城區實施“犬類禁養令”。這一引起市民廣泛爭議的“禁犬令”在實施9天后,以政府修改規定的方式予以廢止,江門全城的狗“逃過一劫”。

  嚴厲的“禁犬令”為何出臺,又為何短短9天就予以廢止?

  “禁犬令”引發爭議

  這一引起很大爭議的“犬類禁養令”,指的是由江門市公安局、農業局、城市綜合管理局、工商局、衛生局5個部門于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

  《通告》明確了“江門市城區(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為犬類禁養區”,禁養區內一律不準飼養各類犬只。因特殊情況需要飼養犬只的,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領取《犬類準養證》,到農牧部門對犬只進行免疫注射後方可圈(拴)養。

  《通告》規定,“市區所有公共場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類進入,凡未經批准飼養的犬只,必須在2011年8月10日前自行處理或送交指定的農牧部門處理。”

  《通告》還規定,自8月26日開始,江門市犬類管理聯合執法人員將對在禁養區內的公共場所違規飼養的犬只予以統一收繳、捕殺。

  那麼,到底什麼情況是可以養狗的特殊情況?

  根據《通告》的規定,必須是倉儲貨值達到500萬元以上,或油庫、水廠、電廠、危險品倉庫等特殊場所可以向公安部門申請飼養犬只,“但一定要圈養,不能放養”,而“目前在禁養區內的個人並不能申請飼養犬只”。

  《通告》的出臺,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有市民表示,城市養狗暴露的問題一時難以解決,出臺“禁犬令”有助於營造良好的城市環境,但也有市民特別是養犬者提出了允許合法養犬的呼籲。

  家住新會城區的陳小姐告訴記者,她家養狗已經好幾年了,全家人都非常喜愛寵物狗,簡直把它當成了一名家庭成員。現在一紙“禁犬令”説不讓養就不讓養,他們全家都不能接受。這幾天來她晚上都睡不好,盤算著是否要把小狗送到鄉下親戚家去避一避……

  相關部門修正管理辦法

  面對輿論的質疑,8月3日上午,江門市作出相關規定的5部門人員開會進行了長時間討論,並於當日正式公佈了《接納民意改進城市犬類管理辦法》的決定。

  在決定中,江門市5個部門初步作出了3項決定:一是嚴禁攜帶犬只進入公園、廣場、街道、商業街區、學校、幼兒園、商場、酒店、車站、碼頭等市區公共場所;

  二是對在公共場所出現的犬只勸導送往非禁養區養殖;

  三是規範養犬,減少擾民傷人事件發生。如犬只傷人,犬主人要承擔被傷害人的全部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損失等。

  新規定出臺後,有人認為,這實際上是允許市民按規定養狗。有養狗的市民表示,懸了多日的心終於放下來了。

  江門市為何要出臺嚴厲的“禁犬令”?對此,主管部門給出的解釋是因為狂犬病的問題及衛生問題。

  據江門疾控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近年來,江門市犬只傷人的問題愈發突出。另一方面,寵物狗在公眾場合隨地大小便,而多數犬只的主人對自家寵物的糞便不加處理,這也給城市管理帶來很多困惑。

  出臺政令應廣泛徵求民意

  “禁犬令”雖然得到了修正,但事件背後反映出的問題值得思考。

  一個題為“江門禁狗令,請各位有人性的你們表態!”的微博調查顯示,在投票參與的550人中,有477人堅決反對“禁犬令”,佔87%;只有13人表示贊同,佔2%,其他人表示中立。多數人都希望政府出臺更人性化、更具操作性的養狗管理規定。

  有人認為,當今社會利益多元,相應的社會管理也趨於複雜。即使政府要出臺“禁犬令”,也應該廣泛徵求民意。

  廣東省易春秋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旭陽説,城市養狗問題不僅僅在江門,在全國各地都廣泛存在。但這歸根到底是“人”的問題,而不是狗的問題,政府應該對養狗的人嚴格管理,完善各項制度,而不是對狗一禁了之。

責任編輯: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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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東江門
  • 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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