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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價政策滿月 開發商與政策“躲貓貓”(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1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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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市民在一商品房樓盤選購房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2日宣佈,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明文規定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價,並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對外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新華社發(張春雷)

  新華網深圳6月1日電

  題:開發商又與政策“躲貓貓”“一房一價”政策滿月追蹤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彭勇、趙瑞希、付航

  針對開發商坐地起價這一頑疾,發改委要求從5月1日起,所有樓盤必須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做到明碼標價、一套一標,不得擅自漲價。

  一個月過去了,“一房一價”政策執行得如何?曾經撲朔迷離的房價能否攤在陽光下?記者在深圳、廣州等房地産熱點城市進行了追蹤採訪。

  開發商三招應對“一房一價”規定

  國家發改委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從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一套一標,並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記者走訪調查發現,針對發改委的明文規定,開發商通常採取三個“招數”應對:

  一是“遮遮掩掩”。記者走訪了多個樓盤銷售中心發現,只有少數樓盤嚴格按規定在顯著位置放置標價牌。深圳寶安區一在售樓盤的營銷中心就沒有明顯的標價牌,但銷售人員表示他們已執行“一房一價”規定,每套房子都有價格。但購房者只能通過銷售人員口頭得知自己看中的房子的價格。

  二是“陽奉陰違”。最近記者以購房者身份走訪了位於深圳龍華的“中央原著”樓盤,在銷售現場看到,3棟6CD的公示價格為每平方米33583元。而記者在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網站上查詢發現,該房備案價格為每平方米26400元。兩個價格之間的差距非常大。記者在位於該片區的其他樓盤也發現了此問題。

  更有甚者,還有樓盤的售價超過備案價格。以面積為63.19平方米的深圳“金地上塘道”10棟1單元16B為例,銷售人員告知的最終售價為152萬元,而深圳市規劃國土委網站的數據顯示,這套房子備案價格為每平方米23817元,據此計算總價應為150萬元。

  三是“高報低開”。面對明碼標價的要求,很多開發商玩起了價格遊戲,把商品房備案價格定得遠高於銷售價,而兩者之間的價差就是開發商坐地起價的空間。這樣,他們就可以在不高過備案價格的情況下,隔三差五地給房子漲漲價。以廣州市番禺區的諾德中心城樓盤為例,6梯1402房的標價為166萬元,實際售價為107萬元,兩者足足相差近60萬元。

  “要買房就趕緊出手,以後還有得漲。”“中央原著”樓盤銷售人員對一位正在猶豫的購房者説:“龍華是深圳新近崛起的樓市板塊,新盤很多,備案價格一般都在每平方米3萬元左右,但實際成交價大多在每平方米2.3-2.5萬元,你説這裡有多大的漲價空間?”

  有關部門只做格式審查管不住坐地起價

  記者採訪了解到,“一房一價”政策沒能完全達到預期效果,一方面在於政府執法部門未對那些有法不依的開發商進行嚴肅查處,使那些“遮遮掩掩”和“陽奉陰違”的現象還有生存空間;另一方面,開發商之所以使用“高報低開”這些把戲,還在於價格備案這一環節存在監管漏洞。為何明顯高於實際售價的申報價格能夠獲得有關部門的許可?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工作人員表示,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制度已在深圳執行多年,而“高報低開”的問題由來已久。“早在2009年,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就曾就此問題致函物價部門,要求對這種行為進行查處。”

  “但由於商品房價格實行的是市場調節價,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查處和干預"高報低開"的行為。根據目前的規定,我局僅是"一房一價"價目表的監製機關,只具有格式審查權力,即審查開發商是否按照固定格式公佈相應內容,而對於標示的具體價格則無權干涉。”該工作人員説。

  廣東省物價局也證實了這種説法。該局表示,“在廣東省,除保障性住房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外,其餘商品住房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對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商品房價格,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預具體價格水平,而主要是規範商品房銷售中的價格行為。”

  “如果大米賣出一斤100元的天價,政府該不該管?”深圳市民周明質疑説,商品固然要由市場定價,但住房問題不僅僅具備商品屬性,還具備社會屬性,實現“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重要職責。何況,國家已經要求各地出臺房價控制目標。“如果任由開發商制訂備案價格,那麼房價控制目標還有可能實現嗎?”

  據悉,今年1月,國務院頒布“新國八條”明確要求:地方政府要“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而房價控制目標“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來制定。

  “有形之手”果斷出擊才能管好樓市調控

  出臺“一房一價”政策的初衷是要構建一個公開透明、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從而讓房價逐漸回歸理性。但從深圳、廣州等城市的落實情況來看,這一政策已出現了被架空的危險,政府“有形之手”沒有果斷出擊是重要原因。

  中國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認為,當“一房一價”遭遇無人能管的“高報低開”,淪為了“走過場”的形式時,管理房地産市場的行政之手應在此特定時期有所作為,積極介入商品房定價環節。

  北京大學經濟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説,在1998年到2003年,樓盤銷售其實已經是明碼標價。隨著房地産市場不斷升溫,開發商才耍起了滑頭,玩起“躲貓貓”的遊戲。對此,政府應當干預,還消費者以知情權。財稅部門掌握開發商的成本利潤情況,應該與房管部門合作,監控行業動態,維護房價的合理定價。

  專家們指出,“一房一價”是落實國家樓市調控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應當儘快從兩個方面抓起:

  一是儘快出臺“一房一價”實施細則,將備案價格與房價控制目標挂鉤,比如將房價控制目標分解到各個片區,每個樓盤的價格都不得高於該片區房價控制目標。同時賦予執法部門更多的監督查處手段,對於屢教不改的開發商實施重罰。

  二是加強協作,防止推諉扯皮。樓市調控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國土房管、工商物價、財政稅收等眾多部門,如果不能齊心協力形成合力,就會出現“九龍治水”的尷尬。當前樓市調控已經進入由量縮轉為價跌的關鍵時期,只有紮緊籬笆,堵住窟窿,調控措施才能奏效,群眾的期望才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