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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情況各不相同 發展綠色經濟各國如何各得其所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3日 1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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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綠色經濟自誕生之日起,就引發了廣泛討論。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將在巴西舉行。屆時,綠色經濟將再次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

  綠色經濟是什麼?如何實現綠色經濟?本報特邀國際問題觀察員郭爾楚,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和解讀。

  綠色經濟給人的印像是:對環境友好,有利於保護自然資源,在生産過程中最大程度減少會破壞環境的污染、排放等,生産和消費對環境無害的商品和服務。

  什麼是綠色經濟?

  儘管綠色經濟這個概念得到了許多經濟學家和環境保護主義者的支持,但國際社會尚未形成統一的看法。這個概念非常複雜,不大可能在短時間內就其含義、用法、益處以及政策啟示達成共識。

  此外,人們也會對綠色經濟産生各種疑問。綠色經濟對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會不會有副作用?如何權衡其利弊得失,在環境與發展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國家調控、市場機制和私營部門分別起什麼作用?如何建立環境友好型經濟並順利實現這一過渡?

  要解答這些疑問,首先我們必須在特定的背景之下討論綠色經濟。這個背景就是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2002年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以及明年將舉行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因而,綠色經濟並非一個需要展開自由討論的學術問題,而必須源於並根植于1992年環發大會的精神、目標、原則和運行機制,尤其是裏約原則和《21世紀議程》。這些原則主要包括:

  ——認識到環境危機和對生産消費模式進行深層次改革的必要性,預防現在的生産活動可能損害未來的發展。

  ——承認“發展權”,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目標(包括消除貧困、創造就業、糧食安全、醫療衛生等)在發展中國傢具有優先性。

  ——確立了可持續發展的三大支柱: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國際社會應在政策和行動上幫助和支持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

  ——認識到各國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在應對環境危機上的作用不同。這應成為核心原則,並在醞釀行動計劃和國際合作框架時予以充分考慮。

  ——形成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承認發達國家是主要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方(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發展中國家所剩“環境空間”較小,未來發展受到影響,處於弱勢地位。

  在這一歷史背景下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綠色經濟應體現環境、發展、公正的原則。實現可持續發展背景下的綠色經濟至少應包含以下3個方面:一是發達國家應首先改變其生産和消費模式;二是發展中國家保持原有發展目標,但採取可持續發展方式和途徑;三是發達國家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援助和技術支持,並相應地改革全球經濟金融貿易體制,為發展中國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如何制定綠色經濟政策?

  在倡導綠色經濟的過程中,我們應提倡積極的、具有建設性的觀點和政策,同時竭力避免可能讓綠色經濟受到質疑的一些消極政策。

  關於綠色經濟的積極政策包括:

  ——認識到環境具有經濟和社會價值,大力提倡環境保護。處理好資源開發的短期效益與自然保護的長期效益之間的關係。

  ——允許價格更好地反映環境的價值。在不影響人們基本福利的前提下,普遍減少對環境有害産品的補貼,激勵人們轉向環境友好型工藝和産品(如使用可再生能源、消費有機食品等)。

  ——統籌考慮小生産者、社區、環境和政策之間的聯絡,復原和養護重要的自然資源(包括耕地、森林等),以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水、糧食、住房等)。

  ——調整全球經濟結構和進程,建立發達國家支援發展中國家的國際體制機制。通過適當的金融機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足夠的資金,轉讓環境友好型技術,幫助其過渡至可持續發展模式。重新審查和改革現行貿易和知識産權規則,減少發達國家的農業補貼,消除技術壁壘。

  同時,必須堅決避免和反對以下綠色經濟的消極傾向:

  第一,脫離可持續發展框架,以單一的、純環境的方式定義綠色經濟,而不充分考慮發展、公正以及可能給發展中國家帶來的消極影響。

  第二,實行“一刀切”,要求所有國家採用同一個發展模式。必須充分考慮每個國家的發展階段和水平,否則將給環境和發展帶來災難。

  第三,打著“綠色經濟”的旗號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發達國家企圖為所有産品設定“環境標準”,據此對發展中國家産品採取單邊貿易措施。例如,以在生産過程中的排放量不同為由,向進口産品徵收“碳關稅”或“邊境調節稅”。這將使缺乏資金和低碳技術的發展中國家處於不利地位,被趕出海外市場。

  第四,為發展中國家獲取援助、貸款、債務延期或減免等各項優惠預設條件,要求達到“綠色經濟”的某些“標準”。這可能迫使部分發展中國家放棄可持續發展政策,轉而採取單一的環保策略。

  此外,在綠色經濟中,公共部門、私營部門的角色以及調控機制和市場機制的作用也值得關注。許多人相信環境危機是“市場失靈”的結果和標誌。私營部門和市場機制催生了資源濫採、溫室氣體排放、污染等問題,進而引發了環境危機。因此,對私營部門尤其是大型企業的規範非常重要,應利用政策工具、市場機制等杠桿進行調控,如控制排放與污染、徵收環境稅等。

  應該看到,綠色經濟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它也是個新生事物,還有很多問題尚待研究。發展中國家在走環境友好型經濟發展道路方面還面臨許多挑戰,如何趨利避害,享受綠色經濟帶來的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雙重紅利”,這都有待我們繼續討論。

  郭爾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