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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微博也可能侵權 字數雖少同樣享有著作權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1日 1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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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微博也可能侵權

  “獨創性”微博字數雖少,但同樣享有著作權

  遼沈chart美編 周洋

  有的時候,不經意的轉發微博的行為可能就是一種侵權,你可要小心哦!

  在微博的使用中,我們只需點擊微博帖子下的“轉發”字樣,便可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將一條信息傳達給更大範圍的人群——這是時下我們再熟悉不過的日常生活中的一幕情景。但是我們可能並不知道此類轉發卻可能存在著侵犯他人著作權的隱患。昨日,記者採訪到中國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樊等相關專業人士,為您解讀轉發微博是如何涉嫌侵權的?

  微博雖短但也有著作權

  “告訴大家一個發泄解壓的好辦法,上廁所,上完之後對著馬桶説:‘吃屎!’然後猛衝廁所。”這是網友“-飛_機-”原創的一條冷笑話,昨日他發現“微博搞笑排行榜”轉發了此條微博卻沒註明出處,他倍感氣憤地在自己的微博中宣泄許久。

  微博上寫的微小説或冷笑話,被大量轉發卻不被註明原創者是何人,類似的情況,很多網友都遭遇過。更有甚者,一些報刊雜誌或書籍直接收錄了微博內容而沒有徵求原作者的同意,就更別提支付報酬這碼子事了!這種微博的“拿來”與“引用”其實是在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權。隨著微博的盛行,未來極有可能引發更多的著作權糾紛,因此我們的轉發應當慎重。

  不是所有微博都受保護

  但這裡需要強調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微博文字都享有著作權。張樊告訴本報記者,問題的關鍵點是“獨創性”。“中國的法律從來沒有規定過低於多少字就不享有著作權,微博有著作權這毋庸置疑。但著作權保護的對像是有獨創性的‘作品’。 ”張樊進一步解釋,事實上作為普通的微博使用者,我們大多數人在微博上記錄的都是流水賬似的日常生活或心情,比如“晚上飯局,又吃多了。 ”“汽油又漲價,車徹底開不起了。 ”類似這種簡單的描述雖然也很個人但顯然也沒什麼創造力,因此達不到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

  但是再看下面這段,“外婆離開人世的那個黃昏,外公在病房裏陪伴著她走完了她生命的最後一段旅程。外婆臨去前對外公説‘放學了’。一直假裝平靜的外公聽完這句話後像個孩子似的大哭起來。葬禮結束後我問起外公這三個字的含義,外公告訴我説這是從前他和外婆還在上小學時外婆常説的一句話:放學了,我們一起回家吧。 ”這是新浪微博中國首屆微小説中的獲獎作品,這裡面有原作者“夏正正”的獨特構思和創造,雖然僅有136個字,它同樣因為“獨創性”而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轉發要符合“遊戲規則”

  綜上可知,我們轉發微博,特別是轉發微型小説、微型散文、微型童話、微型詩歌、微型笑話時都要多個“心眼”,尤其在對方明確表示不予轉發的情況下,轉發的行為可能會觸犯法律。但是不轉發了那還是微博了嗎?張樊做出了進一步的解釋:“微博的主要功能在於信息分享,而轉發是這種網絡新技術的基本規律,也是微博得以存在的生命力所在。因此,只要是著作權人主動刊發在微博上的文字在法律上都可被認定為著作權人本身是認同他人轉發這一行為的。 ”

  但需注意的是,當您在微博上直接引用他人作品時,註明出處很重要。此外,原作者如果明確表示不予他人轉發,即使你再喜歡這條微博也要尊重作者的要求,轉發時手下留情。其次,張樊強調,時下很多微博上的冷笑話,微小説被集結成書出版發行,卻沒有經原作者的同意,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絕對觸犯了著作權法。

  由此可知,判斷微博轉發是否侵權的關鍵在於,著作權人有沒有聲明不可轉發,被轉發和使用的微博是否用於營利目的,以及轉發者對原作者是否造成了侵害。事實上,在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下,在法律上對此類侵權者的判罰是賠禮道歉和立刻刪除轉發的內容。

  “齙牙哥”躥紅使侵權擴大化

  今年3月,一位露著整齊潔白牙齒的男生張勇,不經意間成了“齙牙哥”紅遍網絡。他的一張露齒照片被網友們PS處理,先後有近100多個版本的PS圖在微博上熱傳,數十萬粉絲大力圍觀和轉發。因為有了微博的推波助瀾,“齙牙哥”的躥紅比當年靠BBS打天下的“網絡小胖”更加迅速。

  昨日,在採訪中張樊向記者表示,事實上如果“齙牙哥”想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每一個轉發者都脫不了干系。“如果你不是PS的原作者,而你的轉發又會引起關注你的網友們進行進一步的、更大範圍的轉發,那麼事實上你是在幫助侵權擴大化。在法律上你也要為這種傳播承擔責任。 ”

  首席記者 陳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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