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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能否定位市民出行動態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3日 03: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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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哪怕搭建這樣的平臺確實有利於公共管理,也應事先徵得用戶同意。

  北京將以1700萬手機用戶數據為基礎,建立“北京市市民出行動態信息平臺”。北京市科委社發處副處長李國光介紹,此平臺“除了服務交通外,對於人口管理也很有幫助,比如某一地區在某一時間的人口數量,通過手機定位獲取的信息將更加全面。”(3月2日《北京日報》)

  通過手機定位掌握市民出行動態,在理論上似乎可行,但也應看到,手機用戶並不能覆蓋所有出行的市民:不是所有市民都有手機,手機用戶在出行時並非都帶著手機。以1700萬手機用戶數據為基礎建立的平臺,所獲取的信息是否“全面”和“準確”,能在多大程度上服務交通和人口管理,都應打個問號。

  對用戶來説,對這一平臺的最大擔憂,還在於個人信息的安全。儘管李國光表示,在數據服務的過程中,將嚴格執行隱私保護,對用戶開放的數據並不針對個體。但在個人信息的黑市交易仍然潛滋暗長的當下,所謂“嚴格”恐怕很難做到。該平臺“為政府部門規劃交通佈局、人口管理等服務,並有望發展個人定制業務”,這加大了個人信息被泄密的危險。

  必須認識到,電信運營商通過類似手機定位的功能,將用戶信息組建成一個平臺時,它已超出了用戶通常所理解的電信服務範圍。

  哪怕確實為了公共利益,也並不表示就當然取得了項目的合法性。通信運營商是市場主體,它為政府部門建立“北京市市民出行動態信息平臺”,恐怕不會是免費提供。至於“發展個人定制業務”,更有“出售或非法提供個人信息”的嫌疑。如果存在把用戶個人信息當作牟利資源的行為,那將是不正當的。哪怕這樣的平臺確實有利於公共管理,至少應事先徵詢用戶意見,並取得同意。

  政府部門對涉嫌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的項目,尤應謹慎避免。日前,“北京市市民出行動態信息平臺”項目實施方案剛通過專家研討。不知道參與研討的專家有沒有討論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對涉及不特定多數權益的項目來説,哪些專家參與了研討,發表了何種觀點,具體結論及其理據何在,均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王琳(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