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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放學被拐自救 擺脫人販與家人團聚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6日 10: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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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陳先生從樂清警方接走女兒香香。

   5月2日

  7歲的香香在福建晉江某小學放學時,被一男子拐走。

  6月12日

  香香在溫州樂清市虹橋鎮某旅館求救,旅館老闆報警。

  6月13日

  經溫州警方微博尋親後,父親從晉江趕到樂清與女兒見面。

  “阿姨,叔叔要賣我!”6月12日下午5點半,遠在浙江溫州樂清市虹橋鎮一旅館內,一名操著四川口音的小女孩抱住服務員的大腿求救。旅館老闆報案後,溫州警方初步確認小孩被拐,立即微博接力尋親,一天時間就找到從達州宣漢縣慶雲鄉前往福建晉江打工的女孩父親陳先生。此時,距離陳先生女兒失蹤已有40多天。

  “叔叔要賣我!”女孩旅館緊急求救

  6月12日下午5點半,溫州樂清市虹橋鎮某旅館的服務員正在打掃清潔,突然一個大約六七歲的小女孩從樓上跑下來,徑直跑到服務員面前,一下子抱住服務員大腿:“阿姨,有個叔叔要賣我!”

  看見女孩求救,服務員趕緊將孩子抱起。此時,一個男子從樓上慌慌張張跟了下來,並準備將孩子帶走。看見小女孩無助和驚恐的眼神,服務員趕緊向老闆徐某講了,徐某趕來拒絕男子帶走孩子,並迅速向警方報案。看見旅館報案,該男子假裝打電話趁機溜走。

  謊稱父女男子帶被拐女孩入住

  旅館老闆徐某向警方介紹説,該男子是6月11日傍晚來旅館的。當時男子一手拖著一隻紅色皮箱,一手拉著女孩。女孩長得可愛,但看起來有些膽怯。

  “住店的男子自稱姓劉,説是孩子的父親,和老婆離婚後,獨自帶著孩子出來打工。説著,劉某拿出一個過期的身份證想登記住宿。按規定是不能登記的,但看到父女倆有些可憐兮兮的樣子,服務員就給父女倆開了一間在六樓的房間。”徐某説。

  警方微博尋親 3小時轉發數千次

  接到報警後,樂清市公安局虹橋派出所立即趕到旅館接回了女孩。

  回到派出所後,女孩除了説自己是香香(化名)外,記不起父母的名字,還能想起的就是自己家在達州達縣(後證實是四川達州市宣漢縣慶雲鄉)這一信息。她説,放學的時候,一個叔叔把她抱走了,坐了很久的車,還走了很遠的地方。

  6月12日晚上9點左右,女孩還是不能説出父母的電話,也記不起更多的東西。派出所為謹慎起見,以孩子走丟的名義在官方微博“@虹橋派出所”上發了條信息。稱有群眾撿到一名7歲小孩,希望知情者聯絡派出所。

  沒想到,一條普通的尋親微博在通過@平安溫州、@平安樂清@虹橋派出所等微博擴散轉發後迅速傳遍了全國各地,大家紛紛加入到愛心擴散的隊伍當中。

  短短的3個小時內,微博就被轉發了數千次。

  失蹤40天終與父親相見

  微博發出後,派出所安排專人連夜守候。晚上,香香則由民警帶回家妥善帶著。

  6月13日早上,福建晉江市公安局民警楊某打來電話説,他們從微博上看到香香極像上個月接到報警的失蹤孩子。晉江警方又趕緊聯絡上在該市打工的達州宣漢慶雲鄉陳先生。陳先生趕到公安局,看到網上的孩子正是自己的女兒。

  13日下午,陳先生和晉江公安局一起來到浙江樂清。抱起失蹤40多天的女兒,陳先生淚流滿面。

  據陳先生説,孩子是5月2日下午放學後不見了的。因在晉江打工,孩子就近上學。當天去接孩子時,發現孩子不見了。他們尋找了很多地方,一個多月後都還沒有任何消息,全家人幾乎是傷心欲絕。

  抱著失而復得的女兒,陳先生高興得不停地説著謝謝。隨後,在虹橋派出所民警的帶領下,父女倆還來到旅館,向幫忙救助和報警的老闆和服務員表示感謝。

  據當地警方説,對於香香被拐一事,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

熱詞:

  • 7歲
  • 女童
  • 被拐
  • 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