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圖片頻道 >

北京最大回遷房詐騙案 主犯獲無期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8日 11: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3月27日,京城最大的回遷房合同詐騙案一審宣判,主犯董靜(右一)被判處無期徒刑。

39歲的主犯董靜被判無期徒刑。

現場

45名被害人旁聽宣判

從案發至今,170余名被害人已經等待了幾年,昨日,他們中的45名代表來到一中院旁聽宣判。上午10時許,被告人董靜、馮偉、郭輝、郝超英、趙雲先後被帶到法庭門口候審。現年39歲、體態微胖的董靜略微抬了抬頭,表情平靜地緩步走進法庭。

董靜,案發前的身份是北京嘉暉拆遷服務有限公司股東,北京榮誠睿麗房屋拆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12月間,董靜單獨或分別夥同被告人馮偉、郭輝等人,虛構能以“置換”方式購買到原崇文區廣渠門危改小區的回遷房、幫助購買西城區桃園危改項目回遷房等事實,吸引了大批被害人。之後,他們以嘉暉公司和榮誠睿麗公司的名義與被害人簽訂《委託購房協議書》或訂立口頭委託購房合同,騙取170余人(次)的購房款共計7440余萬元,騙取仲介費、信息費等共計630余萬元。

案發後,部分仲介機構和人員退還仲介費等共計380余萬元。

被害人

董靜找理由拖延簽約

收取訂金或房款後,董靜多次找藉口拖延讓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合同,到2008年底,大部分被害人對此事産生懷疑,騙局由此敗露。

據被害人顏某回憶,2007年7月底,其通過朋友知道了買廣渠門回遷房的消息,就找到做仲介的馮偉,選中了一套80余平方米的房子、每平米7800元、交了全款。根據當時雙方的協議約定,其委託嘉暉公司買房,該公司承諾在2007年9月6日之前安排其簽訂房屋預售合同,後其交給馮偉仲介費42595元。但到了約定簽合同的時間,卻沒有任何消息,之後董靜以各種理由拖延簽約時間。

從2008年12月21日起,顏某等人再也聯絡不上董靜,其遂與部分購房人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

董靜構成合同詐騙罪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間,被告人郝超英、趙雲在明知董靜涉嫌犯罪的情況下,仍為其出謀劃策、提供隱藏處所等,幫助董靜逃匿于海南省海口市。

法院認為,董靜、馮偉、郭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錢款,其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郝超英、趙雲明知董靜涉嫌犯罪而為其提供處所、幫助其逃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

根據幾名被告人的涉案情節等,最終,法院判處董靜無期徒刑、馮偉有期徒刑八年、郭輝有期徒刑六年、郝超英和趙雲各判四年。

對話

董靜:向所有被害人道歉

昨日宣判後,董靜接受了媒體的群訪。一開始,董靜先表示,想借此向所有被害人道歉。

“我沒覺得我會騙他們”

記者:你怎麼看今天的判決?

董靜:我認罪服法,希望用以後的行動好好改造,回報這些被害人,跟他們説一聲對不起。

記者:能否説一下7000多萬元贓款的去向?

董靜:就是我以前供述的,1600多萬我給了張斌了,因為最先是張斌跟我談合作做這個項目的,剩餘的錢我借給了我的前男友李靖。

記者:到底有沒有張斌這個人?

董靜:實際上郭輝和馮偉都見過張斌,不過我沒給他們介紹過,怕他們繞開我直接和張斌做,我掙不到錢。

記者:很多被害人都是白髮蒼蒼的老人,你看到他們什麼感覺?

董靜:説句實話我沒想過,因為我沒覺得我會騙他們。

記者:按照你的説法是張斌騙了你,那麼你發現張斌失蹤後為何不報警?

董靜:因為我覺得大部分錢不在我手裏,報警我怕承擔法律責任,另外我想能把這些錢補救上來。

“躲起來是想把錢補上”

記者:你自己名下和你家人名下有十幾套豪宅和十幾輛豪車,你的錢從何而來?

董靜:我有好幾個公司,不能説完全沒有贓款,但是我覺得被我揮霍掉的這些錢是我做這個項目應該得的錢。

記者:那後來為什麼又躲起來?

董靜:(沉默片刻)我當時躲起來就是想把被害人的錢補上。當時因為我外面有沒結回來的錢,我想如果被抓了這些錢可能就結不回來了。走了以後我聽説北京警方在通緝我,我怕被抓住才整了容。

記者:對被害人和父母想説什麼?

董靜:(哭泣)就是對不起他們,我母親身體不好,每週要透析三次,我覺得我今生可能沒有機會再見到我的母親了……

審判長:“上線”張斌尚不在案

本案審判長王靖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尚未能確認董靜所稱的“上線”張斌是否存在。

董靜所蓋公章都是假的

記者:董靜被判了無期徒刑,這是合同詐騙罪的最高刑期,依據是什麼?

王靖:我國法律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就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無期徒刑,董靜的犯罪數額是7000余萬元,造成被害人鉅額財産損失,故判處了無期徒刑。

記者:她為何能在長達幾年的時間內騙這麼多人?

王靖:她虛構的房價特別誘人,這是吸引被害人的重要原因。而且董靜不斷向被害人宣稱她是通過暗箱操作、疏通關係拿到的房子,如果向開發商核實可能就辦不成了,這樣一部分被害人就相信了。

記者:她蓋的章是真的還是假的?

王靖:我們目前對一部分符合鑒定條件的通知進行了鑒定,發現公章都是虛假的,與開發商的不是同一枚公章蓋印的。

追回贓款總額尚不清楚

記者:董靜反復提到張斌拿走了大量的錢,張斌這個人是否在案?

王靖:董靜在多次供述中提到張斌,意思是她所説的這些話都是張斌告訴她的,但是她自己和張斌也就見過幾次面,並不是很熟悉。在董靜供述當中也提到了張斌的一些體貌特徵,據我們了解公安機關下了很大力氣去抓捕張斌,但到目前為止還不能確認這個人是否存在。

記者:現在追回了多少贓款?

王靖:判決書中有詳細的扣押款物清單,包括現金、房産、車輛,其中一部分房産和車輛還沒做價格評估,但是無論有無評估都要通過司法拍賣進行認定。還有一部分房産雖然被查封或者扣押,但仍處於按揭狀態,因此拍賣後不能所有錢款都用於折返贓款,還要還給貸款銀行,因此準確的總體數額尚無法估算。

記者:被害人何時才能拿回錢?

王靖:今天是一審宣判,刑事案件是二審終審制,還要看十天之內被告人是否上訴、同級檢察機關是否抗訴。二審終結後才能進入執行程序,處理完之後被害人才能按比例拿回損失。

熱詞:

  • 北京
  • 回遷房詐騙案
  • 主犯
  • 獲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