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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限價房大量出租應一查到底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8日 20: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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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8月8日電(記者劉德炳)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北京市豐台區、大興區限價房大量出租現象,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對於限價房出租的家庭,市區兩級住保部門將進行調查,重新復核其當時是否符合限價房的申購標準。這一表態及時回應了社會關切,但社會更期待早日看到調查結果。

  限價房雖然不同於廉租房和經適房等保障房,但也並非社會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房,而是享受了特殊照顧的政策房。無論是保障房還是政策房,在購房者條件、房屋使用等相關方面都有相對嚴格的限制。出臺限制的根本目的,是各級政府考慮中低收入群眾的實際困難而推出的惠民舉措。嚴格落實規章制度,讓保障房、政策房真正給低收入群眾帶來好處,是黨和政府的要求,也是社會的共同期待。

  儘管北京市只有經適房、廉租房“不得出租”的明文規定,對限價房無此明確要求,限價房購買者也可能存在為居住、工作、小孩上學等便利情況而出租現房,去另外地方租房的可能,但大量出租這一異常現象,不能不引起公眾疑問。

  輿論強烈關注的是,限價房購房者的資格。記者走訪發現,北京市興康家園、紅獅家園等多個限價房小區出租現象十分嚴重,這恐怕決不是簡單的出租現房再在異地租房就可以籠括得了的。

  《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對於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産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當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而對已騙購限價商品住房的,應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房或補足相應差額;而構成犯罪的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北京有關限價房小區大量的出租現象是否存在騙購現象,亟待相關部門調查回應。

  從各地不斷曝出的廉租房騙租、經適房騙購現象來看,相關責任人除取消資格或退回房屋外,極少受到法律上的懲處。申請人相關單位協助造假、資格審核不嚴等也少有受到責任追究。違法成本如此低廉、獲利卻如此豐厚,這是保障房和政策房問題不斷的一個重要原因。

  除了北京這幾個小區,各地其他的限價房小區是否存在類似問題,社會同樣睜大了探究的眼睛。加強相關政策執行力度,嚴格執行動態管理,強化社會監督,對違法者嚴加懲處,讓保障房、政策房沿著正常的軌道發展,才能真正體現公正正義,給低收入群眾應有的安居保障。

責任編輯:李漢森

熱詞:

  • 限價
  • 經適房
  • 廉租房
  • 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