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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府強拆村民豬場建法庭 百萬損失分文不賠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3日 1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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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鄉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採訪,記者聽到這樣一件怪事:該區關堤鄉白馬村養豬大戶姚玉升在自家的責任田裏建起的千頭養豬場,被鄉政府視為違章建築並強行拆除,幾乎所有的設備被砸毀,300多頭生豬或被砸死或奔跑失蹤,造成經濟損失140余萬元。鄉政府分文不賠,法院也不受理此案,上級有關部門要求調查處理,然而幾個春秋過去了卻沒有任何動靜。

  豬場究竟是不是違章建築

  早在2002年,關堤鄉還隸屬新鄉縣管轄時,姚玉升從銀行貸款70余萬元,與村民馬學保合股,在自己的責任田裏建起了一個千頭規模的養豬場。當年出欄生豬300多頭。

  2003年9月,合夥人馬學保因做其他生意提出退股。為此,姚玉升專門委託新鄉市中新會計師事務所對資産進行了評估,固定資産按當時市場價評估逾30萬元。在付給馬學保應得股資後,養豬場歸姚玉升所有。

  2004年,關堤鄉劃歸新鄉市紅旗區管轄,白馬村對村民責任田進行調整,鋻於姚玉升的養豬場已形成規模,村委會與鄉政府土地所協商,姚玉升的責任田不動。因村裏土地減少,他原來的3.4畝責任田減少為1.65畝,養豬場多佔的1.75畝土地,經村民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按每畝每年600元的價格租給姚玉升等3戶村民使用(另外2家也是搞養殖的),使用期為10年,分兩次交納租賃費,每次交5年承包費。姚玉升同意這一決定,並於2004年4月2日和8日,向村裏交了5250元承包費。

  姚玉升告訴記者,在他經營的幾年裏,不論是新鄉縣的關堤鄉政府,還是紅旗區的關堤鄉政府,都沒有説他的養豬場是違章建築,也沒有要求他辦理任何手續。2006年11月20日,關堤鄉又劃歸新鄉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轄,此時,姚玉升在躊躇滿志準備擴大養殖規模,鄉政府鄉村建設管理所卻給他送來一份房屋違章建築通知書,要求他3日內拆除並清理完養豬場。

  次日,鄉土地管理所也給姚玉升送來一份“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他3日內拆除一切違章建築物。

  姚玉升接到這兩個通知後,不知該找誰去説理。正在猶豫之際,鄉里一位領導主動來找姚玉升,並對他説,養豬場所佔的地被政府徵用了,要姚玉升顧全大局配合政府的拆遷工作。姚玉升表示,只要鄉里能給他規劃新的養豬場地,他立馬拆遷。這位領導説回去研究一下,讓他等候通知。

  野蠻拆除損失慘重

  姚玉升回憶説,2006年12月5日清早,鄉領導就帶著一群身著迷彩服的小夥子和1輛推土機來到他的養豬場,先用推土機將他的養豬場大門推倒,緊接著幾個年輕人衝進豬舍,將正在給豬喂食的姚玉升強行拉出來。不到一個上午,養豬場內的豬舍、消毒室、水泵房、鍋爐房、飼料庫房等主要建築物被夷為平地,僅剩下水塔、沼氣池、20多棵樹和部分圍墻,10多頭母豬被砸死,300多頭優良種豬和仔豬奔跑失蹤。姚玉升提供的一份損失清單顯示,這次拆遷,給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40余萬元。

  養豬場沒有了,姚玉升身上還背著銀行70多萬元的貸款。姚玉升的精神徹底崩潰了,從此,他見人要麼是狂笑,要麼是號啕大哭,偶爾還罵人或打人,家人和鄰居都説他瘋了。後來到新鄉市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1個多月,精神才逐步得到回復。

  事後,姚玉升得知,鄉政府強行拆除他的養豬場是為了修建紅旗區法院開發區法庭。對此,他很不理解,他向法律專家諮詢了5個問題。其一,開發區關堤鄉鄉村建設管理所和紅旗區關堤鄉土地管理所給他送來的通知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二,他的養豬場被拆除後,修建的是紅旗區人民法院開發區法庭,屬不屬於徵地行為,如果是,該不該給他土地補償費?其三,紅旗區人民法院開發區法庭佔用他的責任田,是以租代徵形式,是否違法?其四,他的養豬場屬違章建築被拆除,那麼與他一墻之隔的另一個養豬場和一個養雞場是不是違章建築,為啥不拆除?其五,鄉政府強行拆除他的養豬場所造成的損失該不該賠償?

  法律專家認為姚玉升講的條條佔理,建議他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問題。

  法院表態:無法受理

  2007年10月,姚玉升抱著很大希望來到紅旗區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聽了他的陳述後説:“這個案子沒法受理。”姚玉升問為啥沒法受理。法官答曰:“你狀告的是我們基層法庭侵佔了你的土地,我們實在不好受理。”這位法官建議姚玉升到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立案。

  姚玉升來到市中院,接待他的一名法官詳盡聽了情況後説:“這件事比較麻煩,等我們問問情況後再給你答覆。”結果一直等到今天也沒有得到答覆。

  上面催辦下面不動

  法院不受理,姚玉升只好尋求信訪渠道來解決。2007年11月,姚玉升來到省國土資源廳,該廳信訪工作人員聽了他的情況反映後,立即給新鄉市國土資源局發了一份來訪事項轉送辦理通知書,要求其按國務院《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接待處理。

  新鄉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聽取了姚玉升的情況反映後説,我們一定抓緊調查落實你反映的問題,你回去等消息吧。結果等了兩個月也沒有任何消息,實際上一直到今天,他也沒有等到國土局的消息。

  姚玉升曾多次到鄉里打聽上面是否派人下來調查處理他反映的問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鄉幹部對他説,你以為上面會直接來人處理你反映的問題嗎?啥事到最後還不得靠咱們鄉政府來解決呀!

  違章建築緣何補償

  姚玉升提供的一份協議書顯示,2008年9月11日,關堤鄉政府與姚玉升簽訂了一份補償協議,上面説,法庭徵用土地範圍外屬於乙方(姚玉升)的剩餘建築物及其他附屬物全部自行拆除,並由甲方(關堤鄉政府)給予適當補償。補償額102628.40元。

  “既然是違章建築,鄉政府為啥還要補償?”姚玉升的代理人祁樹全甚是納悶。他告訴記者,關堤鄉政府認為姚玉升的養豬場是違章建築,範圍應當是整個養豬場,而鄉政府對法庭徵用土地範圍外,屬於乙方的剩餘建築物及其他附屬物予以適當補償,説明姚玉升的養豬場有一部分屬違章建築,有一部分不屬違章建築,也就是説,法庭徵用土地範圍內的建築為違章建築,之外的建築就不是違章建築。如此界定違章建築和非違章建築似乎太難讓人理解。

  本報記者 劉新平 賀棣葆

責任編輯: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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