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雲南省 >

雲南羅平:工商罰款有指標 執法人員須繳納風險金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3日 05: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雲南羅平 工商罰款有指標(民生一線)

執法人員須繳納風險金,年底完成任務者,雙倍返還,否則扣錢

記者 胡洪江

  羅平,雲南省曲靖市下轄的一個山區小縣。

  去年以來,一個叫“風險金”的東西,困擾著該縣工商執法人員。

  與此伴生的各種亂收費、亂罰款,更是困擾著全縣的普通商戶。

  縣工商局副局長承認

  風險金“肯定要交的嘛”

  7月底,羅平縣工商局內部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執法人員向記者提供了幾張收據,蓋有“羅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財務專用章”,數額均在2000元及以上,“摘要”一欄寫明為“風險金”。

  風險金是什麼?其用途何在?

  這位執法人員稱,從去年開始,他們就被通知到縣工商局辦公室財務人員處繳納風險金。縣工商局給各科室、分局和工商所下達了罰沒指標。在完成目標任務後,年底可以雙倍領回風險金;否則將被扣錢。去年,他所在部門的目標任務為罰款5萬元,部門負責人還與縣工商局簽訂了責任書。

  該執法人員表示,罰沒指標落實到部門,由所有執法人員共同完成。去年底,他們完成了罰沒任務,果真領到了翻番的風險金。但是,今年的指標是多少,他還不清楚。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詢問了羅平縣工商局副局長王飛。他先矢口否認,稱不知道何為風險金,也從未繳過風險金,要問問相關部門才知道。可當記者提示已掌握相關憑據,他走出辦公室約20分鐘後返回,向記者解釋,曲靖市工商局對各縣區有責任制考核,包括案件查辦在去年基礎上要有所突破等,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也有指標,完不成將被扣分。

  此時,王飛改口承認,風險金“肯定要交的嘛”。但他同時表示,交風險金是一種內部的激勵管理,否認縣工商局下達過罰沒指標。

  向記者提供線索的上述執法人員卻稱,年底考核的指標很多,任務很多,罰款也算考核的範圍。

  據記者調查,對於所謂的罰沒指標,工商執法人員也很頭疼,“任務能不能完成”已成為部分工商執法人員相互間的問候語。在去年,甚至出現工商執法人員向正當經營的經營戶索要現金以完成目標任務的荒唐事。

  馬街鎮一戶農資經營者郭學仁向記者證實,去年底,馬街鎮工商所一名相熟的執法人員打電話説,當年的任務完成不了,能否支持1000元。最終,郭學仁拿出1000元了事。

  “這種責任制考核本身就有不合理、不科學的地方。執法人員為了完成工作目標,在一定程度上就容易出現重復處罰等違法行政的情況。”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欒平平説。

  商戶被繳會員費

  否則執照年檢受刁難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了解到,當地經營戶每年營業執照年檢時都要向工商部門繳納會員費,少則幾元,多則五六百元。這是一筆什麼樣的費用,經營戶大都表示“説不清楚”。

  馬街鎮趙氏五金建材店稱繳了60元,盈餘農業生産資料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會全説他每年要繳40元。經營戶大都表示,“如果不繳會員費,營業執照年檢就可能會被刁難。”

  民豐農業生産資料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明凱向記者出示了他在2009年和2010年繳納會員費的收據,每年500元,收款單位為羅平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馬街分會。

  “我們連協會什麼樣都不認得,沒有參加過任何活動,也沒有給我們帶來過任何實惠。”在馬街鎮,接受記者採訪的絕大部分經營戶均表示,他們不願意繳納會員費,對於繳費標準也完全不知情。一家食品經營戶負責人説,“前幾年還發掛曆,這幾年也不發了。”

  來自羅平縣羅雄鎮、板橋鎮的部分經營戶也向記者證實,他們也被強迫繳納了會員費。“據説全縣絕大多數經營戶都要繳的。”

  記者隨後向曲靖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諮詢。相關人員答覆説,協會是經民政部門批准的正規社團組織,經營戶“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絕對不能強迫。入會後需要繳納會員費,原則上,個體戶每年不超過60元,私營企業每年不超過2000元。協會每年都有很多活動,如籃球運動會等,當遇到地震等自然災害時,也會對會員開展慰問。

  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目前沒有接到經營戶被強徵會員費的舉報,但如果確有此事,他們將嚴肅查處。

  産品質量抽檢

  商戶要出檢驗費

  為了多收錢,羅平縣工商局的執法人員“想了很多辦法”,他們還向經營戶轉嫁檢驗費。

  雲南省綠色農技推廣專業合作社位於羅平,其法人代表李俊松説,今年3月,當地工商執法人員抽檢了他經營的兩種農資産品。“工商執法人員強行向我收取了檢驗費1940元,還打了個白條。”説著,他向記者出示了白條複印件,上面寫明了兩項檢驗費的明細,落款為羅雄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吳興。

  採訪中,有多名經營戶表示繳納過檢驗費,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羅平縣農友種植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巴吉剛繳納了1000元檢驗費;盈餘農業生産資料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會全繳納了350元;盈餘農業生産資料有限公司樂岩經營部何意繳納了830元,民豐農業生産資料有限公司繳納了630元……

  産品質量法規定,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經營戶們很不解:“檢驗費為什麼轉嫁到了我們頭上?”

  王飛解釋,不是工商部門向經營戶收取檢驗費,是檢驗機構收取的。這些年來,省市各級均沒有列支,工商局財力有限,只能讓經營戶承擔。

  他承認此舉“有不妥的地方”。他説,羅平縣政府已經就此召開會議討論,會上原則通過了列支計劃。縣工商局已經通知繳納過檢驗費的經營戶前來領回檢驗費。

  此外,羅平縣商戶們反映,自從出現風險金後,工商執法人員罰款的力度也比以前大了,“能多罰就不少罰”。

  張會全是四級肢體殘疾,為開辦農資門市,他借錢和貸款的總額超過40萬元,而每年的純利潤不過1萬多元。他説,“這麼個罰法,是要逼我關門啊!”

  王飛對此解釋,他們的處罰程序合法,目的是規範農資市場秩序,避免坑農害農事件發生。

責任編輯:王玉西

熱詞:

  • 雲南羅平
  • 工商罰款
  • 指標
  • 執法人員
  • 風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