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北京市 >

男子借車撞死人 車主被判擔民事過錯責任賠17萬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1日 07: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京報訊(記者張媛)將車子借給他人後出事故,造成三人傷亡。近日,一中院判決,肇事者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4年,車主則因明知肇事者過度疲勞仍借給他車,被判賠償17萬餘元。

  被害人張某回憶,2009年8月31日7時許,104國道大興區瀛海路口,他和20多名乘客在站牌下等453路公交車,突然一輛灰色麵包車駛入了人群中。他躲閃不及,被撞倒地。

  據目擊者稱,除張某外,麵包車還軋到一人,撞飛一人。麵包車司機孫雲河下車後,稱自己開車睡著了。

  經鑒定,除張某顱腦損傷、全身多處骨折外,另兩人因顱腦損傷死亡。

  經認定,孫雲河系疲勞駕駛,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被大興法院一審判處4年有期徒刑。

  一審法院審理時還發現,孫雲河當日所駕駛的麵包車是向潘某借來的。據潘某稱,他和孫雲河是鄰居,事發前一晚,孫稱自己的哥哥有點工程活,便借了潘的車。

  據一同幹活的人稱,三個人幹了一宿沒睡覺,幹完後由孫駕車,潘就坐在副駕駛座上。

  一審法院認為,車主潘某明知孫過度疲勞,仍把車交給孫駕駛,因此應該承擔一定的民事過錯責任,判決其賠償被害人家屬17萬餘元,孫雲河賠償67萬餘元。

  宣判後,車主潘某上訴。一中院認為,其對危害後果的發生存在過錯,駁回上訴。

責任編輯:張毅

熱詞:

  • 男子
  • 借車
  • 車主
  • 民事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