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山西省 >

山西國企項目未批先建 折射環境執法無力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31日 15: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西山煤電古交電廠燃料工程項目東曲標段施工現場。中新網發 任麗娜 攝

  中新網古交7月31日電 作者 任麗娜

  1985年,山西省古交市(時稱古交工礦區)因為新建項目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規定,得到國務院領導肯定並被全國城市環境保護會議譽為“古交精神”。

  26年後的今天,位於古交市的西山煤電集團公司東曲礦卻因不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規定,置環保部門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行叫停于不顧,成為環保工作的反面典型。

  未批先建 環境違法

  西山煤電集團公司東曲礦隸屬於山西焦煤集團,是其下屬子公司,公司性質為國有企業,是古交礦區一座年産400萬噸的特大型礦井。

  7月28日,中新網記者跟隨山西省污染減排新聞採訪團來到東曲礦採訪了解到,“東曲礦至古交電廠燃料運輸工程”3年來環境違法,在無環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進行“未批先建”。

  據東曲礦計劃科科長張聰明介紹,東曲礦至古交電廠燃料運輸工程總投資為2.4億元人民幣,項目設計井巷總工程量8000米,通道直線距離6900米,于2008年8月開工建設,至今工程已完工5800米。

  按照當前的行政審批體制,一個建設項目要獲得“準生證”,往往需要經過環保、建設、規劃等多個部門的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更是明確規定,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一律不予辦理項目立項、開工等相關手續。

  但東曲礦只能提供出關於“東曲礦至古交電廠燃料運輸工程”的《山西省發改委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

  在這份《備案證》上記者看到,“在本備案證有效期(18個月)內取得相關部門行政許可文件後開工建設,逾期作廢。”落款時間為“2007年11月5日”。

  時至今日,18個月的有效期已經輪迴2次,項目卻無任何部門的行政許可文件,顯然被東曲礦視為“合法”的《備案證》如今也已成廢紙一張。

  東曲礦環保科科長董篤敬表示,項目是古交電廠二期配套工程,年運輸煤炭300萬噸,考慮到地面運輸煤炭拋撒嚴重的情況,經過專家論證,公司決定建設地下運輸通道,雖然投資大,但環保。雖然現在沒有環評手續,但目前正在積極辦理中。

  張聰明也稱,“我們正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在今年3、4月份進行部分停工,5月底全部停工,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

  屢查屢犯 曾圍堵環保執法人員

  對於上述説法,古交市環保執法人員卻當場反駁稱,“他們在説謊。”

  古交市環境監察大隊東曲中隊隊長田志丹對中新網記者表示,“我們多次要求該項目停工,但就在昨日(7月27日)下午4點半,我們在執法檢查時發現,其仍在進行違法生産,攪拌機仍在工作,井下排出的矸渣堆放在井口,工人們在沙石物料旁忙碌,表明該項目仍未停工。”

  記者在東曲礦一面張貼著礦工工資表的“公示欄”上看到了今年6月份礦工的工資明細,還有兩名礦工分別在7月22日、24日因上班期間沒帶自救器件而被罰款100元的通報,該通報的落款時間是2011年7月28日。

  據古交市環保局開發科科長趙躍剛介紹,2009年年底,古交市環保局接到當地群眾舉報,反映東曲礦正在建設的地下運煤通道將廢水、廢渣隨意外排,給周邊環境造成了污染。

  趙躍剛稱之前並不知道有此項目開工建設,接到舉報後,古交市環保部門隨即對該項目進行了檢查,發現項目沒有環評審批手續,屬“未批先建”環境違法項目。

  至此,古交市環保部門就開始不間斷地對東曲礦進行多次巡查,並於2010年6月17日、7月5日、7月21日多次下達執法筆錄,要求企業立即停工,補辦相關手續。

  “東曲礦屢查屢犯,我們也對其進行過處罰,但就是不管用,環保部門執法人員前腳走,後腳項目就又開工建設了。” 田志丹説,在一次執法過程中,他們還曾遭到礦區家屬圍堵,兩個多小時後當巡警趕到才得以脫困。

  2011年5月24日,古交市、太原市、山西省環保部門三級聯合執法,對西山煤電集團下發執法檢查記錄,其中明確提出:“立即停止該項目施工,未經環保審批同意,不得復工。”

  但至今,當地環保部門仍對其是否真的停工存疑。

  不能以保護環境名義破壞環境

  面對上述違法事實,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曾凡宇對記者聲稱,今年年底前公司要把剩餘的1000多米地下運煤通道建設項目全部完工。

  而對於“環境違法”的定義,曾凡宇則表示否定,他説“企業上繳稅收幾十個億,是古交市政府允許其邊建邊批的。”

  按曾凡宇的説法,允許其“邊建邊批”的依據是2010年11月1日古交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古交電廠燃料運輸工程建設有關事宜協調會會議紀要》。

  記者在這份《會議紀要》中看到:2010年10月20日下午,古交市委常委、副市長任志啟組織古交市政府、市發改委、住建局、規劃局、水務局、環保局等部門及西山煤電集團和東曲礦負責人召開會議,就古交電廠燃料運輸工程建設有關事宜進行專題研究,對該項目提出“儘快做出相關評價報告,並在2011年3月份前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等要求。

  山西省環保官員表示,《會議紀要》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東曲礦並不能以此為藉口而違反環境法規進行“未批先建”。此外,距離最後審批期限已經過去4個月,項目仍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曾凡宇説,公司目前正在積極辦理環評手續,因山西省水利廳關於項目工程對水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遲遲未獲批准,耽誤了環評手續的審批。日前環評手續已進入了公眾調查階段。

  山西省環保廳宣教中心副主任王新力説,建設項目環境評價是對擬建項目環境系統狀況的價值評定、判斷和提出對策,要求企業對可能産生的環境和生態破壞作出相應的防治措施。26年前,古交市因環保而誕生出享譽全國的“古交精神”,如今東曲礦卻出現“反古交精神”,令人遺憾。

  針對東曲礦“環境違法”屢查屢犯的情況,古交市環保局局長助理王志剛表示,他們將變日常監管為日夜監管,使其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徹底停工,堅決不會再允許此類“先建後批”的現象抹殺“古交精神”。

  古交市副市長郝淑貞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古交任何建設項目絕不允許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今後堅決杜絕“環境違法”現象出現,東曲礦不能以保護環境的名義而破壞環境。

  郝淑貞對東曲礦以及古交市環保局強調,企業要依法辦事,儘快辦理相關手續,同時環保部門要加強監管。

  改善環境執法無力需執政理念進步

  叫停不停,從側面也反映出了環境執法的無力,然而東曲礦並不是孤例。

  據太原市環保局一份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上半年,該局依法叫停了73個未批先建、邊批邊建、批小建大、不按環保要求建設和驗收及長期試生産的違法建設項目。

  據山西省環保廳官員介紹,近年來,被查處的環境違法項目,許多都是類似“東曲礦”的“未批先建”,這已經成為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

  古交市環保局局長郭濤對記者説,對於東曲礦“叫停不停”的“環境違法”行為感到無奈,也曾考慮過對其實施“斷電”,但井下斷電,無法保證礦井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引發安全隱患。此外,古交環保局還對東曲礦進行過罰款20萬元的處罰。

  一位不願具名的環保官員稱,罰款對於一些財大氣粗的國企而言,作用相當有限。“區區20萬”能否對其起到震懾作用,值得質疑。但對於環保部門來説,這已是罰款的上限。

  據記者了解,一些政府和部門支持違法項目上馬,這才是當前環境違法事件頻發的深層次原因。近幾年,無論“環保風暴”的不斷掀起,還是環保局長的匿名舉報,都顯現出環保部門“孤軍奮戰”的無奈。

  山西省環保廳宣教中心主任李景平表示,如何讓環保部門告別“孤軍奮戰”,有賴於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有賴於執政理念的不斷進步。(完)

責任編輯:邢斯馨

熱詞:

  • 環境違法
  • 東曲礦
  • 環境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