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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莒南原紀工委書記私費公報獲刑 腳盆都報銷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8日 08: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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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購買的攝影器材、筆記本電腦,甚至跑步機、洗腳盆,一一在單位財務報銷山東省臨沂市臨港産業區原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李忠余把單位當成了“自留地”,最終給自己帶來了牢獄之災。

  近日,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法院對該縣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的李忠余受賄、貪污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4年。

  一審判決宣判後,李忠余提出上訴,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

  視單位為“自留地”

  今年51歲的李忠余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飽嘗農村生活的艱辛,經過自己的努力,考入師範學校,畢業後在農村從事教育工作,1986年7月調鄉鎮任宣傳委員、黨委副書記,開始了自己的從政歷程。李某先後在鄉(鎮)任鄉(鎮)長、黨委書記,2003年3月調國土資源局任局長、黨組書記;2009年7月調臨港産業區任黨工委書記、紀工委書記。

  據辦案人員介紹,李忠余喜歡攝影,他對購買攝影器材、數碼産品情有獨鍾。

  1997年,李忠余擔任莒南縣團林鎮黨委書記。那年秋天,李忠余與財政所長一起到臨沂出差。李在一家攝影器材公司花了7000多元買了一台攝像機,還有錄像帶、電池、轉換帶,在財政所報銷後予以侵吞。

  在財政所,辦案人員發現,這些攝像器材是用一張7685元的液化氣發票報銷的。

  2001年6月,李忠余在擔任莒南縣洙邊鎮黨委書記時,和鎮裏的經管站長到臨沂聯絡購買電腦事宜,他看中了一台數碼相機,就買下來在經管站報銷了。

  2003年2月,李忠余將個人購買的價值1.7萬元的筆記本電腦在洙邊鎮財政所報銷。

  2003年11月,李忠余擔任莒南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時,縣政府組織部分人員到韓國考察,他安排財務科長楊某兌換5000美元。

  楊某來到中國銀行臨沂支行兌換時,銀行的工作人員説換的錢太多不好弄。她便來到銀行門口的黑市用4.53萬元人民幣兌換了5000美元。由於沒有發票,楊某來到華都大酒店,開了3張會議食宿費的發票。

  李忠余從韓國回來後,把剩下的2500美元給了楊某。楊某説:“不行就放在你那裏吧,以後再出門就不用換了。”李忠余讓她放著,此後不久,楊某就用李忠余家屬徐某的名義把錢存在一個定活兩便的存單上,並送給了徐某。

  2008年7月,李忠余將個人購買的價值4550元的照相機在莒南縣國土資源局賬外資金中報銷。

  公章上刻“審”字

  2004年10月,莒南縣國土局成立山東金田土地開發有限公司,公司運作資金由國土局提供,金田公司是國土局下屬的集體企業。2007年10月,李忠餘利用擔任莒南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將購買的價值1.18萬元的照相機及附件在該公司報銷。

  同年11月,李忠余在北京五棵松附近的攝影器材服務部購買了魚眼鏡頭、濾鏡等攝影器材,共計8853元。李忠余安排司機開了辦公用品、電腦耗材、數碼硬盤等物品,目的就是“回來報銷的時候好處理,再就是以後審計的時候好説”。

  2007年11月,李忠余在臨沂市桃園購物廣場購買了一套價值4680元的西裝,以辦公用品的名義在金田公司報銷。2008年9月,李忠余購買了一套8650元的西裝,以耗材的名義在金田公司報銷。

  此外,李忠余還將購買的跑步機、洗腳盆以其他費用的形式在金田公司報銷。

  2009年,李忠余購買了一輛海南馬自達6汽車,把裝飾汽車時花的7296元在該公司報銷。

  原來,山東金田土地開發有限公司雖然名義上是一個公司,但該公司實際上還是國土局的一個下屬部門,局裏統一管理,所以處理賬務和報銷費用都必須由李忠余批准。一開始,李忠余簽字批准。2007年4月份以後,莒南縣紀委對李忠余調查後,李忠余就不簽字了,改為蓋章。他刻了一個“審”字,平時自己保管,如有賬務、費用需要處理,就蓋上這個章,財務科就可以處理賬務、報銷單據了。

責任編輯: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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