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四川省 >

成都首例“躲債”工頭拖欠民工13萬元工資被捕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6日 10: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欠薪

  胡克金是名專門從事勞務承包的工頭,他從沐川縣老家以“老鄉喊老鄉”的方式召集民工到雙流某園林工程務工。然而,在他全額拿到發包商支付的51萬元勞務費後,卻拖欠了21名民工13萬元工資。

  躲避

  當雙流縣城鄉建設局、勞動監察大隊對他發出責令限期支付的處罰通知後,他索性帶著老婆坐飛機跑去上海躲避。

  被捕

  昨日,雙流檢察院對外通報此案,胡克金已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批捕。據悉,該罪名為5月1日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的新增罪名,這也是全市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拖欠13萬元工資

  最少的1000余元 最多的上萬元

  “犯罪嫌疑人胡克金雖然是個包工頭,但他並不負責材料款等,只負責召工人去工程地做工。”承辦檢察官劉錦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通俗來講,胡克金“只包工不包料”。他從發包商處承包勞務部分,再從沐川縣老家喊人到雙流做工,一般只承包工程建設的勞務。去年11月,胡克金召集民工胡某、李某等20余人到雙流縣黃水鎮三盛翡麗山工地做景觀園林工程,該工程截至今年6月5日完工。

  工程完工後,胡克金從發包商處全額領到了51萬元的勞務款,但他並沒有全額支付民工的工資。劉檢察官介紹,胡克金交待自己共召集了100余名民工到該工程務工。胡的工資單記錄顯示,從2月份開始他就開始拖欠民工工資。“至今仍有21名民工的工資款13萬餘元沒有支付,2月份、3月份、4月份開始拖欠的都有,金額也不等。”劉錦説,被拖欠最少的有1000余元,金額最大的則有1萬餘元工資未付。

  他選擇攜妻躲避

  從上海到浙江 自稱“想打工賺錢”

  胡克金以工程虧本為由,對前去索要工資的民工搪塞。這21名民工先後到雙流縣城鄉建設局、雙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投訴。6月9日,雙流縣城鄉建設局、雙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胡克金限期5個工作日和7個工作日內支付民工工資。然而,面對政府職能部門責令支付的通知,胡克金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他不僅又是藉口虧本搪塞,甚至索性攜妻乘坐飛機到上海躲避,後又到浙江省慈溪市。發現胡克金躲了後,被拖欠工資的民工前往雙流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對他進行了網上追逃。

  7月12日,犯罪嫌疑人胡克金在浙江省慈溪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我去看守所見他時,他還是一直説沒錢所以不支付,還掉了眼淚。”劉錦檢察官介紹,胡克金口口聲聲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檢察官在看守所問胡克金,既然有錢帶老婆坐飛機,又到上海、浙江,為什麼不把錢拿出來支付民工工資?他説,雖然虧了本,但這幾千、萬把塊錢自己還是拿得出來,又表示,去浙江是想和老婆打工賺錢來支付工資。

  承認未全額支付工資

  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他承認自己確實拿了51萬元但未全額支付工資。在勞動、建設部門找胡克金調查此事時,他只説自己沒錢支付工資,既未提出任何異議,又未提出虧本了找發包商協調。責令他限期支付工資後,跑到外地躲了起來。”檢察官表示,胡克金的行為已涉嫌構成了《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犯罪事實是清楚的。

  在案件發生後,雙流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派檢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的同時,與偵查人員共同研究,制定取證方案,引導取證,及時完善、固定了案件的主要證據。該案移送後,檢方又快速對犯罪嫌疑人胡克金作出了批准逮捕決定,維護了民工的合法權益。

  名詞解釋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造成嚴重後果 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一旦罪名成立,將面臨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據介紹,構成該罪名在犯罪主觀方面是“故意”,也就是通常所説的“惡意”,其中也包括雖表示應支付,但主動實施作為,為不支付找藉口的,也應認定故意。同時規定,該行為“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但需要同時具備3個以下條件: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王慶娟

熱詞:

  • 胡克金
  • 民工工資
  • 拖欠
  • 首例
  • 被捕